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只觉得满心温暖,迎着热风也觉得身心疲惫俱消,“好,我知道了,下次不会冲动的。”要不是楚天在这,他应该会囫囵吃下那顿饭,结完账走人,生活不顺意的地方太多了,他根本计较不过来,强行争执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可他伤不起。
回家的路上没有再发生其他意外,温良本来要去市场买菜重新做饭,楚天没让,有那时间不如睡一觉,于是两人就在小区外吃了拉面,吃完回家倒头睡午觉。
一觉睡到夕阳西下,温良起来的时候还以为是早上,满脑子惦记着今天要去哪里买东西,直到房门被敲响才从床上爬起来。
他打开门,看到精神奕奕站在门外的楚天,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啊,都这个点了啊,该吃晚饭了。”
楚天盯着他脑袋顶上翘起来的一撮头发,好想伸手压平他,“别折腾了,午饭吃的迟,还不饿。”
温良摸摸肚子,“我也不饿,那我去整货,今天晚上争取早点回来。”
温良去柴火间把剩下的东西整了整,衣服鞋子都没剩多少了,倒是当时买的饰品还剩不少,除了被他用在衣服上搭配的,还有几十件,他想了想,跑回房间找出一块黑色的绒布,再拿上菜板,装上东西就带着楚天出门了。
因为出门太早,夜市还没正式开始,陆陆续续有摊子支起来,温良今天的东西小,不占地方,就随便找了个银行门口的台阶把架子支起来,衣服也没拆就直接摆着,然后把菜板放上,盖上黑布,把饰品一件一件摆出来。
饰品中以项链居多,大半是毛衣链,还有就是手链、耳环、脚链、戒指,做工粗糙,乍一眼还挺亮眼,却经不起细看。
楚天拿了一枚夸张的骷髅戒指戴在手指上,嘿嘿直笑:“谁会买这样的戒指戴,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混混么?要是我,就在这骷髅的眼睛上镶两颗水晶,把骨头打磨一下,再把戒指改成蛇形的环,至少卖个稀罕。”
温良心想,我这一打批发来的小饰品还能精雕细琢不成?长成这样不错了。
而且别说,还真有人买这种戒指,温良第一个开张生意就是一个小男生,盯着那一排奇形怪状的戒指看了半响,一个个试过去,最后就选了那楚天戴着的那枚。
“多少钱?”小男生略带紧张的问温良。
温良之前还真没好好想过这些饰品的价格,略一犹豫,伸出两根手指,“两块钱。”
男生明显松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块钱递给温良,温良找了他钱,又问他:“要包装袋吗?只有这种透明的自封袋。”
男生摇头,“不用,丑死了。”说完戴上手指,边欣赏边走了。
楚天看着他的背影啧啧有声,“这审美,彻底歪了啊。”
温良才不管别人什么审美,要是各个都像楚天这样眼光,他的东西都不用卖了。
温良瞅了瞅楚天那修长白皙的手指,又拿了一个戒指,抓着他的手就往他手指上套。
“喂喂……”楚天被突然戴上戒指,老脸一红,支支吾吾地说:“你不知道戒指是不能随便乱戴的吗?还给我戴在无名指上。”
温良目光游移,想笑又不敢笑,心虚地解释:“这不是看你这个活招牌有用么?指不定看到你戴的好看,买的人就多了。”
“真的?”
“当然。”
楚天也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目光扫过摊子,又拿了一条项链一条手链,让温良给他戴上。
温良给他戴好后特意多看了几眼,别说,戴上这些,楚天的气质都变了,本来就带着几分痞气的他更加像坏学生了。
不过这活招牌的作用是显著的,来来往往的年轻男女都要往楚天身上瞄几眼,然后看到他戴的饰品,有些人不屑一顾,有些人会停下脚步在摊子前流连。
东西不贵,大多数人问了价格后都直接买了,很快温良摊子上的饰品就卖了一半,等晚上七八点,夜市高峰期的时候,温良摊子前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女生,一个个围在摊子前挑挑拣拣,顺便看几眼帅哥,都舍不得走了。
有些实在没挑到中意的,就转头买件衣服回家孝敬妈妈或者奶奶,十足带动了温良的生意。
不过也就那一阵高潮,过后生意就冷淡下来的,夜市的灯暗,温良又没有自备小台灯,那些饰品在黑夜里更加不显眼,就算看到楚天这么个大帅哥站在这里,也看不清他身上戴着的饰品,招牌作用起不到了,生意自然就不好了。
温良也不在意,到九点半就收摊了,都是些小东西,带来带去也方便,大不了剩下来以后在卖砂锅的时候顺带卖一卖,就算卖不出去也没亏多少钱。
收了摊子,两人也饿了。
温良不敢让楚天吃路边的小摊,“我知道一家酸汤鱼做的不错,我们去吃鱼吧?”
“你喜欢吃鱼?”楚天并不是特别喜欢吃鱼,如果温良只是为了迎合他的口味就算了。
“是啊,挺喜欢的。”
楚天表示意外,“那平时也很少见你做鱼啊。”
“做鱼麻烦啊!”他们这小县城现在还没卖鱼管杀的习惯,鱼买回家要自己杀,光是这一点,就能让温良控制食欲。
楚天完全是个厨艺白痴,自然不知道做鱼是简单还是麻烦,不过知道温良爱吃鱼也就行了,甚至开始回想b市有哪几家做鱼好吃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