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不断划过城市上空,频频闪动的电光化作异常明亮的路灯,照亮众人前进的道路。
安德鲁寻找着曾经常走的密道,引领队伍从地下穿过高耸城墙,自一片植物包裹的洞口中走了出来。
放眼望去,辽阔无限的大地茫茫无边,横跨视野尽头。
一道远风自荒野吹来,能看到前方几处线条很缓的起伏山坡,许多高大持剑半跪的战士雕像小山一样,伫立在堪比广场而巨大望不见尽头的道路两边。
“朝拜之道,我们的目的地就在这条大道附近的一处地方了。”
离开了迷失之城,安德鲁挥手指向前方,一边说一边带领众人向隐藏在城墙边大片植物中的营地走去。
“这里沿途有很多特别的自然地貌和废弃城区,魔物数量不算多,但也有成群结队很难对付的种类。”
“接下来我去找找我们队伍运到这的代步工具。”
就像放山人一样,长途旅行的冒险者小队会在各个位置建立旅行营地,留下生活工具和基础补给。
如果不是迷宫里完全没有阳光,还有每年的重组,常年混迹迷宫的他们甚至可能会在里面开荒种田。
嘎吱,解开木门上的锁,安德鲁推开门,一个形容枯槁的身影忽然扑了出来,挂在他的身上发出嘶吼!
“嗷嗷嗷嗷。。。”凄厉的声音宛如隆冬烈风,令人心惊胆战!
“我去!哪来的僵尸!”安德鲁吓了一大跳,正想挣扎反击,随之一个声音传来,让他愣在原地。
“队。。。队长。。。是。。。我们。。。”
声音悠悠晃晃,有气无力,仿若游丝般的呻吟感让人寒毛一竖,但安德鲁脸上却浮现喜色。
“欧姆、哈巴黑特!是你们!”
扑到安德鲁身上的赫然是一只眼泪汪汪的狗头人,他们是大陆南部的一支民族,被称作“动物之民”。
曾经作为精灵帝国德鲁伊实验的产物,被放归了一些,形成了一个特别的民族。
“嗷嗷嗷,呜呜,队长,嗷,要饿死我们了!”黑白毛色的狗头人哈巴黑特摇着尾巴,嗷嗷地泣不成声。
三三两两的“行尸”也爬出来,齐齐向安德鲁哭诉。
“你们没事就太好了!”
抱着队友们,安德鲁长舒一口气,他最不放心的就是这次进入迷宫远行的队友。
“要是你再来晚一点,真就可以给我们收尸了,最开始还好,一切都很正常,但后来不知从哪里来得奇怪虫子,不难对付,但数量越来越多。”
“我们被逼得往后撤退,结果刚到大城堡就发现退路断了,到处都是电光闪闪的虫子。”
“迷失之城不敢呆呀,就只能来这里躲藏,但食物根本不够吃,本来探索都快结束了,怎么碰上这种事啊!”
那个叫欧姆的女半身人弩手拎着头盔呜呜地哭,引得皮克罗在一旁弹起悲伤的调子。
“你个为老不尊的家伙,能不能有点同情心!”
似乎彼此认识,欧姆狠狠大骂一声,把头盔丢向皮克罗。
“哈哈,这不是有喜讯吗~”皮克罗笑笑,向众人解释道:“我和欧姆是同乡,她表哥的妈妈是我奶奶的堂妹。”
“切,你还好意思提,都四十好几了还不结婚,是等着被家族赶出来吗?”欧姆鄙夷道。
除了人类外的其他种族,在迷宫街彼此认识是非常正常的事,他们大多来自同一聚居地,以同乡带同乡,家族带家族的形式发展壮大。
无论在何地,人多的组织总比单打独斗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