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像,是的话就直接闯进来了。
他警惕地一步步走近,在门口发问:“是谁?”
门外沉默了一瞬,阴厉说道:“吾友,好,久,不,见。”
真是一名不速之客。
兰萨没有开门的意思,趾高气扬:“小玫瑰,如果你在流浪,我这里也没有位置让你住下。”
玫瑰猎手无情道:“是你流浪,我来叙旧。”
兰萨哼了一声,身为血族亲王,主动把一个知名大血猎放进了屋。
眼前一个身穿黑袍的高挑男子,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两只长耳把布料凸出好长一截,是精灵的象征。
这俩人待一块,氛围微妙极了。
血族优雅淡定的摇晃一杯红酒,精灵阴森森的一身杀伐气。
兰萨先开口了:“叙什么旧?”
那人声音沙哑:“时间平静,听你醒了,非常高兴,来吃八卦。”
这血猎的话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细细一品还有些调皮戏谑。
“八卦?你也学到了这种词汇。”兰萨冷哼一声,膝盖搭在一起,“如你所见,我在熟悉这一千年来的空白,如果你想拿这个取乐,请别在我面前。”
玫瑰猎手摇头,顿了顿:“终于动心?”
哪壶不开提哪壶。
兰萨这几天总想努力忘掉之前的一切,只是时不时想起片段,有些习惯也改不了。
正在努力纠正爬上云端,却又一下子被打回了谷底。
更重要的是,连这家伙都知道了,世上还有什么人不清楚?
兰萨没好气道:“这与你无关。”
“深感惊奇。”玫瑰猎手鼓了鼓掌,表情挡在了兜帽下,“祝你幸福。”
听着像是好话,实则是在嘲讽吧,怎么可能由衷祝福他?
从来就没承认过这个家伙是他朋友,只是一种微妙的仇敌关系。
兰萨坚持道:“不用你的祈祷,我不会拥有任何伴侣。”
“那就随你。”精灵笑了一声,
明明是拥有华美歌喉的种族,听着却像野兽低吼,点了点头,“吾友傲娇。”
傲娇?似乎经常在那些文字泡里出现这个字眼,是当今社会的流行用语。
兰萨不可置信地盯了人一眼:“你已经如此入乡随俗了么?”
“早非吾乡。”精灵沉默了一会儿,“黑市出售,据说天价。”
这前言不搭后语的。
但兰萨听懂了,是在说舞会时对付他的道具,不是玫瑰猎手给别人的,是落在黑市让人买了。
忽然又想起那变身的超凶小狼来。
兰萨漫不经心的摸了摸手指:“哦,早知道了,忘了。”
血猎又摆了摆手:“无意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