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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我坐在教室里等着张彩霞,我觉得我是有点喜欢她的,但我不知道张彩霞喜不喜欢我,我想她能给我买铅笔、买橡皮,还让我摸她,她就是喜欢我了。

张彩霞回来了,身后跟着几个外班同学,其中一个是那个男同学。张彩霞指了指我,对身后的几个同学说,就是他。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几个人就冲上来,将我按倒在地上。张彩霞骑在我身上,拿起我的铅笔盒,使劲敲我的头,一边敲一边说,叫你让我给你买铅笔,叫你让我给你买橡皮,叫你摸我,你说,还敢不敢了?说着还删了我一个耳光,我觉得耳朵嗡嗡响,嘴角也破了。

我挣扎着坐起来,仇视着张彩霞。张彩霞问我还敢不敢了,我吐了口嘴里的血,恶狠狠地说,只要我今天不死,我一个个收拾你们,有种打死我。

张彩霞楞住了,那几个同学也楞住了。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一个个子矮点的同学首先退却了,他说,我们刚才可没动手啊,就是按住了你,你以后不能欺负张彩霞。

也许是被我的狠劲吓住了,也许是他们觉得为了张彩霞得罪我不值得。几个同学看看我,又看看张彩霞,然后做了鸟兽散。

我站起来,想打张彩霞。可又觉得男生打女生不够爷们,我拍了拍身上的土,对张彩霞说,张彩霞你欠下我的了,你这辈子是欠下我了。然后我背起书包,把张彩霞一个人扔在教室里。

打那以后,张彩霞真就觉得欠了我的,每次见到我,我就看见她眼睛里的恐惧。可我又不明白,我明明保护了她,她怎么能说是我欺负她呢?是因为我看见了她和那个男同学的丑事?但她和那个男同学不合适啊,她怎么能爱上一个胆小的人呢?

这个问题困绕了我多年。直到16岁那年,我上了高中,喜欢上班里的一个女同学后,我的看法才改变了。

那个同学叫丛艳艳,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她长的漂亮,又会演讲,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被誉为校花。但我喜欢她是因为她长的像山口百惠,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山口百惠,我在卧室里贴了很多山口百惠的海报,每天晚上,我看着山口百惠入睡就像看着丛艳艳入睡。后来我给丛艳艳写了一张纸条,告诉她我喜欢她,想和她交朋友。可丛艳艳第二天又把纸条还给了我,后面还加了一行小字: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当时生气了,利用下课的时间把她堵在课桌里。丛艳艳一点都不害怕,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她异常坚定的看着我说,王秋雨,你想干什么?我说我想和你交朋友。丛艳艳冷笑一声说,你想和我交朋友我就要和你交朋友吗?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她推了我一把,几乎把我推到在了地上,然后她抓起那张小纸条扔在我的脸上。我惊呆了,平时很温柔的丛艳艳怎么一下子横眉冷对的,一点也不像山口百惠。

我忘了那张纸条,那张纸条开始还像一只小鸟在班里飞来飞去,可没过几分钟,那张纸条就变成了一枚炸弹。丛艳艳有喜欢的人了!那时侯喜欢丛艳艳的不算新闻,追她的人很多,可丛艳艳有喜欢的人却肯定会炸窝,当时班里几乎沸腾了,吵吵着放学后要跟踪丛艳艳,看她喜欢的人是谁。

谁都没想到,丛艳艳竟然把那个喜欢的人带到了班里。丛艳艳来到我面前,拉着那人的胳膊对我说,王秋雨,这个就是我喜欢的人。我正拿一把剪子剪指甲,听见丛艳艳喊我,就抬头了一眼,但就那一眼,我差点剪掉了指头,丛艳艳挎着的,是和张彩霞好过的那个男同学。

第三节

丛艳艳见我惊讶的眼神,哧的笑了一声说,看你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没想到是吧?你当年那点事我可全知道。

我知道丛艳艳为什么不喜欢我了,她知道我以前和张彩霞的事情,她只所以知道,就是因为她身边这个欠揍的小子。我使劲握了握那小子的手说,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他叫王峰,高一九班的,初中的时候在六班,和你离的不远。丛艳艳抢着说。

幸会幸会,我就不用介绍了,你肯定知道。

当然,当年你抢他女朋友的时候,他就知道你了,不然怎么去找你呢?王峰一直不说话,都是丛艳艳在说。

我什么时候抢他女朋友了?我就是摸了张彩霞,可我摸张彩霞是因为她有求于我,而张彩霞之所以求我,又是因为这个叫王峰的。我心里纳闷,但又不好解释,因为解释起来够绕的,我怕丛艳艳不但听不懂,还会更加误会我。

我看着王峰,想这小子弱不禁风的,手段到是不小,把校花都搞到手了。丛艳艳显然误解了我的想法,她以为我在打王峰的主意,就把王峰往身后拉了拉,挺着胸脯对我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他来吗?我是让你看看文化的力量,像你这种吊儿郎当的,只能考个技校了,而我们是要考大学的,你也不想想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没文化的呢?还是好自为知吧,告诉你,王峰并不但有文化,他还会写诗,他从初一就开始发表诗歌了,你行吗?

原来丛艳艳、张彩霞她们喜欢有文化,会写诗的人。原来王峰很胆小,但却会写诗,他用诗迷惑了丛艳艳美丽的眼睛,张彩霞诱人的身体。原来诗歌不但可以用来朗诵,还可以用来换取女人的身体,我突然觉得诗歌的力量真得很伟大,也突然决定自己也要写诗了。我对丛艳艳说,会写诗有什么了不起,我会写得比他好,你敢打赌吗?两年后我的水平绝对超过他。

丛艳艳眨眨眼睛,目光里满是鄙夷,她说,你要能写诗,地球都要倒着转了。

但我真的会写诗了。两年后,我的处女作在当地的日报上发表了,但那时候丛艳艳和王峰已经双双考进了北京的大学,而我也像丛艳艳说的那样,真的进了技校,成了某国营大企业的预备操作工。我为丛艳艳终于猜错了一项高兴,我把那首诗从报纸上剪下来,寄给了北京的丛艳艳。

一个星期后,丛艳艳竟然给我回信了。她说,看到你有了点成绩,我很高兴,学校的事情还是忘记吧,其实我那也是在刺激你,因为我并不讨厌你,甚至有点喜欢你,只是我不喜欢你不学无术的样子,希望你能有所成就,希望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你能成为我真正喜欢的那种人。

看完丛艳艳的信,我哭了。我觉得丛艳艳就是一首诗,我决定把这首诗好好珍藏起来,如果以后能再见到她,我就把这首诗拿出来,念给她听。

1989年,我技校毕业了,被分配到那家大型国营企业里,成了一名操作工。那年我正好20岁,面对每天都是干不完的体力活,我对以前没有好好读书感到深深的后悔,我也更加想念丛艳艳,好在我还有诗歌。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投给厂报的一首诗被编辑送到市里参加当年的“雨水诗会”,没想到,那首诗获得了惟一的一等奖。颁奖晚会上,我认识了很多编辑、记者和文联的作家。一位电视报的编辑很是欣赏我,给我介绍认识了作协主席,并极力推荐我加入了作家协会。

此后的几年时间里,我的诗歌开始大量的在媒体上发表,名气也越来越大,但我依旧是个工人,虽然始终不甘心,但年龄却越来越大。母亲着急了,张罗着为我找对象,也许是因为丛艳艳的原因,也许是我始终找不到一个有文化的人,一直没有见到合适的。1996年,我27岁的时候,一个女孩闯进了我的生活,她叫孙小惠,是车间里的一名普通工人,她说她喜欢有文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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