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曼曼原来猜测,这是ira第一次来国内,因为她和朱总结婚大概是没有多久——金曼曼在她拿副卡的时候瞄了一眼,ira今年刚满21,她在纽约刚刚好可以合法饮酒。
不过,她的中文说得满好,而且是认得一些中文字的,甚至于金曼曼还觉得她对购物中心很熟悉,目标非常明确,不是金曼曼给她带路,而是她给金曼曼带路,“我们不要去h家,我不喜欢它家的售货员,对walk客户不友好。”
ira直奔c家,她买衣服不试,而是看款式,问码数,理所当然,她穿0码,只要她喜欢的款式有码,包起来,包包当然也是一样,ira似乎有收藏稀有皮的爱好,她一到店就看上摆在中央橱窗的蜥蜴皮255,买了五六件衣服之后,让sa打开给她上身背背看。“好看吗?”
“难以想像有什么衣服是你穿着不好看的。”
金曼曼的夸奖很真诚,在她看来,ira根本不需要人指导陪伴,她自己就是购物精,而且穿什么都好看,她站在那里是影响店家销量的——她穿过的衣服,身旁的客人会避免去试同款,免得彻底沦为陪衬,金曼曼很少有自愧不如的时候,但在ira面前感觉自己像个乡下土妞,又壮又胖,“有没有人说过,你很适合当模特?”
“有,我做过模特。”
ira大概买了五十多万的东西之后,心情明显转好,她的话逐渐变多,脸上开始有笑容,“五年前,我16岁的时候,从祖国来这里,在s市住了半年,就是在做模特。”
这就难怪了,金曼曼恍然大悟,恭维说,“一定日进斗金。”
“没有。”ira摇了摇头,有些忧郁,“我运气不好,最后离开时,带走的钱没有今天买下的衣服多。”
今天买的衣服是够多的了,除非是买表,否则一般的奢侈品,五十几万也够拿十几个购物袋,金曼曼两只手腕都快被占满了,走得很吃力,赶紧呼叫刘豫来支援——他们本来是要去吃饭,但既然朱总要先去公司,ira要逛街,中饭只能推到晚上,好在菜馆是林阳自己的投资,时间上可以很机动。而刘豫赶紧飞车去林阳家里,开一辆阿尔法来当车夫。
搞接待工作是这样,需要随机应变,刘豫从车库来接手购物袋时也不禁咋舌,金曼曼悄声说,“可能还有,后备箱好好清一下,做好分类,弄丢一两件就麻烦了。”虽然她觉得即便弄丢了几件,ira可能也发现不了。
之前第一单搞林俏,已觉得林俏花钱豪气,ceci和她的小姐妹们,相对金曼曼来说也算是富裕的。林阳估计身价至少也有几个小目标,但直到和ira一起逛街,金曼曼才明白为何ceci她们这么有上进心,ira这才叫做买东西,从c家出来,走进l家时,sa满脸冒着金光,恨不得派两个帅气的小哥哥把她抬起来走:女财神来了,想来商场不久又要多一则都市传说。
但,ira并不觉得现在的生活很有钱,因为她不能如买衣服一样买名表和珠宝,她买衣服也还是要权衡性价比,“对面的那个牌子,我不会进去,他们的羊绒料子虽然好,但衣服不值得,很贵,不值得的贵。”
她说的是全球顶尖羊绒制造商,金曼曼立刻说,“可以买料子,自己找裁缝,能节省一半以上的价钱。”
“真的吗?”ira对金曼曼的印象明显在逐渐变好,“那我们在这里随便买买就过去。”
随便买买,指买了四十多万,其中帮朱总买了大量的t恤衫,金曼曼现在知道为何油腻中年老总,总是穿着不太合身的polo衫,大概有很多娇妻如ira,帮他们随便买买交差。
ira顺便送金曼曼一双鞋,一件外套和一个包,她认为金曼曼很合适这些单品,“我穿已经不好看了,我老了。”
其实金曼曼和她几乎一样大,但ira说这话的时候很唏嘘,“我十六岁的时候,对这些东西非常向往,但是,我得不到它们,现在我很喜欢送礼,尤其是送给那些贫穷的漂亮女孩儿。”
她的语调还是有些外国人特有的生硬,需要用心才能听得懂,语法上也带了外语思维,金曼曼侧耳细听,其实她并不想要——好吧,她挺想要的,这毕竟是奢牌啊,但她知道自己不该要,这似乎会违反她的某种原则,而且她也并不真的需要这个,只除了这会让ira开心。
“那我就高兴地收下它们了。”金曼曼立刻就换上了这身新行头,“你的眼光真好!”
“你就适合张扬一些,这双鞋很衬你。”金曼曼本来穿的是低调的平底便鞋,还是偏职场的打扮,ira为她换了件外套,搭了一双尖头高跟靴子,气势立刻就起来了,犹如战靴,现在金曼曼和ira高度相当,她对金曼曼亲密地一笑,挽着她的手,两人一眨眼就成了真正的好闺蜜,“我们去喝下午茶吧,我有点饿了,想吃新鲜的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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