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门的宫婢老早就瞧见他过来,福过身后,连抱起了厚厚的棉帘,一股暖香顿时扑面而来。
方瑾才抬脚进去,高声道了句:“晨暮阁走水,孙儿来瞧瞧皇祖母有无受到惊吓。”
三四个
宫婢一拥而上,替他除了厚厚的衣裳,露出了里头利落衣衫。
绕过牡丹九宫图屏风,瞧见里头空无一人,正奇怪,便见李婉扶着李明华从珠帘后走了出来。
“人老了,耳朵也开始背起来,还是刚才有人通报我才知道晨暮阁的角楼走了水,明儿去皇觉寺皇上得把火德星君与水德星君这二位神仙多拜拜才是。”
方瑾垂首的功夫,这二位已经分别落座了。
“按理说大晚上的,皇上不该跑来,免得受寒。可这一片孝心,哀家十分珍惜。适才我们正在用饺子,皇上不妨也吃两个,取个兆头。”
方瑾从不在外头吃进口的东西,便推诿道已经用过了,又与两位客套几句,寻了个借口便先离开。
他一走,李婉就忍不住发出冷哼。
“你啊!大年下的,就不知道点忌讳。一年里最重要的两个日子,便是这一头一尾。这两日不顺,就是一整年不顺。偏生要这会儿给自己气受,真真叫个想不通透。”
李婉没有吱声,不过脸色依旧很是不好看。
这些年,她内心的仇恨并没有随着旧人逝去而消减,反而因为方瑾的年纪越来越大,那张越来越酷似的脸,每每瞧见,犹如针扎刀剜。
“你呀!”
见她这幅倔强的模样,李明华终是软了心肠。
当初她想要稳固娘家的势力,选了侄女入宫效仿自己当年,坐上这世间女子来说,最尊贵的位置。
本想着即便算不得佳偶,好歹也能举案齐眉。岂料两人都是倔脾气,弄成今日这般,谁不是苦命人呢?
到底也是曾被视为心头肉的侄女儿,李明华拍了拍她的手背,声音也柔了几分:“斯人已逝,你该放下了。”
李婉抬脸,凄惨一笑:“姑母说的简单,我也想忘。可若是当真放下,那我前半辈子的付出,等候,岂不都成了笑话?我心里想:恨着别人,总比恨自己要好过一些吧。”
烛光摇曳,将她清瘦的身影投在墙上。李明华才发现,记忆里那个总依偎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孩子,一转眼,鬓间早已生了华发。
她的儿子,生命永远停留在了绚烂时刻,年轻的面庞鲜活的刻在了两人心中。唯独忘了尘世间时光流转,岁月如梭。
“好,恨吧,能让你舒服点的话,那就继续恨下去吧。”
李明华抬起枯瘦的手,在她发间摩挲,浑浊眼底尽显温柔:“延秀的事,你放心。那丫头,很快就会从这个世上消失的无影无踪。不会影响到延秀分毫。“
李婉猛地抬头,双目满是震惊。
“傻孩子,真以为姑母老眼昏花了?”
李明华笑了。
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妇人,眉宇之间尽显英武,高悬的鼻子,紧抿的嘴角,无一不彰显锐气。
陇西士族,簪缨世家,绝非是那等花架子。
“原本留着那丫头,是想为了大计。不过,她既然跟延秀扯上了关系,那便留不得了。成大事的棋子可再寻,但乱小事之人,哪怕是一丁点的可能,都要立即诛之,永不留后患!”
这话犹如带着寒霜,又字字带了风雪而来,让李婉心头,竟有些不寒而栗。
她望着这位久居深宫的姑母,岁月在她的躯体上留下了一道道痕迹,却从未腐蚀过那颗坚毅的心。她依然像家族传说那般,英武果敢,杀伐决断。
李婉心头涌过一阵暖流,更多的,却是前所未有的钦佩。
原来,姑母一直是懂自己的
只是她不懂:“那姑母缘何不早些处置了她,可知这些日子,延秀不仅与她见面,还因为这贱婢,险些闹出大乱。”
“还是年轻啊。”
李明华摇头,十分的不赞同:“这丫头,竟然已经被咱们的小皇帝当成了眼珠子,这会儿动手,不是秃子头上捉虱子——明摆着嘛。”
“明日起,一连三天的斋戒,再去太庙祭祖两日。五天的时间,今儿就走水,明儿就备不住旁的地方也守备不严。那姑娘性子又跳脱,若是知道了那个娃娃如今在家中就要死了,定会去瞧他。贫民窟那地处偏僻,鱼蛇混杂,难保一个姑娘家,能平安的走出来。”
说完这些后,她目光重新转到李婉身上,目若观音,悲悯天人状:“婉儿,放心,姑母绝对不会让事情出现一丝便宜的。不管是谁出现,天意若挡,我便逆天。人祸来阻,我便屠人!”
李婉不敢与之对视,目光有些闪躲。放在脑中将那些话细细咂摸,却觉得越想越乱,一时之间,连这位姑母,也变得有些生疏起来。
熟悉的触感再一次抚上她的肩膀:“别怕,姑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