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的眼神里透着无奈,我想着继续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还是先答应了她的要求,等我说服了父母再接她回来,她不想让我太为难。却没有想到箐就这样会在我生活中消失。一个星期后,我接到了箐的信,信很短,只有几句话,每个字都透露出她在书写时的艰难,纸上沾满了她留下的泪水。拿着信,我冲进父母的房间,对着他们惨白的脸色,说了很多过激的言语,然后跑出家门。
“我不想你因为我而不快乐,别再伤害自己,我会不开心的。”
我要去找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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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门我却感到了茫然,我该去那里找?搜寻记忆,赫然发现和她一块卿卿我我的几年,除了在X城的记忆比较完整以外,其他的竟然一片空白。似乎她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关于她家庭的一切,所有关于她的家庭状况、家庭成员和家庭背景,甚至她经常和我说起的那个小城,我竟然也一无所知。
她能在那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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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箐是个天使,那么薇薇就是个精灵。箐向我摆手,我升入天堂,在她离开同时掉入地狱。薇薇不同,她向我挥挥手,我既不会升入天堂也不会掉入地狱,我只能变成奴隶,——她一个人的奴隶。譬如她突然想起要在这个冬天的早晨要什么东西,那么我就得跑遍X城所有的商店去买她想要的东西,然后急巴巴给她送去,至于她收不收,还得看她对我的表现高不高兴。我不抱怨,对她的种种甚至有点无礼的要求,我都尽力去做,甚至还有点暗暗喜欢这样。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是我已经放弃了对箐的感情,为箐的离开所遗留下的真空急于找到一个填充?还是很多人会认为的那样,我爱上了她,被她弄得神魂颠倒,以致于忘记了一个男人,在感情方面所应该保持的强势?其实不是,只有我知道不是,是我欠她的,我应该还。从某方面来说,我这样做,更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箐已经离开我一年多了,从开始时发疯似的去到处去寻找箐的下落,到逐渐承认她从我的世界消失,回到X城希望她能某天出现在我的面前等待的现实,让我极其无奈。而这种等待,让我的生活消沉而颓废。薇薇的出现,以及她向我提出的各种要求,无疑成为我摆脱颓废的一个最好的理由。所以,我做得心安理得。
薇薇搬到了我这里。她对她的父母说的理由是:“学校没有暖气,我每天晚上都冻得发抖,都已经好几次感冒了。”对我的理由却是:“你太需要人照顾了,我什么都会做,肯定能把你养得白胖胖的让婶婶高兴”。其实她不管什么理由,我都不能不答应,因为她来的时候,被子、生活用品等乱七糟八的东西已经让两个男生给扛过来了。我还有什么办法拒绝?当然,我们是分开睡的,她睡我的房间,我睡书房的沙发。后来我感觉老睡沙发不是个事,她肯定要在这里打持久战的,才不得已把书房的东西卖的卖,送人的送人,腾出地方又买了一张床才结束了睡沙发的历史。刚来的几天,她还郑重其事地在睡觉或者离开的时候,在门把手那,绑上跟头发来防范我的闯入。当然,她还要付房租。
“我没钱,那就拿劳动顶上,给你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算你请了个不要工资的保姆好啦。我可什么都会做啊!”
我急忙点头,表示同意她的观点。
她的确什么都会做。比如说,她会做一种面汤,就是把面放在碗里和开,搅均匀了后到进开水锅里,然后搅动,等锅开了打两个鸡蛋就可以吃了。一种类似于北方大街上卖的糊辣汤的东西,也挺好吃,可惜她的火候差了点,不是过了火就是火不够,害得我不得不强忍着呛人的焦糊味,咀嚼着大块大块的里面还是生面粉的面疙瘩喝下去。再比如说,她很勤快地给我洗衣服,衣服洗得很干净我没什么话说。可惜她每次都忘记掏衣服的口袋,把里面的人民币、通信薄,甚至手机都一块洗个一塌糊涂,害得我每次一进家,什么都不做也得赶紧把衣服里面的东西全掏干净了放起来。再再比如,再再比如什么来着,我不敢说了,因为她已经在积极地练习炒菜了,如果我不想吃过咸或者焦黑如炭的菜的话,最好还是赶快去体谅一下她辛苦的劳动,说一大堆自己都觉得肉麻的话,请求她能把这些东西让给我做。
“我做的怎么样?”她媚眼如丝。
“好吃极了!”我狼吞虎咽。
一个月后,她给我称体重,我竟然比以前胖了2公斤。我正奇怪称得是不是不准确,她却欢呼着打电话给我爸爸妈妈报喜。
妈妈少不了又猛夸她一顿。
因为爸爸特别喜欢女儿,我的妈妈,一直把没有能给爸爸生一个女孩引为终生憾事,无疑他们把薇薇当成一种缺失的补充,一直给她极特别的关爱。再加上薇薇的母亲和我的妈妈是闺中密友的关系,说薇薇也是我父母的女儿,一点都不为过,他们对她的娇纵和爱甚至远远超过了我。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和薇薇发生牵扯不清的感情,对于我们双方的家长,是件不容易交待的事。我知道,薇薇或许是喜欢我的,可怎么又能肯定这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感情呢?和薇薇小时候的那次朦胧的接触,长久以来,我坚持认为无非是薇薇在懵懂无知的状态下,才会被我轻易侵犯罢了,延伸至今日,要还对她抱有幻想,也太禽兽了点,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更何况箐在我记忆里一直无法删除,我始终坚持相信她有一天肯定会回来,和我继续生活。所以我认为不可以再这么下去,必须跟她讲清楚,打消了她的念头才好。于是我和她谈箐在一起时的快乐,对箐的思念的辛苦等等,试图让她了解我对箐的感情。然而她总歪着头夸张地望着我,让我酝酿许久的勇气瞬间无影无踪。
“我见过她哦!”
“你见过?”
“是啊,就是那次你把自己砍住院那次,我和妈妈去看你,可惜你睡着了。我还跟她说话了。”
“你们说什么?”
“不告诉你!”她白了我一眼,“她其实挺漂亮的嘛。就是………”
“就是什么?”
“她胸没我大!”说完,她向我再次骄傲地挺挺胸,然后一溜烟跑回房间去了。
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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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她的胸部确实比箐大。箐的Ru房需要我收拢一半手指完全掌握,而她的需要我得完全张开手掌才行,并且与箐相比更坚挺、饱满、浑然天成,圆圆地犹如两个大小适中的碗倒扣在胸前。她的皮肤颜色极好,是那种泛着象牙光泽的奶白色,细腻得连汗毛孔都几乎寻觅不到。腰肢细软,臀部翘翘地两个半圆,大腿从根部往下拉出条完美的直线,脚踝和脚弓结合得无懈可击。那天,她喝多了——这是她后来坚持要我必须相信的说法——在我面前把衣服脱光的时候,我真的很惊叹造物主的神奇,竟然能创造出如此一个美丽的躯体。现在她一身洁白的婚纱,美丽得犹如童话里的公主,从影楼的化妆间出来的时候,我不可抑制地回想她那天的裸体,否则的话,我就不是个正常的男人了。
努力驱除对婚纱里面她的身体的想象,我赶忙跑过去,搀扶她,因为她看不见。她说的,她什么都看不见,她是个盲女孩,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盲女孩。
我得相信她说的话。
她那天心情极好,我得到了出来陪她逛街的机会,陪她逛到了11点。当然,什么也没有买到,因为她什么都不想买。在拉我到一家肯德鸡吃饭的时候,她边喝可乐边四处张望,眼光很快就被一家婚纱摄影影楼里面漂亮的婚纱吸引,然后她就不说话了,咬着下嘴唇看着我。我暗暗叫苦,这家影楼,是X城最高档的一家,无疑也是宰人的刀最锋利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