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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痴情的男人(第1页)

就着烤串,喝着啤酒,听完莫一凡supermen的故事,张九千摸着莫一凡的额头说道:“你烧了?”

“你才骚了呢!”莫一凡打掉张九千的站满羊油的手。

“那你该去四院了。”四院是这里著名的精神病院。

“你不信?”

“卧槽!信你个鬼呀。你编故事哪?好莱坞电影看多了吧。被蜘蛛咬了?”

“对呀,我是怎么有这个能力的?”莫一凡的脑海中出现了那个笨小偷站在眼前的画面,“有人敲门!”

“装什么神?”张九千的回音未落,门口传来了一阵敲门声。“谁呀?”张九千吼了一嗓子。

莫一凡潇洒的往沙上一靠,翘起二郎腿,“笨贼。”

“大哥,我能不能在您这借住一下。”

莫一凡看着眼前的笨贼,这是一个多笨的贼才能自己搞到这步田地。乱糟糟的头,灰头土脸,干裂的嘴唇,破烂的T恤衫上有无数的脚印。可怜兮兮地对着两人说话,眼睛却死死盯着茶几上的烤串,不停地咽着口水。

张九千像是听到了最好听的笑话哈哈大笑个不停。莫一凡克制着自己的笑意,“你搞错没有?你要住到我家里?先不说咱俩认识不认识。你觉得谁会让一个偷过自己的贼住到自己家里?”

“还是个笨贼。”终于可以说话的张九千在笑声中补充。

他的话让笨贼羞愧不已,连忙解释道:“我不是贼。我是大一的学生。”说着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自己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恭恭敬敬地递给莫一凡。

张九千凑过来看了一眼,“谁知道你这是真是假?”

“是真的,是真的。”笨贼连忙保证。

莫一凡看着学生证上的文字,“李三友,新南市理工学院。”莫一凡知道星条国的加州理工是著名的大学,这个什么新南理工是什么野鸡大学?不过“李三有”这个名字有点意思也有个数字,这倒和自己张九千的名字有些相似。“李三有,李三有。”莫一凡轻轻地念了出来。

“大哥。”李有三马上答应到。

笨中倒是透露些机灵,“你那个开锁的本事,可不是一天两天炼成的。要我们怎么相信你不是小偷?”

“我爸以前是修锁匠,从小跟他学的。”李三有连忙解释道。

“以前?现在在干什么?”

“蹲监狱。伙同他人盗窃被判了五年。”李三有的老老实实的回答。

脸上的表情很是怪异,羞愧中带着几分自豪。让莫一凡有了些好奇,看看自己室徒四壁的家,没有什么能让贼惦记的,心里有了几分主意。

“贼的儿子,还是个小贼。”张九千的话显然刺激到了李三有,他怒气烧得脸红脖子粗,却努力地克制的自己,并没有辩解。

没有理会张九千的怪话,也装作没看到李三有的表情,莫一凡指着地上的小木凳,“来,坐下来吃点东西。”闻此言,李三有顾不上坐下,一手拿起一串烤肉,一手抓起一罐开口的啤酒,就是一阵牛饮,他特别的渴。

空腹喝酒最大的好处就是醉得快,加上莫一凡的诱导之下,没有多长时间,李三有就把自己的家事交代的清清楚楚:

原来他有个虽然贫穷而幸福的家。不想在他高二的时候,为了改变家的命运,脑子抽风的父亲参加了一次盗窃,成功的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也是成绩不错的李三有因为政审告别了自己期望已久的大学,进入了一个野鸡大学。

不过,李三有倒是不是很伤心,因为自己从高一就暗恋的同学也考入了这所学校。当他鼓起勇气追求自己暗恋的对象时,现自己的女神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市,自己也就跟着过来苦苦寻找。

城市虽小,却架不住中国人多。没有线索的李三有晕头苍蝇的找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看到一丝的希望。无奈的他准备做一次无本的生意,却不幸的进入了莫一凡的家门。更为不幸的是莫一凡抢劫了他最后的积蓄,逼得自己只好选择在扒窃。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终于成功的获得一个钱包,还没来就看里面的钱数,就被一群常驻的惯偷爆锤了一顿。不仅拿走了自己的劳动成功,更抢走了自己除了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外的所有东西。说是,给他一个教训。

走投无路的他突然想起莫一凡的大度,便抱着一丝的希望,他终于敲开了莫一凡的家门。

看着埋头在茶几上的李三有,张九千猛灌了自己一大口啤酒,“也是个痴情的小孩。”莫一凡点起一根烟叼在嘴里,长出一口气,“和你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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