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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第1页)

狗腿子。”赵鸿回道。

“据我了解,每个学校应该都有学生会吧,而且想加入学生会的学生很多,有的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有的是为了一些其他的目的,但造成的结果都是学生会的势力的确很庞大,这有什么问题吗?”蒲阳不解的问道。

“问题就在于,n大的学生会可不是为学生服务的,而是为校领导服务的,这里面有很多猫腻,我这个跟你说吧阳哥,学生会是校领导们一手扶植起来的,目的是为了替领导做一些他们想做而又不方便做的事儿,维持学校秩序只是一方面,还有其他的好多事情呢。

而且,学生会的权利很大,他们经常公器私用,解决一些各人的争端,校领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可以说,他们就是一个披着学生会外衣的彻头彻尾的帮派。”赵鸿解释道。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这样,你这会儿吃晚饭了吗?出来一下,咱们碰个面,我想听你多说一点关于学生会和整个n大的情况。”蒲阳思忖了片刻,回道。

“那行,阳哥说个地方,我现在就过去找你。”赵鸿回道。

“就在学校门口碰面吧,我也现在过去。”蒲阳说着,就直接转头朝校门口走去。

赵鸿还是比蒲阳先一步到校门口,是个挺文邹邹的小伙子,带着一副小圆眼镜,额头上渗出的汗水还泛着晶莹,看见蒲阳过来,赵鸿小跑几步上前打招呼。

“怎么一头汗,跑过来的?”蒲阳见面后问道。

“嗯,怕阳哥比我先到一步,不能让阳哥等我,所以赶时间,就直接一路跑过来了,还好比阳哥早到。”赵鸿笑了笑,一脸庆幸的说道。

“以后没必要这样,谁离得近,谁方便,那自然谁先到,不一定只能是你们等我,不能我等你们,你对n大这一片应该比较熟吧,你找个吃饭的额地方,我们去那儿说。”蒲阳拍了拍赵鸿的肩膀,和气的说道。

他今天才是第一天正式开学,对n大校门口这一片的饭店什么的还真不是很清楚。

“行,我负责找地方,保证让阳哥满意,一年没见,阳哥还是和以前一样客气,一点也没变。”赵鸿点头说道。

“在你的想象中,我是不是该一见面就摆架子耍脾气了?”蒲阳笑眯眯的问道。

“也不是,阳哥不是那样的人,就是觉得阳哥作为一个社团的老大,应该有点霸气,而且听老家那边的兄弟说,咱们天阳的生意现在越来越大了,那阳哥也算是大老板了,我们这些做小弟的,在阳哥面前肯定得保持一点谦恭和尊重才行。”赵鸿说道。

“霸气可不是表现在脸上的,真正的霸气是在心里,谦恭和尊重也是放在心里,不必处处小心谨慎。”蒲阳说道。

“是,多谢阳哥,我记住了,以后会和阳哥自然的相处的。”赵鸿受教的说道。

赵鸿选择的地方,是开在n大校门口差不多二百米处的一家书社,名叫诗云书社,推开书社的玻璃门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家卖奶酪泡芙的,然后是一间厨房,飘出浓浓的香味儿,顺着楼梯拾级而上,就来到了开在二楼的书社,书社的装修很精致,三面墙上都摆放着书架,书架上更是摆满了书,另外一面则是柜台,柜台后面坐着一名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面庞白净,很有几分书生气质,手里正捧着一本书在看的津津有味。

“庄哥,忙着呢。”赵鸿直接走过去和那名中年男子打招呼。

“赵鸿来了,看书还是吃点什么?哟,今天还带了朋友过来。”中年男子抬起头,儒雅的笑着问道,显然,赵鸿是这里的常客了,要不然也不可能一口就叫出名字。

“这是我大哥蒲阳,我们来这谈点事情,阳哥,这是书社的老板庄新华庄大哥,我们要两份炒饭,一壶铁观音,送到卧云斋。”赵鸿两面介绍了一下,指着东面墙上隔开的两个小包间说道。

“原来是蒲阳兄弟,幸会幸会,第一次光临书社,欢迎之至,书随便看,有什么事儿随时叫我,茶饭我马上送到。”庄新华放下手头的书,站起身来,朝蒲阳有好的伸出手,说道。

“庄老板好,初来乍到,以后还请多多关照。”蒲阳伸出手与庄新华轻轻握了握,说道。

“蒲阳兄弟客气了,谈不上什么关照,倒是要感谢你来关照书社的生意啊,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以后不要叫我老板,这里的人一般都叫我一声庄哥,蒲阳兄弟如果不习惯的话,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老板这两个字太俗气了,充满了铜臭味,我们读书人不喜欢这个称呼,我开这个书社最主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的。”庄新华一边笑着,很诚恳的说道。

“庄哥说的不错,他一直都不喜欢别人叫他老板的,书社的情况我一会儿在跟阳哥细说。”赵鸿在边上解释道。

“那我以后和赵鸿一样,叫你一声庄哥了,庄哥也直接叫我蒲阳就行了。”蒲阳点头说道。

“好好好,你和赵鸿一样,都是很好说话的人,快去谈你们的事情吧,我这就给你们准备茶饭。”庄新华高兴的说道。

第三十四章 学生会

赵鸿和蒲阳转身朝卧云斋走去,诗云书社里有两个小包间,一个叫卧云斋,一个叫诗画阁,包间的墙壁上挂着许多水墨字画,除了两排双人沙发和一张长桌,别无他物,关上门,打开暖色的灯光,倒是也别有情调。

“这家书社有好些年的历史了,店址也辗转过几处,最开始是在一家小区里,但是出来进去的实在不方便,就换到了学校旁边的那条老街上,结果老街让政府给拆了,前几个月才刚刚搬到这里,以前的规模都很小,顶多只能算是一间小书屋,换到这里之后是显得洋气了很多,但实际上经营的状况很艰难。

一开始的时候楼上楼下都是属于书社的,后来实在是入不敷出,就把一楼让了一部分出去,才有了那个卖泡芙和奶酪的,书社的经营模式也是一直在转变,一开始的时候就只是卖书,后来就买茶水饮料,现在连炒饭都开始卖了。

庄哥是一个很理想主义的文人,别看他只是高中毕业,没上过大学,但是很有学问,高中毕业之后不愿意其他的工作,就是想一辈子与书香为伴,所以选择开了一家书社。

庄哥的书社和市面上那些出租网络小说的书屋不一样,他这里卖的都是正版的文学艺术类的书籍,阳哥你也知道,现在的人心浮躁,真正能看得进去这种书的人已经不多了,即使是开在大学旁边,也还是没什么生意。

再有就是现在的学生买书都可以直接从网上订,去实体店里买书的或许就只有辅导资料了,据我了解,庄哥现在好像都是负债经营的,就是为了坚持梦想,坚持过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吧,所以我还挺佩服他的,在这里为数不多的顾客里面,我算是常客了,经常来这边看书,偶尔也买上几本回去。”赵鸿不亏是这里的常客,对书社的历史都很清楚的知道。

“负债经营?学校附近的房租应该也不便宜,一天如果卖不出几本书的话,那可是连房租都交不起,他哪来的钱一直赔进去?”蒲阳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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