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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第1页)

林苏喜欢听流行音乐,倒不是她多有文化,多有涵养,只不过是这孩子耳朵里没声音,觉得无聊。不管是什么音乐,林苏都喜欢,她也听不懂什么,就只知道跟着瞎哼哼。肖莫谦车上有几张碟,是林苏拿过去的,有摇滚乐队的,有舞曲的,还有抒情歌。

肖莫谦有一次拿着一张cd,问林苏:“小怪兽,这是什么?”林苏说:“cd啊!”肖莫谦抿了抿嘴,说:“我知道是cd,这个是什么歌?你上次不是说你喜欢梁静茹吗?这个是?”林苏就笑,说:“这是五月天的,我现在喜欢听五月天了!”肖莫谦弹了下她的脑门,说:“你这只小怪兽,一会儿一个样的。”

林苏眯起眼睛,趴在肖莫谦手臂上,眨巴着眼睛看他,说:“没有呀!你看,我喜欢你一年多了,都没有变呀!”肖莫谦扭开脸,嘴角上扬,几乎要扯到耳朵了。林苏越凑越前,笑嘻嘻地说:“肖老师,你害羞了吗?脸红了哦!”肖莫谦“咳嗽”了两声,掩饰自己的羞涩,才回头,说:“好好坐着,别乱动,我开车呢,等会儿给你撞了!”林苏就笑嘻嘻地说:“没事,我们做亡命鸳鸯!”肖莫谦瞪了林苏一眼,这只小怪兽,最近真是越来越没节。

林苏这阵子迷五月天迷得很,说话三句不离“陈信宏”,说来说去,都是“我们家杏红君”。肖莫谦问她:“谁都是你家的,就我不是!”林苏就笑嘻嘻地说:“因为他不是我想见就见,想摸哪儿摸哪儿的呀!可是你我想什么时候见都成,想摸哪儿都能摸!”说完,还很色地摸了下肖莫谦的脖子,搞得肖莫谦一阵鸡皮疙瘩。

肖莫谦虽然很鄙视林苏的没节操,可是他还是很爱这个没节操,没心眼儿,没头没脑的小怪兽的。五月天要来开演唱会,肖莫谦买了两张票,准备带着林苏去看。虽然他知道,林苏到时候就只顾着那个什么“杏红”,完全忘记他这个男朋友了。不过能看到林苏眯起眼睛笑的时候,他就觉得很满足了。

林苏拿着票,看着上面v2排23座的字样,林苏蹦跶着勾住肖莫谦的脖子,笑嘻嘻地说:“肖老师真棒!居然能搞到这么靠前的票!”肖莫谦笑,他也是前几天才知道,这场演唱会的赞助,孙昊轩他们公司也有份,那搞个两张票,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孙昊轩听说林苏最近喜欢上五月天的时候,说:“林苏终于喜欢了个比较靠谱的组合了。”肖莫谦“哦?”了一声,孙昊轩说:“你去听听看挑眉的演唱会,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

听说过歌迷都是疯狂的,也知道很多人会为了自己的偶像,做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亲眼见到的时候,肖莫谦还是有些不淡定。演唱会场馆外面,整整一条街上,都是摆的小摊子,有卖荧光棒的,荧光耳罩,卖海报的,什么东西都有。真的只能说,只有他想不到,没有这些小贩不卖

的。

林苏似乎是到了天堂,拖着肖莫谦的手,从这个摊子走到那个摊子,玩得不亦可乎。林苏说:“去看演唱会,荧光棒跟耳罩是必备的!”肖莫谦看她戴了个蓝色的蝴蝶结耳罩在头上,觉得还是蛮可爱的,但当林苏地咬把耳罩戴在他头上的时候,他就有些经受不起了。

林苏拿着耳罩,追着肖莫谦,肖莫谦一步步后退,说着:“小怪兽,你快停下来,我是不会戴的!”“林苏,你赶紧住手,我坚决不会戴这个东西的!”“小怪兽,不要过来,你不过来,我给你买海报!”……诸如此类的话语。可是此刻,肖老师的头上,还是戴上了一个蓝色的蝴蝶结耳罩。肖莫谦黑着脸,站在树下,看着不远处弯腰大笑的林苏,他觉得自己的血压在上升,他有种把小怪兽按在怀里揉脑袋的冲动。

肖莫谦已经成了一道风景线了,这样一个气质绝佳的男子,带着个十分幼稚的耳罩,说不出的滑稽,却也很可爱,尤其是配上他现在气呼呼的表情。林苏勾住肖莫谦的手臂,撒娇说:“肖老师,这样特别好看,真的!”肖莫谦说:“小怪兽,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儿吗?这种话,你骗三岁小孩儿,人家都不相信!”林苏还是讪讪地笑,反正她觉得好看就好啦!肖老师是给她看的,管别人怎么想呢!

演唱会开始的时候,林苏已经激动得蹦都不蹦了,就是双手紧紧握着,眼睛盯着舞台,一眨也不眨。肖莫谦想:我果然是了解这只小怪兽,就知道她会只看着人家歌手,把他这个更正牌男朋友晾在一边。不过看看旁边的几对情侣,似乎也有这样的趋势,女生普遍很激动,而男生普遍是有些无奈。毕竟自己的女朋友呀,只关注别的男生,是件让人郁闷的事情。

肖莫谦又觉得有些高兴,和小怪兽,能跟所有其他的情侣一样,是他一直所希望的事情。他从来不希望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他认为,平凡的幸福,是最难得的。而他和林苏,因为两人的身份,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总不可能是平凡的。此刻,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和别人一模一样,他觉得很窝心。

握住身旁已经激动得忘我的女孩儿的手,肖莫谦勾起嘴角,伸手替她理了理头发。林苏扭头看他,说:“肖老师,我紧张,怎么办?”肖莫谦说:“紧张什么,又不是你上台表演!”林苏“啊呜”地叫了一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明星耶!平时只能在电视上,电脑上看到的人,现在能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你不觉得这是件很神奇的事情吗?”肖莫谦摸摸鼻子,好吧,他真的没有这个感觉。揉揉林苏的头发,安抚道:“乖,不要激动。”

演唱会真正开始,当舞台的灯光暗下的时候,林苏就开始尖叫,高音频女声,刺激着肖莫谦的耳膜。而与此同时,整个现场,也都是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仔细听,一袭能分辨出,她们在喊“

五月天”,而林苏喊的是“陈信宏”。肖莫谦揉揉耳朵,真是可怜它们哥俩了。

灯光亮起,舞台上站着四个男生,两个抱着吉他,一个是抱着贝斯。还有一个应该就是他们的主唱,林苏口中的“陈信宏”了。而后面坐着打鼓的那个,看上去不像鼓手,反而有点书卷气,像个教书先生。不过他们看上去都是比他年纪还大的人,这个年纪,依旧能这么热血,能带动现场这么多人的热情,确实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几首歌唱下来,林苏几乎每首都是跟着一起唱的,手里的荧光棒挥得不亦乐乎。脑袋上的那个蓝色耳罩,随着她的蹦跶,一下一下地闪着光,看上去好不可爱。第一次talkg,主唱的一句“晚安”,就引起了全场的尖叫。林苏的肺活量,原来有这么强大,那句“阿信”尾音拖得很长。之后,人家每说一句话,林苏就开始尖叫,“啊”的声音,不绝于耳。

肖莫谦看着身边的林苏,觉得她的嗓子大概已经快报销了。剥开一粒润喉糖,塞到她嘴里,林苏边吃,边说:“肖老师,阿信真的好帅哦!”说完,又扭头喊“阿信”。肖莫谦叹了口气,好吧,他已经做好今天待在冷宫的准备了。用林苏的话来讲,那个人,她要摸,摸不着,要见,见不到的,就让她狂热一回好了。

演唱会的气氛很好,每首歌都是全场大合唱,大家完全融入到了这狂热的气氛中,这就是摇滚的魅力。肖莫谦像林苏这么大的时候,虽然没她这么热血,却也是狂热过的。当时他和孙昊轩去听林肯公园的演唱会,也跟着他们尖叫过。那样放肆的青春,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现在要他再像那个时候那样尖叫,是打死他都做不出来的了。

温柔地看向林苏,这样张扬的青春里,这样可爱的,充满热情的小怪兽,真是可爱极了!肖莫谦想,他要让林苏一直这么快乐,像个精灵一样。他要做林苏生命中的防腐剂,给她的青春保鲜。以后,当他们已经儿女成群的时候,林苏依旧能这样为一个组合尖叫,那就是他最大的成就了。

看一场演唱会,真的是比进行一场篮球比赛还要累,这是林苏现在最真实的想法。演唱会结束后,林苏的嗓子哑了,手酸得抬不起来了,连脚也累得不想动弹。肖莫谦无奈地站到她面前,蹲下,林苏就笑嘻嘻地爬上去,勾住他的脖子。肖莫谦背着林苏,走在黑夜的路上,周围的人都还在激烈地讨论着刚才的演唱会,林苏也是意犹未尽,趴在他耳边,说:“肖老师,我觉得跟做梦似的。”肖莫谦拍拍她的背,说:“那就当是做了一场美梦好了!”林苏摇头,趴在肖莫谦肩膀上,笑嘻嘻地说:“不要,我的美梦,是要留着做和你有关的事情的。”肖莫谦回头亲了下她的鼻尖,说:“马屁拍得不错!”林苏就“可可可”地笑。寂静的夜晚,她的笑声,回荡着,钻入肖莫谦的心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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