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该多好。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遇见对的那个人,那该有多好。
我双手张开,倒在了地上,四肢呈“大”字。
很舒服的姿势。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温抚寞走了过来,他蹲下身子,他伸手,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任由他这么做着。
然后我说:“温抚寞,你走吧,我不会再记起你了。”
温抚寞没有说话,但他的手,还是在轻轻地抚摸着。
我有说过吗?他的手指,是纤细的长。
就这么,我在那耀目的阳光之下,安静地躺着。
像是过了许久许久 ,我慢慢地清醒过来。
睁眼,还是阳光。
但是,比梦中的,要柔和许多。
它在地板上静静地跳跃着,像是无声的芭蕾。
我的头,很痛,宿醉后的那种痛,恨不得那把刀,把颈子上的东西给割下来。
然后,我对上了一双眸子,那双沾染着妖妩的眸子。
犹如一泓春水中,飘荡着桃花瓣,随着涟漪,打着转。
一圈圈,勾人魂魄。
“起来跑步。”盛悠杰道。
“沈……”我吞口唾沫,再到:“么?”
“跑步,然后再到医院去上班。”盛悠杰一把将我扛起来,向着浴室走去。
“我们……”我再吞口唾沫,“现在是什么关系?”
“你吃了我的烤鸭,砸了我家的玻璃,就是我的人了。”我的肚子趴在盛悠杰的背上,他声音的频率就这么传入我的五脏六腑:“要走,没这么容易。”
桃花岌岌可危
就这么,我和盛悠杰,稀里糊涂地就复合了。
我想,这应该算是我厚着脸皮给换来的吧。
就像是,我喝醉了,跑去盛悠杰面前,拿着啤酒瓶威胁道:“你个龟儿子,今天给老娘句明白话,分还是不分……不过你要是敢说分,我马上把你脑袋瓜子砸得跟开了瓢的西瓜一样!”
要不然,就是悠杰其实骨子里和我一样小气,是心疼那玻璃的钱,想着如果不答应,我下次肯定还是要砸的,于是就应了。
更甚者,是盛悠杰终于认识到,用我还是比用他自己的右手舒服,所以,就让我回去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和盛悠杰,复合了。
一切,和以前相比,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每天早上,他都要把我给抓起来,去跑步,呼吸树叶子放的倾国倾城屁。
然后,我们一起去上班,边拿工资边打情骂俏。
最后,我们再下班,在家里进行打情骂俏20版——上床做*爱。
真的,看上去还是和以前一样。
但是,我的心,却一直没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