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夜莺就用自己的血染红了玫瑰?”
“是,她整个一根带刺的玫瑰插入心脏,侵入骨头,她用她的血将玫瑰染红了。”
“听起来有点悲惨呢。”
“最悲惨的是青年人换取了红玫瑰后,给女孩的时候,女孩并不领情,然后他就把那只玫瑰,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玫瑰扔掉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做夜莺的,挺现实,十个人里能叫嚣一个‘夜莺”那就是真爱了吧。”安然感叹。
“安然,我想成为你的夜莺,如果为了搏取你开心,被你扔掉又怎么样呢,只要你需要我,我都会出现。”
“这太辜负你了,而且我不值得你为我牺牲。”
“好,安然,我有点等不及了,这时间还要多久?”
“对不起,西爵,我心里始终放不下他。我现在很混乱,恋爱,不适合我了。”她站起来,胡乱弄弄头发。
“好,慢慢来,我有耐心,你原谅我了第一步,如果他能给你快乐,我会放手,但我觉得你并不快乐,安然。”
要是退到高中,安然一定会感动到稀里哗啦,然后抱着顾西爵。那是他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可有件事情,真的讨厌。
你习惯事物的消失,真正不再拥有它的时候,你反而得到。
从古堡出来,安然和顾西爵就开始工作,开会,一路上两个人静默的走,安然总是为别人担心而多想,她这样顾西爵就要多出一倍脑细胞站在她的角度考虑问题,顾西爵的表情此刻一定看起来,不自然,“安然,今天跟你说的话,你不要有压力,你开心是最重要的。”
“嗯,知道。”
“上次大佬们很看好的你‘伤心木马,明天的会议资料,你多准备准备,这样机会也多一些。”
“嗯嗯嗯,我会努力的。”
回到酒店后。
疲惫一天的安然匆匆浏览之后,关掉了电脑页面。
去浴室冲了个热水澡,热水一遍又一遍地冲刷,水珠敲打在脊背,直到皮肤泛白起皱,才裹了浴巾出来。
头发上的水湿哒哒的,也懒得用吹干,就用毛巾简单的擦了擦,手机铃声愉快地唱起歌。
“工作处理完了没?”
电话那头乐思桀有种让人羡慕的懒散。
钟表的指针划到1点,安然揉揉眼睛,很困似的,“我已经在赶了,快完成了。”电脑的工作日程还有一堆没处理完,真是的,为什么特意强调“已经在赶”,好像很怕他似的。
“告诉你,女人熬夜老十岁,凌晨工作,猝死,我可不会替你收尸。”
“
你要不要嘴巴这么毒啊,”安然轻笑,一撮头发上的水吧嗒吧嗒往下流,“要是不工作你不行了的那一天我好接济你啊。”安然在电话的另一头笑得花枝乱颤。
“我乐思桀堂堂集团副总,再怎么落魄也不至于让你来接济,不过你这么说,心里还挺感动的。”
“你怎么还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