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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我用手机录下那声音,发彩信给雷大义。我希望雷大义能跟她复合,这样方若虹起码还有一个家。但是希望永远是希望,大人们的感情孩子永远也不懂得。就像孩子的感情,大人也一样不明白一模一样。

“如果你敢恋爱,我就把那男的杀掉。”这是我十五岁的一个晚上,我妈在餐桌上跟我说的一句话。

我跟阿毛不算谈恋爱,但是阿毛也死了。

如此说来,疾病比人,甚至比一个二度离婚心理变态的女人还要可怕。

十八岁那一年,我考上了我们省的师大,自此离开一个心理变态的女人,一个说不上继父的继父,一个不像家的家。

大二那年,我便开始自己挣学费,不再向她要一分钱。

因为,我想恋爱,我必须恋爱。可能我并没有准备好去爱谁,但我急切需要一种被人爱的感觉。这种爱,不是像她的爱一般压抑让人窒息,也不是像雷大义的一样沉默而无处安放,我需要被一个人明目张胆恣意妄为地爱着,爱得好像星冰乐上的奶油,爱得好像四月里的花朵。

我不想让她来砍我的男朋友,因为她砍也砍不过来。一个女人如果二八芳龄、略有姿色而立志谈恋爱,没有不成功的。

大学四年里我谈了数不清的恋爱,每一次的对象都是学校最优秀的男生。其实内心里我稍微有点搞不懂他们为什么对我趋之若鹜,在大学里,如花美貌的女孩子多了去,我并不显得特别突出。

但不大的校园里,方若虹确实是个名人。

大二那年的夏天,我回家,有两个男生跟着我。一个有钱,长得不咋滴,在我家附近找了一个宾馆。另一个没钱,却超帅,住同学家。他们每天抢着跟我约会,我烦了,就躲到雷大义家喝红茶。雷大义老了,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冒出来。他看着我关掉的手机用比我妈还要忧心忡忡的语气对我说:“眼光要看准啊,这种事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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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叫七喜(2)

“什么事?”我明知故问。

“嫁人啊。”他说,“乱来就是跳火坑。”

“不行就离呗。”我说。

“说得轻松。”他骂我。

我知道他还想我妈咪。我那五十岁的妈咪风韵犹存,拎香奈儿的包,涂LAMER的面霜,每周去市里最贵的发廊做头发花足大半天。她做的小本生意哪里撑得起这样的场子,没人知道她的钱从何而来,或许雷大义有贡献也未可知。

“她到底哪里好?”我问雷大义。

雷大义不答,容忍地看我。

我胡乱建议:“你又不是没钱,娶个年轻漂亮的,气气她。”

“她是你妈。”雷大义说。

那晚雷大义请我去吃西餐,不错的一家西餐店,对面有个姑娘好像对我有意思,老是盯着我看。不过我是正常人,对再好看的姑娘都没感觉,更何况她长相平平。后来我们在狭小的洗手间相逢。她面对着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乱伦!”

看着她屁股一扭一扭走掉的样子我才终于想起来,她是阿毛的表妹。

你瞧瞧,事隔这么多年,仇恨依然那么坚挺。纵然我方若虹一直都是良家妇女,又有多少人会真正地相信呢?

那晚我喝醉,不是跟雷大义,是跟那两个较着劲追求我的男生,我跟雷大义分开后打电话约他们到酒吧,我告诉他们谁喝得多我就做谁的女朋友。结果挂了的人是我,我在酒吧鬼哭狼嚎,跟他们各自拥吻,直到我妈冲进来,众目睽睽下扇了我一耳光。

她没有砍那两个男生,她真正的本事只能是扇我。

虽然全是我的错,至少我找到理由跟她恩断义绝。

新学期的秋天,我已经决定完全将自己和爱情隔离。每天中午,我独自去学校外的小韩国餐馆吃拌饭,我完全没想到艳遇会来得这么快。

那是一个帅男。

帅到什么程度呢,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程度。

无论我在那个钟点、坐在哪个角落里吃饭,他都坐在我背后大约四十五度角的位置。我从窗户的倒影里能看见他偷偷地打量我,但只要我侧过身,他就马上紧张地转过头去,假装在观察柜台里那个穿着假冒民族服装的服务员。

想都不用想,他在跟踪我。而且,是一个极不老到的跟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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