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你还手呀?如果你认为你有理的话。”我冲他嚷道。
阿帆并不理会我说的这些带有挑衅性的话,而是很有耐性地说道:“洛科,你也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自已需要的爱情。”血又渗出了他的嘴角,他擦了擦之后,又说道:“和雪晴在一起是一种爱情,和这另一个女孩在一起是另一种爱情。但真正适合于我的爱情的对象不是雪晴。你不也经历过这样的比较之后才选择了柳迎风么?”
阿帆的话突然使我微微一震,可不是么?当初我放弃雪晴不也是因为有了比较之后才作出的决定么?!我沉默了,但并不想让阿帆看出我的心情发生的异样。的确,我在抚摸着我刚才伸出去的那一只拳头的手背时,已经是一个懊悔的举动了。我往后退了几步,坐到了花坛的边沿。
阿帆也拾起他的书包坐到我的身边来,然后眼睛望向别处,像是对远处的人、远处的风、植物说话的姿态与表情,深情而茫然:“爱情有两种。至少就我目前所体验到的有两种。一种爱情很平淡,但很持久,像小桥流水一样经流不息地穿流在人的精神与心灵里。然而遗憾的是,它到达一个高度或一种程度之后,就静止了。这静止并非停止,它还在它的原处穿流,它只是在前进的、深入的角度上才是停止的;另一种爱情,正好与前一种爱情不同,它没有高度,只要你创造,你有创造的能力,它就会像一眼活泉,永远都无止境,从而带给人一种新鲜的感受与激|情。”
“可是,这样的爱情容易消逝。”我不屑地说道。
“容易消逝的只会是创造爱情的能力,而并非爱情本身。”阿帆接着又补充道,“况且,我从来就不相信爱情会有永恒之说。你看,现在有多少人能将爱情、将婚姻进行到底的?”
我无言以对。半晌问道:“跟我说说,带给你第二种具有创造力爱情的女孩是谁?我认不认识?”
“算是认识吧?”阿帆笑逐颜开地看着我说。
“怎样算是认识?!这话听起来,也就是也算是不认识了。”我直截了当地说:“告诉我她是谁?”
“嗯,可以这么说。”阿帆便说起那女孩来:“她就是那回我住院的肇事者,就是那个在歌厅里喝得一塌糊涂的女孩儿。”
“不是你住院期间同那个打你的家伙一同消失了么,怎么你跟她搞上了?”我说。
“哦,缘分呗!”阿帆幸福地笑道:“我是在歌厅里见到她的。她那次来歌厅是特地来跟我道歉的。”
“她很漂亮?”我问道。
“这有点难说。”阿帆有点迟疑地说:“论外表,比不上雪晴漂亮,论个性,也比不上雪晴温柔体贴。非常开朗,也非常感情,挺真实的一个女孩,真实到什么时候想哭就哭,什么时候想笑就笑,不顾场合,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阿帆说:“我最喜欢听她的说的一句‘生活是一场戏,人人都活在戏里,我就是要活在戏外。’”
“哦,是吗?听着就叫人喜欢的一个女孩儿呢。”我问:“她是干什么的?叫什么来着?”
“哦,这个、这个,自由职业者吧。有时写写文字,有时去歌厅酒吧做服务员。自称是个纯粹的自由主义者。”阿帆支支唔唔地,半天才回答不清。他涨红着脸,样子很有些难堪。阿帆多半是在说谎。阿帆一说谎语言就被切断似的,一共茬儿一茬儿的。尤其是在我面前。
阿帆早前在我面前说过几次谎,没能通过我的眼睛。阿帆后来就害怕我看他时的眼神神。他说,我的眼睛就象一面镜子,叫人在说谎时感到不迎风。我倒也没想成为谁的镜子,但我真的能够轻易的看懂阿帆或别的熟识得不得了的朋友。
“哦,不想说就算了。干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是自已爱的女孩就够了。”我自然是看出阿帆的不安的情态,有意圆这个使阿帆感到为难的场。我心里也就能猜出几分。阿帆不是在说谎就是在试图对我隐瞒什么。所以,我也不再提及她的新任女友的事儿了。
我心里一直在为刚才抡阿帆一拳头而感到不安。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一个自认为思想开放,崇尚自由、也百分百赞成“缘在惜缘,缘去随缘”的人,为了别人选择爱情而去粗暴地干涉,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仔细体味一下,我给阿帆的那一拳实则是为了缓解自已对雪晴的愧疚之情。意识到我的潜在的目的之后,我感到羞耻。同时,我也为没有替雪晴劝回阿帆而过意不去。
“你是不是从那破屋子里挪出来了?”良久,我问阿帆。
“没有,但有好一段日子没住了。”阿帆说。
“我说呢。”我把我那天去找他的事告诉了他,并把他对门邻居的那个女人的鬼鬼祟祟的情形也说了一下。当然,在描述那女人的时候,我尽量说得比我看到的情形还要夸张好多倍。
阿帆都听出来了,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知道流言蜚语是怎么样形成的了。”
“我也知道呀。就是把芝麻说成想象中的西瓜。”我笑道,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阿帆,把你的嘴张开。”
“干什么?我的牙齿一个没掉的还保留着。”阿帆边说还是张着嘴,便一脸的莫名其妙。
“嗯,原来人的嘴里都暗藏着一个放大镜,愚蠢的家伙一般都很难看到它。”我笑嘻嘻地开着玩笑说。
阿帆笑我:“你连皇帝的新衣也看到了吧?!”
之后,我如实承认说阿帆对门女人的时候,的确有点夸张。比如说,那女人的嘴巴明明是樱桃小嘴,我就把她的小嘴说得有公共厕所的便坑那么多。想想,一个樱桃小嘴里能说出多在体积的话来?!一张小小有面孔,能容下960万平方公里的内容?!
我和阿帆下午都有课要上,但我俩都没有去。我们一齐去买了些啤酒和烟,到那间被我叫做破屋子里去喝酒抽烟看影谍。我们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样一起喝酒抽烟了。
感情是真的没对错之分的。爱与不爱,都是感受出来的,旁观的人光看表象是不切实际的。我和阿帆的友情并未因为我那一拳而受到损害。我们还是好朋友。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常常结伴而行去歌厅唱歌。但我们能偶然在同一个歌厅里相遇。我们在一起的次数远不及从前那样多了,这也是因为我们各自都有各自的恋人的缘故。恋爱中的人,都希望用大部分的时间和自已相爱的女友呆在一起。我也是这样,一有空我就想和柳迎风在一起。
有时候我去歌厅唱歌时,也会带柳迎风一同去分享我的歌声。虽说很多次唱的是别人为自已的情人点叫的歌,事实上,我在心底是为坐在台下的、正脉脉含情地看着我的柳迎风唱的。
柳迎风在底下时,我唱得就格外的享受,用情。借歌抒情,实在是一种幸福。
我想,阿帆大约也同样享受到这来自音乐的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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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章
周末,我预感到雪晴会来找我的。于是,我拉着柳迎风到市内有名的P娱乐城去玩。是的,我不否认去P娱乐城是为了有意避开雪晴的缘故。因为我一时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婉转一点的话来对她说阿帆已经有女朋友的事。倘若说得太直白了,我怕雪晴听了受不了。
中午,我和迎风到一个自助餐厅吃饭,我买单时,才发现放在屁股后面的牛仔裤口袋里的钱包被偷了。我将希望寄托在迎风身上。迎风无奈地朝我摊摊手,示意她也没有。想想也是,迎风是由我急冲冲的拉出来的,什么也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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