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与总统之间争执的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打全面战争还是打有限战争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只不过是把“胜利还是相持”的问题用更为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罢了,也就是我们是应该全力以赴、一劳永逸地击退“红色浪潮”呢,还是尽量适当克制我们的行动,把战争限制在朝鲜境内?不过应当指出,对杜鲁门政府进行派性攻击的人,特别是以已故参议员罗伯特·塔夫脱为首进行攻击的那些人,并不赞同在亚洲或者欧洲进行一场全面的地面战争。
相反,他们似乎只是提供了一种早期的“美洲堡垒”理论的最新翻版:不要增加我们在德国的驻军;停止进一步向欧洲提供援助;重新制定一项建立在退出欧亚大陆基础之上的全球政策(这是前总统赫伯特·胡佛的建议);利用海、空力量保持美国的利益(在麦克阿瑟的方案中,甚至将这一战略运用到了远东地区)。总之,应该建立一种美国强制下的和平,以便在海、空力量的庇护下使西方文明得到保护,就象在英国强制下的两个世纪的和平时期所做的那样。
在麦克阿瑟被免除职务很久之后,这个方案才得以强行贯彻。艾森豪威尔政府上台以后,其基本宗旨就是利用海军力量来控制海洋,利用以原子弹进行“大规模报复”相威胁,来维持现存的疆界。此时,人们认为,我们再也不能向海外输送大批地面部队了,所以,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地位也就可以降低了。财政部长说,我们的财力只能支持我们打一种战争,即中场大战。国防部长则很肯定地对我们说,如果爆发战争,那一定是一场大战。
最后,杜鲁门—麦克阿瑟之争使当时人们尚未普遍认识的一个问题变得突出了,那就是在决定国家政策的问题上,文职政府是否拥有对于军事当局的统帅权。
就我记忆所及,在朝鲜战争之前,美国总统的权威受到现役军官无论何种形式的挑战的先例只有那么一次。那就是在林肯执政期间,乔治·麦克莱伦将军公然无视总司令的命令。
杜鲁门先生本人在其《回忆录》中专门提到了这件事情。他写道:“林肯常常直接向麦克莱伦(当时任整个联邦军的司令)下达命令,可是,这位将军却不予理睬。
全国有半数的人都知道麦克莱伦怀有政治野心,并且知道反对林肯的那些人企图利用这种野心。林肯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但是,在施了很久之后,他终于被迫解除了联邦军最高司令的职务。“(关于对麦克莱伦和麦克阿瑟的详细评论见附录1)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历史再次重演。据杜鲁门先生说,甚至在一九五O年以前,麦克阿瑟就不尊重总统的权威。
起初,他还有所收敛,后来便越来越放肆了。最后,他即使没有故意蔑视上级的合法命令,至少也是对这些命令明显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杜鲁门先生把麦克阿瑟的行动归纳为“违抗命令”。其他的人则使用了一些比较文雅的字眼,从“蔑视”到“公开反抗”等等无所不有。
就象国际舞台上古往今来的一些其他伟大人物一样,麦克阿瑟似乎常常以为,他那天生的、常常为其军事成就所证明的才华,使他的判断能力远在他所有的同级乃至上级之上。可是,事情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军事领导人还是政治领导人的判断能力更高一筹,而在于以总统为代表的文职政府和以战区司令为代表的军事当局哪一个有权决定美国应当采取何种行动。
在作出决定之前,麦克阿瑟当然有权也有责任就某个预案是否正确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他个人的建议。但是,在总统的决定向他宣布之后再与总统争辩,那就既不是他的特权,也不是他的职责所能允许的了。在政治派别自私狭隘的偏见表现最烈的时刻,在为一九五O年秋末冬初令人痛心的失败感到羞耻和灰心的时刻,相当一部分美国公众似乎忘却了这些基本常识。
这些就是朝鲜战争期间美国舞台上的两位重要人物争论的主要问题,而政府当局与军事当局究竟谁领导谁的问题是这次战争引起的最为敏感的问题。按一般的推理,根本不应该出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的原则就象我们政府工作中的所有原则一样,是早巳存在、牢固确立了的。
如果只是这么一条原则而没有那些有意无意地缠绕着它的虚构的问题和琐事,那么,我相信,大多数美国人本来会毫不犹豫地支持总统的。可是,这场争论与其他令人伤脑筋的问题纠缠得太深了,那些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完全为人们所理解。其中一个存在很久的问题是我们的中国政策问题。其他的问题则是:原子武器的正确使用问题;有限战争的最新思想问题;以及在符合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义务助前提下对主权的含义作必要修改的问题等等。
可是,根本的问题仍然是:杜鲁门总统或麦克阿瑟将军究竟谁有权来决定我们对外政策中的重大问题?正如马歇尔将军在参议院对此事作证时所表明的那样:“这个问题是由于司令的地位与参谋长联席会议、国防部长和总统等人的地位存在着固有的差别所造成的。作为司令官,其使命仅限于在一个特定的地区内对材一个特定的敌人;而作为参谋长联席会议、国防部长和总统,则要对美国的整个安全负……并且必须处理好在世界某一地区的利益和目标与在世界其他地区的所有利益和目标这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
“在我们的军事史上,这种分歧并不新奇,”马歇尔将军接着说,“要说有什么新奇的并使我们必须罢免麦克阿瑟将军的事情,那就是一位局部地区的战区司令公开地对美国的对外政策表示不满和反对,这种情况确实是前所未有的。(他)……发展到与美国的既定政策如此格格不入的地步,以至于是否还应当允许他继续行使一个战区指挥官通常所拥有的那种作出决定的权力都成了很大的问题”。
可是,我认为,下述情况对国家来说还是值得庆幸的,那就是问题毕竟暴露出来,而且,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完全由于他个人内在的恢弘气魄和高度勇气而不是由于来自政界或军界的任何压力,对问题进行了断然处置。总统的决定可以说是一项有力的预防措施,能够防止再度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在今后某个重大的危急关头,其他人也会跃跃欲试,企图向宪法赋予总统及其顾问们的制定对外政策的权力挑战。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日,参谋长联席会议通知麦克阿瑟:国务院正在拟制一份总统声明,大意是,联合国准备讨论解决朝鲜问题的条件。三月二十四日,这项声明即将最后定稿。声明将表明,我们愿意在撤回到战前分界线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可是,三月二十四日这一天,麦克阿瑟将军擅自发表的一项声明拆了总统的台,激怒了我们的盟友,而且使中国人处于如果真要接受邀请进行谈判就会大丢其丑的难堪境地。了解实情的人都不会天真到认为:麦克阿瑟不知道自己的声明可能会造成何种后果,也没有任何公开反对总统的企图。三个多月以前,亦即一九五O年十二月六日,杜鲁门总统向全体官员,包括麦克阿瑟将军在内下达了一项专门指示,禁止发表有关国家对外政策的任何公开声明。
但是,专门下达这项指示实际上是多此一举。根据我国宪法,制定对外政策向来就不是军人份内的事情。那是由选举产生的官员所特有的、专门的和正当的职责,这个规定不会因为有谁评论现行政策“正确”与“否”而受到影响。只有在专制制度下,一个军事领导人才能独断专行,由他一个人决定在与其他主权国家交往时本国应采取何种方针。
麦克阿瑟的一句话就打乱了国务院发表声明的计划。
因为,麦克阿瑟说:“因此,敌人现在一定已痛切地认识到:联合国如果决定改变其把战争限制在朝鲜地区的容忍态度,而把军事行动扩大到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基地,肯定会使赤色中国在军事上面临迅速崩溃的危险。”这句话如此明显地主张彻底改变联合国的方针,以至于无论是谁,如果借口说这仅仅是如某些人所说的那样,表达了一种想接受别人投降的愿望,那都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即便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