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林长叹一声,低语道:“该来的总要来!”
诗言含笑低头,她早就明白,以毕公的才智,他不当闲居于一个小山村,是该放他展翅高飞的时候了。
“妹子,你去准备一下,明日我们启程去齐国!”平林面容严肃地道。
“十二哥,我是这么想的,现在兵荒马乱,带上我,不太方便,一来我不会武功,是个拖累,二来武庚一定到处寻我,我的目标太明显。如果你自己去齐国,找到军队再回来带我,你觉得可以吗?”诗言深思熟虑地道。
平林震了一下,他没想到诗言考虑如此多,他从未想过不与她同行,可是现下的情景当真如诗言所说,他一个人行动或许更快,更安全。
平林犹豫着,无法决定。
“这里我们生活了半年多,从未发生过意外。你若走了,我便老老实实地住在这里,等你回来,你说可好?”诗言走到平林面前,扬起粉脸看着他。
平林流连着诗言娇美的面容,心下不舍,不舍得留她一个人,也不舍得带她风里来雨里去,这样娇媚的女子只适合过着锦衣玉食的贵族生活。
平林暗暗握了握拳,“好!你留下,我找到齐军后,便会回来接你!”
诗言抚了抚平林的脸颊,妖娆一笑:“这样的男人天生就是生活在权势中,昂扬在战场上,雄鹰,飞吧!”
平林一把将诗言拥入怀中,紧紧契合在自己身体里,“诗言,等我回来!一定等我回来!”
心下却泛起悲凉的愁绪,怎么会觉得,从此再也抱不到这个柔软的身体了呢?
第二日,收拾妥当,诗言将平林送到村头。
两人挥手告别。
平林大步向前走,不敢回头,眼中有泪,心却空了一大半。
那一半放在这个美丽的女子身上,他必得回来取了才能完整。
诗言看着平林远去的背影,也无端惆怅起来。
习惯了两个人一同看日升日落,如今独自生活,会不会寂寞?
日子如风般轻轻划过,生活似流水,平淡无波。
这一天,诗言照例来到城里的集市上,购买生活用品。
小小的街道,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集市的东西很是齐全,胭脂、小吃、玩意……摆满了整个街道。
只是古代的东西,尤其是周朝的东西,实在粗糙的很,大多实用而不精致。
诗言一边逛着,一边感叹,这要是在现代,手头这么多富裕的钱,非疯狂购物不可,来个大血拼。
一串手链吸引了诗言的注意力,那是一串红得没有一丝杂质的圆珠串成的手链,那手链看起来特别的圆润,那红色纯正的有些接近血色,整串珠子看起来非常的圆满。
买手链的是个老婆婆,见诗言盯着手链就不动了,赶紧介绍:“姑娘,这是小叶紫檀制成的手链,很珍贵的,姑娘家买了自己带可以修来好缘分,送给中意的人,就能拴住他的心。”
诗言擎着手串看着,眼中朦胧起来,她手上也有这么一串圆润的手链,是周公旦送的,原来他想拴住自己的心啊。
正抚今追昔之时,手上的链子突然被一只大手拽住,同时诗言的小手也被紧紧握住。
耳边传来的是个陌生的声音:“既然这链子有如此功效,我不妨替这位姑娘买下,再送给这位姑娘,姑娘意下如何啊?”
诗言循声望去,身边围着几个青年男子,握住她手的是个身材高挑的男子,一身华贵的衣服,长相不太难看,可是那眼神却有些可怕。
就像是见到猎物的野兽,恨不得扑上来嗜其血一般。
诗言惊得一抖手,甩开那男子的相握,淡淡道:“多谢,我不需要。”转身就欲走。
那男子伸手一拦,笑道:“姑娘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们今日有缘相遇,做个朋友如何?”
诗言知道这是遇到调戏姑娘的流氓了,当下也不答话,避开男子的拦阻,向外冲去。
站着旁边的几个侍卫模样的男子,“呼啦”上前围住诗言,挡住她的去路。
“姑娘长得如此娇媚,怎么行为却如此没有礼貌?”一个侍卫说道。
“姑娘可知这位公子是何人?”另一个侍卫道,“这可是盈国的大王子吴良!未来的大王。”
诗言张目看向吴良,又是一个皇亲贵族?怎么这个德行?盈国是什么国家,她怎么没多少印象呢。
吴良见诗言美目向他盼来,当下洋洋得意地展开折扇,慢慢摇着,“姑娘不必惊讶,我虽贵为王子,但是见到姑娘,却惊为天人,姑娘若肯跟我回王宫,日后荣华富贵自不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