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蕾家在虞山那边,离俞城七中其实很远,之所以高三的时候转学到这边来念书,完全是冲着七中提供的高额奖学金来的。
俞城七中年年都要接收不少成绩不过线的二代,自然财大气粗,为了让升学率更好看,在花钱挖人这方面向来很大方。
收到那条消息的时候,秦小蕾正在宿舍里晾衣服,室友眼尖看见她手机亮了,瞄了一眼什么都没瞄到,“小蕾,你手机响了。”
这时候的高中生里,拥有手机的还是少数,以秦小蕾的家境,自然是负担不起的,秦小蕾的室友私下猜测,这支手机多半都是陆钟送的。
“来了来了。”秦小蕾擦了擦手上的肥皂液,急急忙忙走到桌边拿起手机。
她手机里没几个联系人,平时也就父母会给她打电话,其余时候多半都是陆钟的消息。
想到应该是陆钟找她,她才这么快速。
可是打开手机之后,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给她发的信息。
“陆钟前天晚上给沈央央告白了,贱人,如果你要点脸的话,就离陆钟远点。”
“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陆钟噢,或者刘平,他身边的兄弟都知道哦。”
秦小蕾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手也有些抖。
她的室友一直关注着这边的动静,见状好奇的问,“怎么了小蕾?谁给你发的消息?”
“没谁。”秦小蕾强撑出一个笑,手指滑动,慢吞吞的把这两条短信删除。
沈央央这个人,秦小蕾是知道的,而且不是在来俞城七中之后,是在两年前,她就从陆钟的嘴里听说过她。
两年前,陆钟去虞山里打猎迷路,那是她第一次遇到他。
秦小蕾把他带出了虞山,陆钟说多亏了自己救了他一命,交个朋友吧。
少年桀骜不驯,一身的矜贵张扬,仿佛做什么都很有底气,一看就是个大少爷,秦小蕾的生活中没见过这种人,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她没拒绝交朋友这个提议,也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那个暑假是秦小蕾过得最轻松快乐的日子,陆钟住在驻扎在虞山的部队里,每天下午都来找她,两人一起在山里闲逛,什么都不用担心,几乎无话不说。
她的父母也不再给她安排各种农活——她带陆钟出大山的那个下午,就有人拎了大包的礼品送到他们家,等后来听到村里的闲话,说陆钟是部队首长的儿子之后,家里就更加不拦着她和陆钟交往了。
秦小蕾是在他们见到第一只狐狸的时候,知道的沈央央这个人。
当时陆钟手指搭在□□上,眼神专注,嘴角却带着笑意,“这只狐狸沈央央肯定喜欢。”
“沈央央是谁?”秦小蕾只是随口一问,她那个时候对陆钟还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只觉得他长得好身份高,天然的想靠近。
“我一起长大的发小妹妹,我之前进山迷路那次,就是想给她抓一只狐狸,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这种臭哄哄的玩意儿。”陆钟回答,同时对着狐狸的下肢开了一枪。
没中,陆钟有些尴尬,他回头去看秦小蕾,却发现她在走神,没有调侃自己的意思。
秦小蕾确实是在出神,问这个问题之前,她其实并没有想过得到什么答案。
直到陆钟带着笑意介绍这个妹妹,她才后知后觉的感觉到了怔忪,仿佛是心上被什么东西闷闷的敲击了一下。
那时候的感觉代表着什么?陆钟在那个暑假结束后就离开了,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因此秦小蕾一直都没弄清楚。
直到转学来了俞城七中,和陆钟重逢,终于见到了他口中那个“喜欢狐狸的发小妹妹”。
原来是那样的女孩子,是秦小蕾一辈子也变不成的样子,自信张扬,和陆钟一样,天然的就带有一种底气,让人一看就知道不能随意对待。
是那样的家庭条件精心教养,才能养出来的女孩子,这是秦小蕾对沈央央的第一印象。
后来随着听到的年级里关于沈央央的传言越来越多,她会拉小提琴正在考级,人有点傲气不太亲近人,虽然是个二
代但成绩很好,三个学校内的风云人物都是她的发小,爱慕者很多但人很难追,初中时候开始他们大院儿就有人给她取了个外号高岭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