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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母朝贡(第1页)

替母朝贡

等春风来,这条瓦尔西里河解冻之后,就是四年一度的朝贡。

女真在偌大的草原上只不过是一个族人刚过千的小部落,能够安稳平静的生活在瓦尔西里河畔,这片水草充足的富饶之地,完全是凭借着宗主国南唐朝的庇佑。战无不胜的铁骑阻挡了匈奴的来犯,作为尊敬和感谢,女真族每四年就要带着珍贵的牛羊和皮草,以及从矿山里挖出铸造的金银,进京朝贡。

朝贡之人,不是可汗、部落的首领,便是特勤,可汗的子女。冬日的时候,母汗打猎,被熊瞎子抓伤了腿,伤到了筋骨,到现在还没有好。长姐倒是可以代为一去,但是长嫂刚生下三胞胎,正是虚弱需要乾元君在身旁照顾的时候。萧景思来想去,握着镀金的马鞭,掀开帘子,大步走向母汗的营帐,自告奋勇要去替她进京朝贡。

也好。

母汗略微思索一番便应了下来,长姐听罢笑着补充了一句道。

那便再多带点金银珍珠过去,前些日子打波斯来的商队,不是还换了几颗夜明珠么,也一并带过去吧。

这是为甚?萧景不太懂,嫂子不是可喜欢了么,干嘛非得送给外人。

笨。长姐敲了敲她的脑袋,你也十八了,临安多的是温柔似水的坤泽,各个弱柳扶风、风情万种。有喜欢的,把聘礼送过去。

把坤泽带回来跟着你过日子。

长姐说着说着,想到一通有趣的消息,笑着道:听说陛下胞妹,就是帝姬殿下,今年刚及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无数乾元求娶。

我看小二这标致的模样,没准能混个驸马当一当呢!

母汗看着萧景那双波斯人独有的蓝色瞳孔,笑着摇了摇头。这世间什么东西都是以稀为贵,中原多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的乾元,阿景这模样过去了,又是如此直爽跳脱的性子,说不定还真如阿荥所言。

我才不要留在临安当那个劳什子驸马。萧景一脸嫌弃的瘪了瘪嘴,哪都没家好。

临安的坤泽漂亮又怎样,我觉得我们草原上的坤泽也不逊色啊。苏尔米塔、阿朵丝,都是漂亮的好姑娘。

那我们阿景是有喜欢的人了?长姐戳了戳她的小脑袋,坏笑着问,哪一个?阿姐给你说亲去~

两个都要可不行阿,要是母妃知道了,得把你的皮剥下来当成帐篷晾。

才没有。萧景将烦人的长姐推开,天天就知道拿母妃压她。

我知道了!你还在恋恋不舍那个波斯商队的领队!

萧荥随后严肃的正色道:那个女人野心勃勃,你可不能引火烧身。

不是!萧景急的都要跳脚了,她是和那个漂亮妩媚的女人有过几次露水情缘,但这只是每年例行的习俗。穿梭于各个部落进行交易的商队,会在篝火点燃、载歌载舞的夜晚,邀请喜欢的人到他们的营帐之中,春风一度。

睡爽了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毫不留情。

游牧民族对于性开放又自然,乾元君死后,坤泽可嫁其弟、妹,嫁其子、女,当然也可不嫁,但余生漫漫,难免孤苦寂寞。

我还没喜欢的人,也不急着娶亲。萧景抓了抓脑后的竖起的马尾,声音低沉的说,今年开春没下雨,夏季必定大旱,多留点金银这种硬通货,等其他商队来了,也好换点布匹和吃食。

一席话说得母汗和萧荥都沉默下来,阿景才18岁,心里就已经有了部落和苍生。

好,那便依你。母汗笑了笑,继续说道,我们阿景这么俊俏,也不愁娶不到如意的坤泽回来。

说完眼眸深沉了些许,这几年匈奴的日子并不好过,听说东突厥也在不断扩张,北部战火纷飞,到时候娶回阿史那家的女儿,一统草原也未尝不可。

阿景大才,这可汗之位,总有一天是她的。

事情定下来后,就得着手贡品的准备以及人员的调动。萧景第一次做这种事,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萧荥忙着照顾妻女,分身乏术,无法指点。好在有副使金乔,她有一半中原人的血统,识文字、通礼节、懂诗书,不仅教萧景如何写公文,还告诉她许多关于当今陛下的喜好和忌讳。

景特勤,我们的女帝陛下虽然是个坤泽,但也和大多数的乾元一般,喜好女色。

啊?可坤泽之间如何

萧景手中的茶都忘记喝了,被金副使的一句话就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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