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会儿工夫,连景淮把目前掌握到的线索在脑海中重新过滤一遍,随即,他便发觉了不对劲之处。
上辈子盛沅锦香消玉殒后,连景淮曾经动用过王府里最精锐的密探,去调查那款名叫‘噬心’的毒药。据传,它的毒性不亚于见血封喉,是一种能够快速致死的剧毒。
而且这种毒素一旦进入体内,就会与血液融合,让服毒者感受到,如被数万只蜘蛛同时围攻啮咬的痛苦,可以说是极其阴毒的药物。
如此厉害的毒药,自然不是轻易能够取得的。实际上,它出产自西域,民间另有俗名称‘千年一遇’,足见其珍罕程度。
若是寻常的后宅争宠事件,用上这等罕见的毒物,未免显得小题大作。因此,连景淮当时没有半点怀疑邵静芸,而是直接将这笔帐算在隆昌帝的头上。
如今回想起来,仅凭这点就排除邵静芸的嫌疑,着实是有些武断。毕竟比起远在宫里的隆昌帝,邵静芸明显有更多机会可以下手。
假设这回的猜测无误,下毒杀害盛沅锦的元凶当真是邵静芸,那么她到底有什么非要铲除盛沅锦不可的理由呢?故事进展到此处,好像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填补上逻辑的空缺。
连景淮正苦思冥想着,蓦然被一道声音轻婉的女声给打断,便听盛沅锦温声询问道:“王爷发什么呆哪?”
“无事。”
话音落地的刹那,连景淮只觉得脑子里似有电光火石闪过,紧绷的思路亦随之畅通——既然眼下无法获取新的线索,不如回过头,从根源处寻找答案。
决定好接下来的方向后,连景淮便开口提议道:“我让管家写个请帖,过几日邀请你的家人过来王府作客吧。”
到了谈婚论嫁这步,见家长是迟早的事情,因而盛沅锦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牴触的情绪,很爽快地答应道:“好,正巧我也许久未见他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他来了他来了,男二带着给男主的见面礼(陈年老醋)走来了。
ps男二是盛长儒,绝世小奶狗。
☆、第十二章
武贤王府的管家办事效率很高,当天申时以前,便将书写工整的请柬送到了盛府。
本来早在得知自家闺女得了武贤王青眼的时候,盛文旭就打算寻个由头上门拜访。无奈武贤王府的门第实在太高,以他的官位,恐怕连张名帖都递不进去,于是只得暂时作罢。
但今日,可是武贤王主动邀请的他啊!盛文旭岂能不乐?
他几乎是刚接到请帖,便抑制不住地跑到妻子谭氏面前显摆:“瞧瞧,我这女儿多争气,不枉我当初想方设法地把她送进宫!我原先还想着,若是能勾搭上个御前侍卫就算赚了,哪知道她竟能钓到武贤王这条大鱼,真真儿是手段了得!”
谭氏虽然已经年过三旬,却仍生得杏脸桃腮,弯起眼睛笑时,端的是千娇百媚。“老爷说笑了,我们锦姐儿天生丽质,自然配得上最好的夫婿。”
“你说得对。”盛文旭闻言立即附和道:“想当初她才十二岁,眉眼间便隐约浮现出媚态,我打量着,便知道将来必定会长成夺人魂、摄人魂的极品尤物。”
不过三言两语,盛文旭这个当爹的就已将亲生女儿贬为供权臣赏乐的禁脔,价高者得。
听到此处,盛长儒不禁剑眉倒竖,语带怒意道:“够了!如今姐姐只身待在王府,想要立足已是不容易。我们作为娘家人本该成为她的后盾,可现在呢?不但没帮上一丁点忙,还要去拖她的后腿么?”
盛长儒的担忧其实没有错。毕竟,盛沅锦眼下虽然得宠,但从本质上看仍旧是个无名无分,随时可以丢弃的姬妾。
盛文旭若是贸然以武贤王未来岳父的身份自居,便是大大的僭越,难保不会触怒他。更有甚者,还有可能连带影响盛沅锦在武贤王心目中的地位。
想当然尔,盛文旭是不会听劝的。他皱了皱眉说道:“你这个蠢货!你姐姐在王府里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看主母的脸色,日子美得很!更何况,你老子我做什么拖她后腿了?我辛辛苦苦养大了个女儿,难道不该回收点成本吗?难道要给人白玩儿吗?”
一个个不堪入耳的字眼,从他嘴里蹦豆似地跳出,并撞进盛长儒的耳朵内。
有那么几个片刻,盛长儒甚至偏激地希望自己就这样聋了,总好过听见父亲的恶言恶语。他想辩驳,想回击,可是读书人对于孝道的看重是根深于骨子里的。
盛长儒自知无法挣脱出孝子的禁锢,索性不再多言,径自走回房间读书。
当年,盛文旭夫妇决定让盛沅锦入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后宫时,盛长儒只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黄口小子,没有半点话语权。因此哪怕他哭闹得再凶,也不能动摇父母的想法分毫。
打从那时候开始,盛长儒便拼了命地读书,由童生到举人,他总是书院中年纪最小的学生。周遭的师长夸赞他天资聪颖,并说:“长儒这孩子,若是能够在学堂里按部就班地学习,慢慢积累知识,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然而,盛长儒却总嫌自己成长得不够快,他需要更快地茁壮,直到能够庇佑姐姐为止。
到那时候,无论姐姐嫁到什么样的夫家,他都可以成为她最坚实的底气,一辈子为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