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村里还有许多顽固的人并不认同王灿荣做的事儿,再加上有些人煽风点火,很多不利于王灿荣的话也在村里传。
“哼,那是她们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方大娘子愤愤道。
齐娘子连连摇头,认真道:“我信申屠娘子,哪有自己白搭银子就是为了使坏的?”
有了齐娘子的信任,王灿荣便觉得自己做的事儿值了。
至于那些不认同的人,王灿荣也懒得管他们。左右也不是为了他们办的幼儿堂,这是给工坊工人们的福利,管那些人怎么说。
……
临近过年,曹飞燕的食品生意越来越好,辣条和沙琪玛等都成了串门必备礼物。趁着这个热乎劲儿,王灿荣又加了两道好吃的甜品,曲奇饼干,还有烤牛奶。
因为没有烤箱,所以王灿荣让曹飞燕在工坊里搭了土窑。虽然不如烤箱烤的好吃,但在这样的古代,这样的吃食已经挺新鲜了。
王灿荣还想着,等过段日子她有精力的时候在研究一下披萨的做法,毕竟芝士没有现成卖的,她得自己做。
芝士这东西和黄油一样,都是牛奶做的。看似没什么特别,但想做好可是一件难事。
就说之前做曲奇饼干的黄油,她都是在家苦苦研究了一个月才做成,浪费了不知道多少牛奶。
本来她想趁着过年的时候推出披萨的,只是现下她月份大了,现在都有八个多月快九个多月,她可不敢过分劳累,怕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在这个医疗落后的古代交代了小命。
王灿荣撑着有些发酸的腰,一步一步慢吞吞地走进了里屋,脱鞋上了炕,忙不迭把有些发冷的脚盖在被里捂着。炕上暖烘烘的,一坐在上边就觉得浑身舒服。
王灿荣挪到了柜子前,将抽屉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根银簪。这根银簪是新婚当夜王老太太给她的,说是这具身体的亲娘留给她的。她并不是原主,所以对于这根银簪并没有特殊的感情,以前倒是很少拿出来看。
不过,自从申屠壮离开后,她总时不时的拿出来,放到手中轻轻摩挲。
一看到这根银簪,他就想起申屠壮当时夺走时的样子。王灿荣噗嗤一笑,随后无奈的摇摇头又把簪子放了回去,自个儿嘟囔着。
“申屠壮,你个混蛋!给你当婆娘真是命苦,你都不知道给我买个首饰什么的,买个梳子送我也好啊,也要睹物思人。如今,我也只能看着这个银簪子想念你。”
王灿荣的声音越来越轻,越飘越远,透着股浓浓的伤感。
“申屠娘子,在家么?”
突然,院外头传来方大郎的声音。王灿荣赶紧穿鞋下炕,知道方大郎今天会过来一趟,所以她的院门也没有锁。
一出屋就看到方大郎进了厨房,把一小捆玉米秸秆放到地上,外头还有整整一大捆。
“我先给你送这些,若是烧完了你再同我说。”
自从申屠壮死后,家里的柴火就没人砍了。她有了身孕,也不敢干太重的活。以前不冷的时候,烧火做饭她去外头薅一把干草,在山脚下检点树枝也能凑活。实在不行她也能偷偷躲进房车里,用房车里的电烧水做饭。
现在不行了,进入冬天这炕的天天烧着,不然可要冻死个人。她晚上可以躲在房车里,白天却不行,万一有人来找她,看她不在那岂不是解释不清楚了?保不齐又要被人泼脏水,说她中邪,亦或是什么妖精鬼怪了。
好在方大娘子和方大郎总会照顾着她,定期给她送些能烧的东西,这玉米秸秆就是方大娘子家玉米地里砍得,烧火什么的最好了。
“诶好,方大哥天太冷了,进屋暖暖我给你倒杯热水。”
王灿荣身为现代人,无法做到时时刻刻想着那些封建规矩,她不过是随口客气一下,才会让方大郎进屋。
可方大郎是地地道道的古代人士,一听这话忙不迭摆手,生怕被人误会什么。
他可以给王灿荣送玉米秸秆烧炕,却不敢独自一个人在她家久待。不然,外头那些人指不定怎么编排呢。
他忙道:“不了,家里还有事儿,我婆娘还等着我回家呢。”
王灿荣点点头,笑着和方大郎道谢。亲自送他出门,方大郎走后她还得把院门锁上。
方大郎刚出院门,好似突然想到什么,忙不迭转头同王灿荣道:“对了,我婆娘让我给你带句话,说是你那继母最近和丁二狗的婆娘又凑到一块去了,不知道她们在说些什么,让你小心着些,现在你月份到了,是最要紧的时候。”
王灿荣微愣,她以为这么长时间过去,刘氏和丁二狗的婆娘应该消停了,可是没想到她们又凑到了一块。
难道,她们想做什么?
王灿荣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心中一片紧张。
“好,我知道了,最近我不会出门,想来她们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只要她不出门,那些人应该没有机会对她做什么。
王灿荣认为刘氏和丁二狗翻不起什么风浪,只要她小心谨慎些总能避过祸事。只是她万万想不到,这刘氏和丁二狗居然变聪明了。不再咋咋呼呼的当面使绊子,而是在背后玩阴的。
第四十一章…
这天傍晚,母狼和狼崽并没有回来。这样的情况也很常见,每次睡前都不见他们母子两个的身影,待到一大早睁开眼肯定能看到趴在厨房打盹的母狼和狼崽,还有昨夜它们捕到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