小狗看起来大约只有两个月大,毛是浅灰色的,被他抱起来后乖巧地用脑袋蹭了蹭他。
小狗被养得胖乎乎的,可见在学校经常有人投喂。
“你也是来喂小灰的吗?”
沈乐言听到声音,抱着小狗转过身,看到了一个看着年龄比他们要小几岁的同学,面容俊朗,眼瞳带着一点儿深蓝色,好像是混血儿。
陈靖小声说:“我好像在学校的荣誉墙上看到过他,他是我们学校竞赛特招的,今年才十六,叫郁野。”
沈乐言答:“这只小狗的名字叫小灰?我本来以为他是被遗弃的,原来……”
郁野解释了一句小狗有学校的社团来喂,随后取出一袋狗粮倒入了灌木丛的一个小食碗里,小狗很快从沈乐言的怀里跳到了地上,狼吞虎咽吃起来。
“以后你们有空,可以来找小灰玩,它很亲人。”
拿了军训服,他们在学校绕了一圈,路上见不少同学都跑去校门口,好像在看什么热闹,便也跟着过去看了看。
“人与人的差距,就是自行车和保时捷的差距。”
“怎么还有人开跑车上学的?”
“估计是哪个富二代吧。”
沈乐言仔细看了看那辆跑车,感觉有点眼熟,看到车上的少年下来,顿时想起来了——暑假他去酒吧打工,抓了一个偷钱的小偷,好像偷的就是这位富二代的手机和包。
当时这位富二代请他去吃了一顿大餐表示感谢,他还坐过这辆车。
“沈乐言。”姬怜意叫了他一声,语气带着几分笑,“好巧,你也在这个大学。”
可惜,他们并不在一个专业。
沈乐言和陈靖都对击剑社很感兴趣,迅速报名了,余祝报了个音乐社团。
他问了一下郁野,郁野去了宠物社团,而姬怜意根本不住学校宿舍,在外面“孤独”地住大别墅。
翌日一早。
“今天是军训第一天,晚上有个班会,听说各个课程的教授也会来。听说教我们古代文学的教授,今年才二十五,已经博士毕业了。”
沈乐言好奇:“哪位教授?”
“陆元弋,教授堆里不秃头的那个。”
“不秃头的还是很多的。”
“长最帅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