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自我认知中,确实不识字,哪怕一号教过,无外乎一号被遗忘的干干净净。
吃完最后一粒板栗,楚梦如醉方醒,依旧痴痴目视前方,似是前有丽女妖舞,有美动灵娆。
“啊。”
陶醉的梦幻,应该不是食物中毒后的幻觉吧,此等感觉,仍想再体验次,想到这,多股莫名失落再番席卷涌来。
如这雷雨后的落寞冷凉,唯剩点点几滴证明它来过,惆怅迷惘,楚梦记下了它的味道。
老乞丐拽住刚要跳上树洞的小史,它一口吃的没捞着,反倒是在旁眼巴巴看楚梦享受。
“吃点好的,也好。”老乞丐平静说着,拍了拍小史的脑袋:“把纸清洗干净,一并交给他,包括这些,我都塞你身子里,明日你交付于他,莫说是我所为,任其生长,还有些话,我也齐写下来。”
“几位楼上请。”
“二位吃些什么。”
“南边的大妹子,给咱来一碟小炒,加两份套餐,杂烩里再加些魔牛血,小火慢煨,莫用普通牛血充数,俺们不夹,不使筷子叨试,光瞅就看得出来,晶钱管够,要变态辣,辣上又辣下。”
“大哥哥们喏,瞧您说的,我一介弱女子哪敢以次充好,您呐就好好坐着,先喝好哈,这是我们孝丰镇上乘的黄荣花茶,也就拿来招待客人您,别人可喝不着。”
金莲记录着,这个活儿她来做,因为楚梦不识字儿,至少,她不知道楚梦其实识字。
更因为,楚梦没得张巧嘴,也不晓得男人喜好听什么话。
又忙活了一晚上,楚梦打理好后撕下了日历纸,心想这下明天金莲总不会借此缘由说他了吧。
楚梦的床由两张凳子组成,二楼有张沙发,用金莲的话来说是给尊贵客人歇息坐的,不是给废物睡觉的,敢情拿楚梦当牲畜使唤,吃喝随意打发,也不懂得给个柔些的垫子铺在硬板凳上。
楚梦在这张床上面睡了已有四年多,打他被买到酒馆之后就睡着,工钱是没有的,同样的,能否有吃的也全看金莲脸色,稍有不顺金莲便会说个几句。
被买来之前,是一号一直陪着他熬过那一段段艰苦时光。
以前,金莲还会把楚梦赶出去,寒冬夜里楚梦独自在雪夜行走这种事有过,好在酒馆还有位男主人。
逆来顺受是楚梦到现在的生活方式,他对金莲的害怕日积月累而来,当然,恨也是肯定的,谁人这般都会恨,甚至极端报复。
对楚梦这样没法修炼,且认定自己的人来说,一切都无用,他也不可能离开这里,因为哪怕是最弱小的史莱姆,都能一个撞击把楚梦撞死,不死也会落下个浑身骨碎的下场。
他的心里必然知道实力对一个人有多重要,实力才是一个人行世最坚硬的铁腕,无它,一切空谈尔,任何情况皆是实力说话。
楚梦还是枕自己的手掌,侧躺下,并起脚,今天的生日很平淡,却是这些年来最热烈,最值得回味的一次,好歹有个老乞丐说了几句话不是。
拟梦一场吃了肉,这便够够的了,婶婶又忽悠客人说黄荣花茶有多好,然后等客人走好把茶水都倒进了下水道,怪浪费的。
黄荣花,后山魔猪、魔牛等野生、低智魔物的饲料,廉价、味涩。
楚梦很容易满足,也懂知足,一天下来他很累,很快进入了梦乡,今晚也注定不平静。
明月之下,两个动物在屋顶上行走着,斜疏在地面上影子,看上去像匹狼,实则不然。
这是一只小犬,五六斤重,应该只有一个月,最多一个半月之大,眉目清秀,憨态可掬,时不时歪着狗脑袋哈气笑。
啪嗒一下,坐在瓦片上不走了,那脚掌有些外八且宽大,品相看起来甚佳,带去参赛保不准能拿个奖。
品种是只白黄小土犬,毛发稍许带丁点儿细卷,不怎么明显。
底盘低,狗腿狗尾巴都短,走起路来,是四个宽山竹支撑一个大地瓜,圆鼓鼓小肚子和脑袋一晃一晃。
而在这小犬边上,是一只熔红色的蜥蜴,有红有橙,这一块那一块,比小犬细长许多。
夜晚,其尾端带起零星几点火光,双瞳亦有赤红,定有着不寻常,这阵容,若放在小说中,许要毁天灭地,老生常谈,没啥子新意。
这小犬坐着,乐呵呵眺望青团墨月空,火蜥蜴趴着闭目养息,时不时看向远方,那里似乎有它讨厌的气息,或者是什么东西,与它相悖的存在。
“走吧,一切都在结界内搞定了,如我所料,什么也没剩下,我们,不要打扰他的噩梦。”
“哇哇哇?呱哇?”
“那无形秽物,只有他能够杀死,我们都不行,包括你。”
又归于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