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细看,烛光拼成了三个英语单词,I LOVE YOU。
☆、又被大灰狼拐到手7
柯小菲拍手称赞:“萧以陌,不错嘛,还知道将那个O拼成心形。还有,你的字拼得很好看啊。”
萧以陌暗道,随便到哪看到的这三个单词不都是这样写的吗?
也许,真的是越俗的东西越受欢迎?
“小菲,你真的喜欢这个?”萧以陌怀疑地问。
“我?我不知道啊。”柯小菲老老实实回答,“不过我做广告做得多了,知道顾客的心理。有时候真的是越俗的东西越吸引眼球。”
萧以陌听得直点头。
也许是吧,有些东西,虽然俗,却是无法超越。
就比如这三个字,还有什么语言能比这三个字更能说明一切呢?
柯小菲站在烛光前面,朝下俯视着三个再平常不过的字,心里却莫名地涌动着说不出的情愫。
心暖暖的,象是被什么温暖的东西熨贴着,很舒服。
她想,看来真的是这样,越简单的东西,越是能感动人。
可是,为什么过去她从未被这三个字感动过?
从小到大,向她表白过的人不少,表达的方式也是层出不穷,这三个字更是看过了许多。
可是,从来没有哪一次,她看这三个字有超过三秒钟。
再细细回想,陈阳也曾请她吃过烛光晚餐,她却没有从中找到浪漫的感觉。
而今晚,在这个沙滩上,单是桌上的一点烛光就让她想到了浪漫。
柯小菲思来想去,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浪漫不是某一个元素能够形成的,还在于周围的环境。
今晚,在这个无人的沙滩,大概特别容易让人感动吧。
何况,她还喝了酒。
她刻意不去想,曾经,也有人特意了为她,点了这样一片烛光在沙滩上。
而她,却只看了一眼,说了句“谢谢,对不起”就走了。
晚风送来美妙的吉它声,由远及近。
柯小菲转过身,见萧以陌正抱了个吉它,边弹边朝她走来。
他换了身装束,牛仔裤,长袖T恤,很休闲,也很符合眼前的氛围。
柯小菲看得目不转睛,几乎忘了身在何处。
眼前的萧以陌跟平时的他一点都不一样,象是变了个人似的。
☆、又被大灰狼拐到手8
她就呆呆地站着,呆呆地望着萧以陌。
望着他来到她身边,在烛光旁边的沙滩上坐下来。
他盘膝坐在沙滩上,弹着吉它。
他抬头,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烛光,唇角噙着笑意。
柯小菲不自觉地在他面前坐下来,着迷地看着他灵活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