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到了雨季前后,王戎就会一个人,静坐在大竹棚下,望着漫天雨花,安静地抠脚。这一抠就是半天时间。
那一天,嵇康、阮籍和阮仙在合奏,我在倾听,而王戎就在旁边若无其事地抠脚。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王戎在抠脚。
老实说,我的耳朵在听音乐,但注意力却全放在王戎抠脚上面。从未见过一个男人如此专注地做一件事。
只见,王戎娴熟地把右脚翘在左腿上,做了一次深呼吸。他先是用手搓了搓脚心,大概是在预热。
随着手速的加快,王戎身体抖了抖,开始用双手使劲抠,使劲挖。在臭臭的脚丫里,挖呀挖呀挖。
大抵是好奇,我不由自主地走近一些,近距离观看,耳朵都能听见王戎指甲和脚底板摩擦的声音。
随着脚皮不断脱落,王戎的脚底就像是干涸多年的河床,四分五裂。王戎用手指大力搓脚趾头之间的缝隙。他那表情看起来很过瘾。
“啊,啊,啊。”伴随着王戎的阵阵呻吟,我看见鲜血从他的脚趾缝中流了出来。接着,王戎居然掏出一把特制的匕首,在脚底板剥皮。整个脚底板顿时血流成河。
“嗯~啊!”王戎销魂地发出一声惨叫。更令我吃惊的是,他拿起剥出来的脚皮,贪婪地放在鼻子下面嗅。最后,两只脚底板都被王戎剥得惨绝脚寰。
这时,阮仙拉了我一下,说道:“吃饭了。”
我这才觉醒过来。我居然就在一旁整整看着王戎抠了两个多小时的脚。
“你要闻一下吗?”王戎看出来我十分感兴趣,便拿出一张比较大的脚皮,对我说道。
“不了,谢谢。”那股酸臭味迎面袭来,我落荒而逃。
这就是我第一次观看王戎抠脚的全过程。那场面明明很恶心,但我偏偏就喜欢看,怪哉。
当然,王戎抠脚的技术也越来越精湛,特别是在剥皮方面。
有次,我路过王戎竹屋时,看见窗外晾着一张比较完整的皮。我便知道,那就是王戎的脚皮。
可以说,竹林帮里人人有病,但阮仙除外。当然,阮仙也有一些我难以理解的地方。
比如,他在睡觉的时候总是紧闭门窗,不管多热。又比如,他没有什么体毛,身上有股味,和我们的味道不一样,怪怪的。
在云台山生活的日子里,和我走得最近的不是路小鸡,而是阮仙。
我和阮仙有一些共同的习惯。比如,沐浴和如厕时,总是紧紧地反锁上门;从不在大家面前脱衣服。我还时常露一点胸肌,而阮仙总是穿的严严实实的。
要知道,竹林帮大多都是暴露狂,就连路小鸡现在也学会一言不合就脱光。而阮仙绝对是个例外。
阮仙是竹林帮中第二个教我音乐的人。因为,那段时间里,王戎刚好开始疯狂地抠脚。
王戎扣脚是有阶段性的,有时抠,有时不抠,主要看脚痒不痒。我看着王戎一手的脚皮,学习琵琶的兴致大减。
正好,阮仙主动问我,要不要学笛子。于是,我们两个开始互动起来,他教我吹笛,我教他吹箫。
竹林中、山石上、泉水边都留下我们笛箫合奏的曲子。渐渐地,我们开始熟络起来。我和阮仙平时除了笛箫合奏,就在山中闲逛,摘果子吃。
有一次,我们在山中游玩。阮仙突然停下脚步,对我说道:“老侠,你看,那里有蜂巢。”顺着阮仙指着的方向,我看见前面一处岩洞里有蜂群。
“看见了,算了吧。我们没有带火镰,没法生烟熏蜂。”
“我们走近一点看看,好久没吃蜂蜜了。”阮仙却不舍得走,拉着我的手,走进岩洞,近距离观察蜂巢。
“蜂群大部队好像不在家,我们拿几片蜂巢走,应该没事吧。”阮仙边说边流哈喇子。看来,他是真的很想吃蜂蜜了。
我皱了皱眉头,说道:“这样有点冒险,我觉得应该回去拿火镰,生烟熏走它们,再……”
但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阮仙就冲上去了。只见他双手各抓了两片储蜜的蜂巢,就往回跑。后面,一大群野蜂追杀出来。我们两个只好狼狈地逃窜。
的确,阮仙的身法很好,速度也很快,但他忘了一件事。我们的体力是拼不过野蜂的。随着体力的迅速流失,我们跑不动了。
阮仙自然成了野蜂重点关照的对象。耳边,我清晰地听到了阮仙的阵阵惨叫。
“先把蜂巢扔了吧,要不它们不会放过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