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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1页)

我问叶小片:“你为什么这样帮我?”

“咱们是朋友呀,咱们还是老乡不是?”叶小片说。

老乡帮老乡,感情硬梆梆。我的确觉得叶小片既把我当老乡看也把我当朋友看的。娱乐圈儿的人既爱他,又恨他。爱他,是要依赖他名记的身份及权威;恨他,是胡乱给人杜撰一则桃色花边新闻。

说真的,我还真是感谢他,叶小片在我从影二年的时间里,从未给我杜撰一条桃色新闻来。

叶小片是知道我有女朋友的。叶小片知道我和我的女朋友柳迎风搞的是“姐弟恋”。还有,叶小片还了解到我在电影学院读书时的生活,包括在歌厅里搞女人的事儿。这都是我后来常同叶小片喝酒时聊着聊着,就情不自禁的聊出来的。

我是个很看重保管自已私人生活的人。但这回却漏嘴了。我相信这是酒精的作用,但也不全是。信任了叶小片才是真原因。

还有一点的就是,我有点是在拿我的个人生活在讨好叶小片。演员是不能离开记者的追捧的,何况,他叶小片从来都是点好听的写我,又没有收过我半分钱的酬金。

这是我从影一年半之前的叶小片。一年半后,叶小片就不是叶小片了。

叶小片在娱乐报刊发的关于写我的所有稿件,就再也不象从前那样在将稿件发往出报社之前,让我审核一次。这倒没什么。用叶小片的那句成为口头禅的话说:“咱俩谁跟谁呀?”

只要我看到叶小片在娱乐报上发现写关于我的文章,且文章中出现某些叫人不痛快的字眼儿时,我常会打电话寻问或质问一两句。但每回只要听着叶小片说这句话,我就软下去了。质问的懊恼就让我嘻嘻哈哈地给掩埋了。

但后来,叶小片就用种和我是对门儿和从小就跟我是同窗好友的再也没人比他知道的更多的语气写起我的个人生活来了。包括我的香港脚是同我同窗才几个月的大学同学阿帆那儿传来的。当然,这是叶小片纯属臆造出来的。我的香港脚跟阿帆一点关系没有。

可我并没有生气。觉得很好笑,很好玩。叶小片实在可爱到家了。不,娱乐记者们都这样可爱。还有比写我传染上香港脚更可爱的记者呢。我总也忘不掉那个署名叫小言的女娱记。她写过一篇关于在国际某电影节上获最佳男主角的名演员的文章更离奇。小言记者这样写道:“国际著名影星某某某非常的讲文明,听他的同事们说,他每次肚子不适时,不管是在酒席上还是影迷会上,他都会急忙跑向外面的垃圾箱处……他这样顾全大局,实在值得大家敬重”。肚子不适,指的就是要放屁了。每回想到这段文字,总会使人忍俊不俊的发笑。

叶小片杜撰出来的文字儿,我只当是一则搞笑。我说过,我还是有点在巴结他,讨好他,不想得罪他。记者是得罪不起的。而况,香港脚向来都是传染来的。但我的香港脚不是从阿帆那儿传染来的,而是从剧组拍戏的行头里染上的。剧组为节约成本,一双鞋不止一双脚穿。鞋子是不认脚的。

我是跟叶小片聊天的时候聊起阿帆的,但我始终记不起来我是什么时候,又是在哪个方面的话题里对叶小片说起阿帆来的。但我能肯定,我不是在说阿帆的坏话,至少我不会向任何人提起我的朋友阿帆是个“瘾君子”。

而况,我还有一点在为自已的形象问题考虑。不是有句话说过么,“看一个人的品行,首先要看他结交的是怎样的一些朋友”。从前我觉得这话一点都没错,而且我也效仿着用这句话去品评一个人。但现在这话最多只是半对。因为我不是“瘾君子”。像我这个有点小名气的演员,公众的小名人,倘若跟人说自已有个“瘾君子”朋友,那是要遭人怀疑的。

公众人物必须要有好的形象,好的品性,才可以得到大家的公认。即使你从前的野性子上来了,你也要狠着劲儿扭转过来。

我后来在文春雨身上发泄出来的那股子野性子上来了的时候,没能扭转过来。结果怎样呢?!都是息气儿的事儿,就不提了。我不后悔,至少不会公开地在任何人的面前表示我后悔。

叶小片提起阿帆是有意的,是他的一个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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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篇写我传染上香港脚的小文章之后,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阴谋浮现出来,变成了“阳谋”了。那日正好是“世界禁毒日”。

我早上吃早点的时候,与我同桌的一个中年男人正拿着报纸看。他不认识我,但他肯定知道他在哪里见过我,至少见过某个人物长得象我。他看了我几眼,又看了几眼。我知道他肯定在报纸上或某部电影里看过我。我埋着头吃我的早点,不理他。等我吃好了喝足了拿纸巾擦嘴时,眼睛不偏不倚的落在中年男人手里的报纸上我的名字上。我知道今天是禁毒日,但我不知道我会跟禁毒日有着直接的关系。

娱乐圈子里有很多名人名演员名歌星都在吸毒,甚至把吸毒当作一种“时尚”。我才舍不得拿我的生命跟那玩意儿开玩笑呢。我有胆量搞导演喜欢的女人,我坚决不把胆量用在尝试毒品上。因为在毒品上,任何的胆量都会被消融。

文章标题是腥红的标题,罂粟花的颜色。题目相当醒目:《洛科和他的“瘾君子朋友”》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其一,洛科和他的朋友阿帆的友情是如何的深厚;其二,当洛科知道他的朋友阿帆染上毒瘾之后是如何拯救的;其三;当洛科的朋友怎样用毒品给人带来的快乐来引诱洛科时,洛科断然拒……

看,多么具有传奇和惊人的色彩呵。我洛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做一个纯粹的大好人,或一个坏人。因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牺牲都未免太大了。我爸妈从小也没指望要我做天大的好人,但也坚决反对我做地大的坏人。他们说,我们只希望你做你爸妈这样不好不坏的人就成了。

当然,我爸妈心里是有点数的:他们时常还是要拿雷锋叔叔的精神来引导我——只学精神;也时常拿报纸上那些坑蒙拐骗的行为作为教育我的实用教材。

可现在,叶小片用他的极富扇情的笔调将我这个不好不坏的人吹成了神了。神的滋味不好受。

不过,叶小片这回没有写到一点真实的事情,那就是,我在“世界禁毒日”前夕向我的家乡南京某戒毒所损赠过一万元。我是以匿名的形式损赠的,谁也不知道我捐过钱的事儿,谁也不会想到我会这样慷慨。同样,捐赠时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学谁的精神,这纯粹是受着阿帆和陈小曼的缘故才产生出这样的动机来的。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我捐赠不是首先考虑到是出于什么博爱呀、同情呀,而是出于痛恨引起的。这就是典型的存在与思维产生了自相矛盾,我常跟生活产生这样的矛盾。

比如,我觉得我很忠于爱情,但我却和别的女人上床;又比如,我不怎么把钱当作一回事儿,可我总在拼命的想办法赚钱;我觉得我不在乎名利,可面对叶小片的恭维或别人的赞美,总是欢喜得不得了……人呵,哪个不是自个儿欺骗自个儿活过来的?!

叶小片虽然在整篇文稿里并未写半点我的不好。相反,把我写得象修士一样的善良。但,这并没有阻止我的恼怒。

这也假得太离谱了太过份了,比我们国家某些地方批量生产的假烟假酒还过份。我国的假烟假酒假奶粉假得干脆,它假得可以要了人的小命。叶小片的稿件假得要人丧尽了自尊,我向来是撇开了存在问题或存在的先后问题考虑生命与自尊的,所以又始终觉得人的自尊比人的生命还要贵重。

我找到叶小片:“你他妈的,在胡编什么?有你这样胡编乱造的么?”

叶小片一点都不生气,一点都不在意我不再讨好他。他嘻皮着脸说:“你看,认真了是吧?这可不象你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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