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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是啊,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脑子里自然而然的,就知道这些东西,”林晓霜配合地皱了皱眉头,“先前我还道是爹娘教的,原来不是,想来是听其他人说的了。”

乡村的女孩子不像城里的大家姑娘,整日养在深闺,林晓霜从小就满山遍野乱跑,帮着家里干活,这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在她出事前,却不曾见她采过蘑菇,不过这个问题已经无法深究了。

林崇严是有学问的人,听女儿说得头头是道,已是深信不疑,蘑菇他以前是吃过的,只是那些都是干品,他虽书读得好,于农事一道却是两眼一摸黑,看着所有的蘑菇都长得差不多,根本分不出哪些有毒哪些无毒,难得女儿竟有此本领,一时心喜,捞过碗就舀了一勺吃起来。虽说没有放油,就是白水煮了放点盐,他却觉得再也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蘑菇。

见丈夫都吃起来,张氏也自信了,让林晓霜给蔡大婶母子也盛了一碗。蔡大婶笑眯眯地看着林晓霜,对张氏说道:“林家嫂子,你是个有福的,两个儿子这么乖巧,闺女还这么能干。”

张氏谦虚道:“这孩子就是野惯了,还好记性不错,看什么一遍就会,也不知她哪里学来杂七杂八的这些东西,有的我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她虽然用的是嗔怪的口吻,眼底眉梢却俱是笑意。

林晓霜背过身去,对着弟弟做了个鬼脸。

“婶儿,林子里蘑菇挺多的,您若是见到其他乡亲,告诉他们一声,免得有人又误食有毒的蘑菇,凭白丢了性命。”林晓霜好心提醒道。

“哎哟,我可没有丫头这么好的记性!”蔡大婶笑道。

“回头你告诉爹,咱们写下来,给村长送去,不就结了?”林崇严含笑说道。

“嗯!还是爹想得周到。”林晓霜点头答应。

乡人多纯朴,若不是逢着这乱世,各家只能顾着自个儿,多是好心的。蘑菇是天生天长的,又不是自家的,乡人们能多寻一样吃食,也好熬过困难时期,从父亲与大哥的对话中,林晓霜敏感地意识到战争也许持续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是没有私心,也曾想过只是自家晓得分辨,不如就把蘑菇采了晒干,放着慢慢吃。不过后来想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是那样,其他人见她家吃了无事,也会效仿,若是吃着有毒的,反倒害了人,索性公开分辨之法,再说了,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蘑菇可以吃,没有受过工业污染的自然界,就算战争起也不会受到炮火的摧残与毁灭,物质不是一般地丰富,很多东西都可以下嘴。她想过了,四周尽是山林,别说蘑菇有很多,不怕被采摘光,就算被采光了,她还可以自己种,曾经看过的蘑菇种植法,因为是直观的印象,加上技术人员详细的讲解,清晰地刻在了她的脑海。或许老天爷早就预备安排她穿越当农民,所以才早早给她进行了训练。

“娘,以后家里的饭菜,就由我来安排吧。”林晓霜等大家吃完,收了碗筷说道。她不能只做个米虫,也知道这是不现实的,迟早都要面对,不如由自己提出来。以她的性格,也不喜欢坐着等人来养,她喜欢自己创造财富,从中可以获得乐趣。

“你行吗?”张氏眼带疑问。

“嗯!”林晓霜重重地点头,“我一定做好了,不会饿着爹和娘。”

“只说爹和娘,是不是就可以饿着大哥了?”林念宗打趣道。

“大哥……”林晓霜跑上前,挽住他的胳膊,不依地哼道。

“好了好了,你们兄妹就别闹了,念宗,吃也吃好了,赶紧下地,趁天黑前,把这茬给种完了。”张氏唤道。

“你俩快回去吧,路上别耽搁了。”林念宗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挺直了腰杆往地头走去,吃饱喝足,他的步子比原先有劲得多。

林晓霜与弟弟站在树下看了会儿,顶着日头慢慢往来路走去,半路上见林晓霜走得气喘,林念祖主动接过了篮子。今天真是走了太多路,走走歇歇的,姐弟俩用了大半天时间才回到家,林晓霜去舀水洗脸,就着水光,看到脸颊被太阳晒得通红。

“唉!没有防晒霜呢,怎么办?”她摸着脸,自言自语道。

不管怎么说,长着一张耐看的脸,至少嫁人时也算是一份本钱吧!她掬起一捧水,轻轻拍打在脸上,慢慢沉思起来。

有肉吃了

林晓霜于农事方面,多的不会,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偏门的东西却比谁都知道得多。

接过了厨房的活儿,总不能天天让家里人吃蘑菇吧,再好的东西,就算是山珍海味,一直吃下去不变化,也会有厌烦的那一天,而且……营养失衡!于是她变着法儿地收集能吃的东西,榆钱儿、槐花儿,香椿,一样接着一样。

不同的东西搭配着吃,甚至偶尔还有肉汤,她的厨艺很快得到了家人的肯定。

哪里来的肉呢?却是些雀儿肉。还别说,这山村的雀儿不少,都是成群结队地活动。林晓霜琢磨了几天,回忆了书上曾经看过的麻雀捕捉法,确定没什么遗漏后,请村东头的独眼老蒋用细麻绳编了一张大网,代价是抓到的雀儿得给他一半。

而后她拉上大哥带上小弟,一人扛一根竹竿,每天傍晚去村口的林子里打劫。他们先把大网用竹竿轻轻挂到树丛一端的顶上,网口敞开,网底垂直下落,然后几个人用竹竿从树丛的另一端往有网的这端驱赶雀儿,那些傻头傻脑的雀儿在黑暗中拼命地往网里钻,等合网落地,那些雀儿就逃不掉了。

林念宗直夸妹妹聪明,反正这些雀儿不是好鸟,秋收的时候会吃地里的庄稼。他们根本就没有客气,网住一批,捏死,又接着网下一批,抓得不易乐乎,若不是林晓霜叫收手,两个男孩直想把附近的雀儿都给捕杀尽了。

反正麻雀随时有,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剩下的宰杀了,很是炖了一锅,那肉质厚实,肉色黄澄,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

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女孩子嘛,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她让林念宗干,没想到小书生怕血,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她只得忍着恶心,自己操刀上阵。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光辉而灿烂。

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一个顶林家两个,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

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蔡大婶很是欢喜。

“真是羡慕你,林家嫂子,女儿最是贴心了,我就两个儿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蔡大婶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这闺女虽说瘦了点,可长得白白净净,水灵灵的,关键是能干,真是越看越是喜欢。

“这孩子啊,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比我强得多。”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

“可曾许了人家?”蔡大婶问道。

“她还小,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唉!操心啊,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我这心里就难过。”

“你既然心痛闺女,就别嫁到远处去,挑个近处的人家,也好时时看着。”

“嫂子说的是。”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眼底一片温柔。

“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我们村里的庄稼户,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蔡大婶继续打探着。她存了试探之意,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要是可能的话,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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