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玻璃方筝见到了被关起来的郑玉笙。
“姐姐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郑玉笙如往常一样笑的乖巧,如一只刚满月的小奶狗一样。
“不好,我一点都不好!你到底怎么搞的,为什么要做这些!找个证据而已,明明有那么多的手段,为什么脑子一热冲着最危险最不合法的那条干了,你的脑子呢?你的理智呢?我平常是这么教你的吗!”
方筝暴走,表示不会再被这家伙的表皮欺骗,孩子不打上房揭瓦,肯定是她以前对郑玉笙的教育太少了,所以这孩子的思想才那么极端。
玻璃背后的郑玉笙,静静的坐在那里听着方针歇斯底里的责骂,瞳孔中就带着隐秘的笑意,郑玉笙知道这是有人关心他才会这样。
白炽的顶光下,整个人都显得很温和又宁静,眼眸垂在阴影当中,在方筝的手指触上玻璃时,眼角红红的和她十指相印。
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方筝,委屈巴巴的回答:“可是那样时间太久了,我不忍心姐姐一个人,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你看春江湖里的荷花开了,蜻蜓也落了,这样的美景要是错过了,姐姐是不是会遗憾。。。。。。”。
“都这个时候了,还看什么风景!你就是最好的风景!看花看景不如看你!可你看看你自己现在干的什么事儿,你要是进去了。。。”
恰巧此时包里的手机铃声响起,打断了方筝的喋喋不休,听筒里传来律师的声音。
她急忙对着郑玉笙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耽搁一点时间去问问律师,他这事儿到底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背对着玻璃的方筝,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玻璃后的郑玉笙,因为她的话震惊得瞳孔收缩。
‘你就是最好的风景,看花看景不如看你’
这样的话,真的不是表白吗?
他会当真的!
他真的会当真!
他真的真的会当真!
。。。。。。。
电话那头的律师不知道在说什么,方筝听的连连点头,表示具体的您看着办,只要能减刑怎么样都可以,钱绝对不是问题。
就算是砸锅卖铁卖房子卖地,这个钱她也会凑出来。
如今郑玉笙一个包庇罪和非法侵占罪,怕是跑不掉了,但鉴于他的重大立功表现,应该会轻判。
至于故意伤害罪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现在界定还不清楚,又加上事出有因可能会酌情考虑,若是能争取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应该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可就算是这样,最后能判三年以下都算是最好的结果。
对于此方筝完全不能接受,人生最美好的几年要是在监狱里度过,她们家玉笙的人生才刚刚起步。
更何况她一直记得小说里郑玉笙就是被男主搞进了监狱,彻彻底底的黑化成魔。
最后疯癫的带着男主一起死。
一想到结局可能是这样,她就好像喘不过气来,不!她绝不接受这样的‘天命’既然她已经穿进了这本书,那这个结局必须是由她来书写。
老祖宗说人定胜天,此刻该发挥这句话的作用了!
。。。。。。
似乎想通了的方筝,回家立刻打了几个电话,动用了所有能动的人脉,接着蒙头就睡。
明天还有大事要干!
然而她不知道这一睡就睡出了大问题。
拘留所里
单独关押郑玉笙的小房间,半夜突然一个从未见过的狱警打开了他的房门,在郑玉笙震惊的眼神中将他敲晕。
随着时间流逝,浓烟渐起。
巨大的警报声响彻整个拘留所,在将所有人员转移之后,人们才发现郑玉笙还没出来。
但此时火势已经很大了。
在火焰和浓烟的双重夹击之下,消防人员也近身不得,待火焰熄灭,焦黑的废墟之上只留下一具看不清面目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