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去打电话了。
客厅中只剩下许周和苏洛惜。
“洛惜,你会不会感觉我的条件有点过分?”许周对苏洛惜问道。
“不会啊,再高的条件这首歌也配的上。”苏洛惜理所当然的说道。
没多久。
张静打完电话回来了。
她对许周说道:“许先生,公司同意你对商业使用权有所保留,但五五的话,有点困难,公司最多能接受你保留百分之三十的商业使用权。”
“可以!”许周没意见。
三十万卖掉一首歌,还保留了一部分的商业使用权,对于许周来说,绝对算是赚的。
张静向许周伸出手。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
“合作愉快。”
再次坐下。
张静加了许周的威信。
她把电子合同稍作修改,便给许周发送了过去。
这种合同,公司都有统一的模板。
把相关条款进行改动就可以。
现在都流行电子签约,电子合同。
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许周看完合同条款,在上面签字,自己在这个世界[创作]的第一首作品,便真正为自己带来了第一桶金。
取来纸笔,许周把因为爱情的词曲完整写下来交给张静。
而且男女合,许周也都在里面标注好。
接过许周的作品。
张静还不忘对许周夸奖几句:“许老师创造出这么精彩的作品,也是大夏歌坛的一种幸运,期待以后我们还有更多合作的机会。”
许周笑道:“会的。”
他暂时没有想过自己成立公司,自己成立公司太累。
到时候成立公司,自己当老板,公司肯定会签约女艺人吧?
到时候这些女艺人为了上位,还不天天晚上来敲自己的房门要求取经。
许周不喜欢这种生活。
自己现在随便写首歌便赚个几十万,到时候随便写个小说赚个几百万上千万的,不比开公司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