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守卫队,我们才能放心呆在这块种族混杂的地方呀,这杯苦柚算我请客吧。”阿米迪埃谢了他,将剩下的果汁一饮而尽。
路易盯着他鼓鼓囊囊的皮袋子说:“最近你买的食物似乎比平常多了不少,是因为莱卡太太食量增加吗?没准会诞下双胞胎,哈哈,两个孩子会够你忙的了!”
“不是,是因为……”阿米迪埃队长刚想解释,突然听到身后一个激动的尖叫声,他警觉地转头看过去,一个身材娇小的红头发姑娘正用一根手指指着他──迄今为止,还没人敢用这种姿势对着他这名守卫队队长呢,更何况还是个不满二十的小姑娘,叫他不禁皱起眉头。
“抱歉,先生!” 她身边的小男孩忙不迭向阿米迪埃道歉,苦笑着低头咕哝:“莎拉,我就说你认错人了嘛,我们还是快些走开吧。”
莎拉?……阿米迪埃队长的脸上露出疑惑,仿佛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似的──但他想不起来了,反正不是重要的人物。
“明天见,队长,替我向莱卡太太问好!”路易笑着目送他出去。
阿米迪埃背对着路易挥了挥手,经过莎拉身边时,用阴暗冷酷的眼神狠狠瞪了她一眼,把她吓得缩起脖子。
“我的眼睛简直瞎掉了,才会把那样凶狠的野蛮人错看成萨克!”莎拉气鼓鼓地握紧拳头,等他走远了才挤出这句话。尽管他们的背影看上去很像,她还是为自己犯这种错误而羞愧。
“席恩,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会儿吧。”莎拉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伸了个懒腰,席恩替她摘下斗篷,说要向老板去买些吃的,便走开了。莎拉打量四周,一抬眼睛,才发现原来桌子对面还坐了一个人,由于一身黑斗篷黑衣衫,她刚才根本没瞧见他。
“你好!”莎拉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
那人低垂着头,歪着上身,一只细长的脚搁在旁边的椅子上。他的肩膀很窄,身体看上去十分羸弱,头上一顶宽沿帽,帽檐压得极低,脸上还蒙着黑布,看不清长相。听见有人和他说话,他抬起头,露出一双和阴沉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莎拉一会儿,又低下头去。
对于陌生人的冷淡,莎拉起初颇为不自在,但在周围一圈奇形怪状的妖精或半兽人中间,唯有这个男人还算正常一点。于是她又和他攀谈起来,向他询问说:“先生,请问你知不知道在东岛有条小路叫作‘吉莫拉’?据说那儿的黄昏很美呢。”
陌生人看着她,摇了摇头。
莎拉又问:“那么,是否看见过一名受了重伤的白魔导士?他大概有这么高,黑头发白皮肤,眼珠是灰色的,还有……”
对面的男人轻“哼”了一声,从黑布底下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世上白魔导士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在说哪个?”
莎拉先是一愣,紧接着垂头丧气地说:“说得也是,他并不是喜爱把称号挂在嘴上的人,若是能那么简单打听到他的消息,我也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了。”她抓起桌上的葫芦盖,若有所思地把弄着。
“怎么?”那人突然放下翘起来的腿,把整个身子向莎拉倾过来,眼里带着吃惊,两手颤抖得险些把桌子碰翻了。
“你能听得到我说话?”
“哎呀,你太失礼了!虽然声音模糊缥缈,不像从你嘴里发出来的,可我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得见啊!”
这位身样单薄的陌生男人不出声了,缓缓移回原来的姿势,但他盯着莎拉的那神情,却像是个疲惫了一天而毫无收获的猎人,盯着一只偶然间逮住的猎物似的,叫她怪不是滋味。直到席恩回来,他都一直这副模样瞪着她,仿佛是要用目光把她剖开来瞧个究竟似的。“被这样古怪的人看着,再美味的东西也吃不下去啊!”莎拉心想,不悦地撇撇嘴,便拉着席恩离开了酒馆。
早晨的奎斯特要数教堂后庭最为冷清,莎拉就在那儿停下,找了根刷成粉白的石柱,挑背阳的一面坐了下来。她打开布包,那里面有刚买的辣土豆块、玫瑰肉酱、面包和葡萄酒,她把蘸好酱的点心递给席恩,那男孩就挨着她坐下,十分腼腆地吃起来。
“席恩,老实说,钱是不是快用完啦?剩下的还够我们待多久?”
“我说不上来,恐怕待不了一星期呢。”他回答,“不过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写信让族里的人即刻送过来。”
莎拉摇了摇头,不自觉耷拉下眉毛:“唉!我已经够难为情的,请别再让我丢人了!我自己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这一路上全仗着你的零花钱,若是再伸手问嘎帝安族人讨钱,我简直就是个厚颜无耻的魔鬼啦!”席恩立刻露出殷切的笑容:“我可不这么想,哪位族人若是能为你效劳,高兴得觉都睡不好呢!我也一样──当你来找我计划偷溜出宫殿时,我可受宠若惊了,我想金叔叔会嫉妒死我吧,他一直指望能受你委托做出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呢。”
“那我当然不能找上他了,换作是他在这里,吵吵嚷嚷的,太阳还没出来整个奎斯特的人都会知道我的身份了,那多没意思啊。”莎拉皱起眉头咕哝道,“无论如何,我得在最后一块铜币花光之前找到萨克──说起来这都要怪萨克不好,谁让他不乖乖养伤,莫名其妙就不告而别,我这样冒冒失失上东岛来,百分百要归咎于萨克的愚蠢举动。啊!真叫人生气!”她肚子里想,这还不算什么,最令她生气的是,他居然和那个斐黛尔小姐一块儿消失了,就像快活地结伴旅行似的……这、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啊,搅得她头疼。她越来越觉得,在见了萨克的面之后,有必要给他几记拳头狠狠教训一番,以慰劳她这份担忧之苦。
“你在干什么呀,席恩?”他专心致志地做着手头的活,把莎拉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他笑着回答:“说起来不太好意思,这是我自己召唤出来的晶晶鸟,专门用来传递口信,虽然消息量及不上飞鼠邮递员,也不合乎礼节,但速度却能快上两三倍。”他摊开掌心,一只仅有指甲片大小的红色雀鸟扑扇着翅膀,叫声十分清脆。
“要怎么做才能传递口信呢?”“就像这样──”席恩清了清嗓子,对着晶晶鸟一本正经说道,“亲爱的父亲大人,母亲大人,我和巫女殿下已来到青布鲁的奎斯特,一切平安,请勿挂念。”然后给它施了法,那几句话就装在晶晶鸟的肚子里,飞到山另一头的嘎帝安家乡去了。
“每过一阵子,我总要传这样的口信回家,要不然他们会担心的……哎,莎拉,莎拉?你怎么表情那么可怕呀?”席恩不自觉抱着发麻的手臂退后一步,莎拉那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好像穷光蛋瞧见整整一车的金币似的。她用力搭住他的肩膀,一边问他能同时召唤出多少只晶晶鸟,一边还发出“嘻嘻嘻”的怪笑声,可怜的席恩支支吾吾回答,吓得不敢动弹。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个法子?真遗憾呀,不过现在也来得及。嘿!萨克,你可要小心,我的拳头就快到你面前啦!”莎拉得意地仰起头,抓住一只晶晶鸟,深深吸了口气,对着它大吼一声:
“萨克里菲斯!!你快给我出来!!──啊,对不起,好像太用力了,呃……哪位看到过萨克里菲斯先生的,麻烦请到露易丝酒馆告诉莎拉一声好吗?衷心感谢您的热忱帮助,并为耽误您的时间致歉!”莎拉瞅了一眼浑身打冷颤的晶晶鸟,对自己这番话感到满意极了,她交给席恩,嘱咐他召唤出一千只相同的雀鸟来,把消息带到奎斯特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