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寄奴没有回答她:“走吧,你带我出去,然後我们一起去吃点东西。”
小女孩迷糊且无措:“吃、吃东西?”
“嗯。我们去饭馆或者酒楼,鸡鸭鱼肉,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我请你。”
“真的??”小女孩双眼大亮,还“刺溜”的吸了吸口水。
“当然是真的。”
“请我吃吗?你没骗我?!”
“嗯,我可以发誓,如果骗你就天打雷劈。”
闻言,小女孩陷入了迟疑挣扎。
那一副渴望又不敢,不敢又难忍的样子令刘寄奴愈发同情。侧过了身,学著对方一歪脑袋:“怎麽样?走不走?”
兴许因为刘寄奴的外表不像坏人,言语间的可信度颇高,兴许因为食物的诱惑无法抵挡,白吃白喝的机会也是不能放过。
总之,小女孩眼神一定,一握双手,放弃了吃刘寄奴的打算,乖乖的迈开了步。
(11鲜币)96。错认
其实乍听小女孩说要吃自己,刘寄奴还是慌了一下下的。
怎麽吃呢?她没有发挥想象。
这吃的过程应该免不了血腥暴力,所谓儿童不宜,面前的儿童挺无邪挺乖巧的,如果她露著獠牙,张著个血盆大口……确实是很不宜啊。
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小女孩VS刘寄奴,小妖怪VS喜族裔,真要“打”起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锁定了“食物”,下嘴未必容易,衡量衡量得失,小女孩的选择也是颇明智的。
刘寄奴对无城不熟,在哪里吃饭让小女孩挑。
小女孩饿极归饿极,倒也不贪心,她没领刘寄奴去什麽豪华的酒楼,而是十分懂事的选了个普通地方。
不大不新,名字实在,叫“客又来”。很巧,正是苍木曾带刘寄奴去过的。
回忆涌上,刘寄奴不免有些感慨。小二见了浑身黑脏、乞丐打扮的小女孩没有为难嫌恶,只乐呵呵的如常殷勤招呼。
迈过门槛,一眼环顾,刘寄奴立时愣住。
大厅里数张圆桌,坐著三三两两。角落处的一张,小菜几碟,一位黑发白衣的男子执酒独饮,之前遍寻不著,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上。
也许小女孩是她的福星,一番兜兜转转,自己被她领著,失望过後忽然就迎来了惊喜。
好不容易见到,她不能再眼睁睁的让他消失於面前。顾不得唐不唐突,失不失礼,她急急的朝著他冲去:“二哥!”
白衣男子抬起了头,她终於观得真颜并且观得完整。於是心里的猜测得到了验证,多少次梦见却遥遥的触手不及,又是惊讶又是恍惚,她一下激动得不能自已。
那一双有神的黑眼睛同样充斥著讶异,来回扫视她半晌,他勾唇一笑:“哎,我几何多了个妹妹?我怎的不知?”
闻言,她的激动顿时转变成了无措:“二哥……你……你不认识我了?”
男子再度将她打量,接著肯定的摇头:“不认识。”
“不可能的……”她喃喃自语著,一把捉住他的手臂,急道,“我是你的妹妹啊……二哥你忘了麽?!我是寄奴啊!”
白衣男子的目光落去她伸来的小手,然後慢慢上移回她的脸:“寄奴?”
“对,对!”她言之切切,拼命点头,“寄奴,刘寄奴!你不记得了??”
“不是不记得……”他的眉头一皱一松,抽出被她抓著的衣袖,认真的说,“姑娘的芳名我从未听说过。我俩并不相识啊。姑娘,你错认了。”
错认?错认……怎麽会这样的呢……二哥怎麽会不认识她了呢……
手里空落落的,胸口亦是,她倒退一步,不稳摇晃,伴随著一记轻颤。
她难以置信的表情可能太过悲怆,男子迟疑片刻,好声好气的又道:“姑娘莫急,兴许我面似姑娘的兄长,仓促之下难免误会。我记性甚好,可未记得曾见过姑娘,有一点尚还记得清楚,我家中并无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