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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女鬼一(第2页)

那一日深夜,生无可恋的洪霞怀着一腔悲愤爬上王志所在公司的楼顶,也就是林听雨眼前这座名为“宏通商务大厦”的二十几层高楼,从楼顶直接一跃而下。

可能是死时心中怨念太深,洪霞死后灵魂竟然没有跟着肉身一起消陨,而是化成了一个女鬼。

飘移不定的时候,她看到王志带着他的新婚之妻在逛街,一向舍不得给洪霞买衣服手饰的王志对这个新婚之妻倒是慷慨得很,概因这个新婚之妻比洪霞年轻漂亮。

这让洪霞心中怨念进一步迸,灵魂波动成功侵入了王志的电脑,几次借助电脑的网络电波来施展鬼能,令王志终日寝食难安。王志终于现不对头,找了个厉害的厉鬼法师作法,将洪霞这只“厉鬼”打得魂飞魄散。

可惜洪霞魂虽散,却仍旧怨念不尽,居然把林听雨给召唤了来。

林听雨穿越过来的这个时间段,正是洪霞跳楼身死的第二天深夜,此时的洪霞身死的时间还很短,虽然灵魂凝聚成女鬼,但还未对王志有任何作为。

王志也还不知道自杀的洪霞已经变成了一个女鬼,正在寻机报复他的薄情寡义。

“你的愿望是什么?”林听雨询问这副飘浮不定的鬼体内里仅余的一丝残魂。

“报仇!”洪霞回答。

林听雨感觉到这副鬼体传来刻骨铭心的恨意。或许,是厉鬼法师作法打散了洪霞的魂魄,这令她对王志更加痛恨。

要知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是王志竟然让那个厉鬼法师直接打散了洪霞的魂魄,让她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了,王志这个人可说是绝情到底。

“让王志死?”林听雨问。报仇这个词,概括性太强了,让对方受苦是报仇,妻离子散是报仇,不得好死亦是报仇。林听雨需要洪霞将自己的愿望说得详细一些。

洪霞沉默了一会儿,道:“让王志和我一样,双亲离世,亲人抛弃,无处可去,成为一个居无所定的游魂。最后,还要让他和我一样,魂飞魄散,连转世的机会都失去。”

前面几样还好说,可是这最后的一项“魂飞魄散”……林听雨有一种抓瞎的感觉。不过,再一想洪霞前面几个愿望,让王志成为游魂,这让她心中产生了一个大概的计划。

眼前,她需要先完成洪霞前面几个愿望。

王志现在可是风光霁月,月入数万,房产多处,又有美人相伴。

他的父母双亲如今也是活得相当滋润,早没有了当年他们去求洪霞父母,双方一起供养王志上大学时的那副啼泪滂沱的模样。

而对于洪霞这个儿媳妇以及洪霞的父母,王志的父母居然没有半点愧疚,甚至还因为洪霞不能生育而一直对洪霞怨言多多。洪霞父母及洪霞相继离世的时候,这对父母甚至连现身探望一下都没有过,当真是薄情到了极点。

洪霞虽算是厉鬼,可是,是鬼,就要受到鬼本身的诸多特点限制。她惧怕阳光,并不能在白天出没;而且,这副鬼体不能离她死时所在的地方太远。

也就是说,她只能在这个宏通商务大厦附近游荡。

x市是个大城市,堪称不夜城,就算是晚间,几处繁华地段也是人来人往,有许多夜游族会在这个时间段出没。

也正是因为这样,洪霞才能在夜幕降临之后看到王志带着他的新婚娇妻在这一片繁华地段上转悠,还大方地给他的新婚娇妻买了不少衣服手饰。

林听雨并没有洪霞那样的怨恨,她虽然也被楚飞抛弃了,但是,在这几次穿越的经历中,早就对楚飞没有了任何感觉。对于林听雨来说,楚飞已经成了完全无所谓的路人甲。

所以,林听雨不会象洪霞那样一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就在附近大街满处游荡,寻找王志他们。因为有洪霞过去的记忆,她知道王志带着他的新婚娇妻来这里逛街还要等上三天,这三个夜晚,林听雨决定好好休养生息,让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强一些。

她坐到了宏通商务大厦的楼顶,在那里修炼《神启》,增强自己的精神力。

忽地就听洪霞道:“也许,我早先应该想办法去捕捉王志的手机信号,这样做我可能更快的找上他,也能尽早地报仇,不必等到他找来那个专门除厉鬼的法师。”

林听雨淡淡“嗯”了一声,对洪霞的提议并没提起什么兴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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