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我俩在阿什顿庄园的音乐节上“溜冰”,对不对,索芙[1]?还记得吗?拜冰毒所赐,那天我们一边看“道基”乐队表演,一边兴奋地说个不停,最后还产生了幻觉。那一天,你逼着我赌咒发誓,不把嗑药的事情告诉你哥哥。
我闭上眼睛,回忆起那个夜晚。你站在“地下室”夜总会的角落里,看别人跟着《天生滑头》的旋律跳舞。那天的日期烙印在我的脑中:1997年9月6日,星期六。当时我在舞池的另一侧和DJ聊天,后来我越过乌烟瘴气的舞池朝角落那边看过去时,发现你已经不见了,消失在人群之中。站在角落里的时候,你看起来并不害怕,也不是特别担忧,假如真的遇到麻烦,你一定会告诉我的,对不对?
因为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们之间无话不谈。
“你能帮我吗,弗兰琪?”丹尼尔问,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急促起来,“我需要弄清楚她究竟遇上了什么事,有些人知道内情,但是不愿意多说。那个码头……”
“那个破码头太危险,早就对公众关闭了……”
“我知道,可这也挡不住我们,对不对?我只是不相信她会自己一个人到码头去,那天晚上,一定还有别的人和她在一起。”
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绝望,顿生同情,即使过去这么多年,我也始终忘不了那个晚上。他是你的哥哥,肯定更加难以忍受,那些未能得到解答的疑问时常在他脑海中旋转,令他夜不能寐,无法真正释怀。
“别人不愿意和我谈论这件事,但是你不一样,弗兰琪……你能让他们开口。”
为了你,他当然会这样做,作为大哥,他始终在保护着你,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不知道。搬来伦敦以后,我就没回去过……”“回去”的想法让我恐惧,青春期的那几年,我一直渴望逃离我们长大的那个幽闭恐怖的海滨小镇,镇上的大部分居民是三代同堂,正因如此,想要搬走的人在他们眼中都是怪胎。
在那里,见不得光的秘密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被人遗忘。
也不会因此而得到原谅。
“拜托,弗兰琪,看在过去的分上。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她认识的人你也认识,那时候你们两个整天都在一起,难道你不想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当然想。”我说。可是,已经过去了十八年,我真的能再回去吗?虽然我曾发誓永远不再踏足那个小镇,但事到如今,我也别无选择。“你希望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穿上那件红色的羊毛外套,用最清脆动听、最令人信服的声音告诉内尔:我觉得不舒服,必须回家去。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盯着我,因为我以前从来没生过病,但我假装没有看到她关怀的眼神,径直走出办公室,以最快的速度——在穿着高跟鞋和铅笔裙的情况下——来到外面,跨进雨幕之中,拦下一辆出租车。陷进后排座的时候,我仍然头昏脑涨,车座上的皮革凉飕飕地贴着我的小腿。司机载着我朝伊斯灵顿驶去。
突然听说你真的死了,我一时之间无所适从。
结束了?
想起刚才和丹尼尔在电话中的交谈,他是如此冷静地坚持要我返回奥德克里夫,帮他挖掘那些陈年旧事,我不寒而栗。
我意识到,事情永远都不会结束。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索芙。1983年9月,我们两个只有七岁,那是你进入小学读书的第一天,老师德雷珀夫人把你领进教室,你站在全班同学面前,看上去孤单失落,头发缺少光泽,戴一副蓝色的“国民健康”眼镜,已经变得不怎么白的白色袜筒从瘦削的小腿上滑落下来,松弛地堆在脚踝周围,一条腿的膝盖上打着石膏,石膏夹板脏兮兮的,绿色校服裙子上的褶边脱了线。德雷珀夫人问哪位同学愿意和你做朋友,我高高地举起了手,因为你看上去太需要朋友了。
走进家门,我头一次觉得整座房子阴森森的,像个山洞。如果知道我现在竟然产生了这样的幻觉,你会怎么想?你会不会看着我的三层联排别墅,夸一句“混得真不错”?还是会像过去那样嘲笑我,嘴角挂着酷似丹尼尔那样的讽刺笑容,说我只是在吃父母的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