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最初,靳长宁认得的人是郦洛,而后交好于燕不悔。
十八岁那年的暑假,他在外打了一个月的零工,然后,他对靳姨说:“我想出去旅行。一个人独自走一走。”
靳姨本想让靳哥陪他的,他没让,说:“靳姨,我长大了,未来的路,我得自个儿摸索。不能再让任何人带着扶着了。就算因为这样,会摔一个鼻青脸肿,那也得自己走。不吃亏,哪能成精?”
靳姨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放了行。
那是他第一次独自出去,不是专机来专车去的。
他乘地铁,挤巴士,坐经济舱,用最省的钱,走自己认为最经济实惠的路。
虽然靳姨一直对他很不错,虽然从小,家里孩子该有的一切,靳姨都舍得给他,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外人看,而是毫不吝啬的给了他一切生活所需。
可他懂的,他总归不是这个家里的孩子,也始终没有改口叫靳媛作“妈妈”过。
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声“妈”,和现在他称呼的“妈”,意义是完全不同的。现在的靳媛,既是养育他的恩人,更是他的岳母,是生养了他爱人的母亲。
靳长宁本来并不笨拙,是因为出了车祸,受了刺激,大脑遭了重怆之后,才变笨的,那时,他学什么都慢,反应总是比别人慢几拍。
那段日子,与他来说,真的很痛苦,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变得这么笨,这么反应迟钝的。
靳姨曾多方为他求医,为此,他也曾吃过几年药。
哦,对了,那时,他还很瘦小。
因为压力大,因为太想念父母,因为很瞧不起那么笨的自己,因为生活太过于迷惘,他的日子很不如意。
是欢欢激发了他的斗志——他想做一个好哥哥,就得当得起榜样。
可就算他再如何融入这个家,说白了,他就是一个外人。
他不想欠他们太多,所以从小,他努力做到不乱花钱,家人给的钱,他都攒着,存进了银行。除了必要的学习用品,他几乎不会动用这些钱。而衣着方面,靳家都是另外给买的,他从来不用担忧穿的穷酸,丢了靳家人的脸。日常饮食方面,更有厨师专门制作。
家是温暖的,只是再温暖,那到底是别人的家。
就连靳哥这个亲生儿子都觉得那个家,有点像别人的家,何况他这个养子。
八月初,靳长宁凭着记忆,以及之前对于这边的事先了解,他回到了儿时居住的地方,并通过法律手段,得回了这幢房子的使用权。
之后,他花了五天时间,叫来了人,细细的收给这房子,并作了修葺。
八月十一日,他出去买菜,在路上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三个富家子弟,开着三辆改装过的赛车,正对着一个惊慌失措的小姑娘转圈圈,旁观者无数,却没有人敢去救那小姑娘。
他细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三个富家公子哥当中有一个看上了那小姑娘,想和这小姑娘交往,偏偏那小姑娘不乐意。
他看不下去了,开着一辆破摩托,冲进去把人从几辆车的缝隙当中带了出来,并送回了家去。
……
听到这里,萧璟欢瞪大了眼。
“英雄救美啊?你救的是谁?还有,我只知道你自行车骑的不错,原来你那会儿就能骑摩托了呀……”
“我就是在学校里借同学的车骑过一阵子。那种车骑起来很简单的。不过,平常带你上下课,我还是喜欢用自行车。安全。因为我开摩托很喜欢飙。你那么娇嫩,我不敢带着你一起疯。这万一摔着碰着了,我怎么和家里人交代?”
靳长宁把他那会儿的担忧,说了出来。
那时,欢欢在他眼里,就是一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娇花,他想呵护,而不是带给她伤害。
萧璟欢呢,甚是无语:就因为这个破理由,他居然一直瞒着她会骑摩托这个事。
唉!她也真是醉了。
“然后呢,这姑娘是谁?难道就是霍思思?”
“不是霍思思,是郦洛。”
萧璟欢有点惊讶:
“你救的是郦洛?”
“嗯。”
“等一下,郦洛讨厌我,好像不是因为对你有男女之情吧……她喜欢的肯定不是你,否则她怎么会嫁给燕不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