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是在挑战我的忍耐极限。”Voldemort说,声音没有刚才那样紧绷,反而带着点轻松,“你获得标记之后就没有一次响应过我的召唤,每次食死徒集会你总是缺席。而现在,你在我的面前弄出了一把椅子,我是该夸奖你的变形术已经使用得炉火纯青,还是应该斥责你对领导者的不敬?”
西索双腿交叠,尽管是非常痞气的动作他也做得优雅十足,他耸耸肩:“如果你的食死徒集会讨论的是一些比较能让人兴奋的事情——比如跟一些比较强的巫师决斗,而不是一帮人围攻一个凤凰社成员的话,我想我还是很感兴趣的哟,小V~?”西索可以一个人杀一个人,也可以一个人杀一群人,但绝不会跟着一群人去杀一个人。即使跟着去了,也只是在一边玩扑克。一群人分一个苹果,显然是不够满足他的胃口的。
Voldemort听见那声“小V”,身体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对于他来说,这已经是久违的称呼了。他将身体微微朝前倾,双手搭成塔状,问:“我刚才听卢修斯说,你似乎打算去罗马尼亚……研究龙?”
看吧,即使是黑魔王,也觉得此事不太靠谱。好吧,重点不在这里。
西索并不是一个能为科研事业献身的人。如果是研究某一些能让人感兴趣的美味小果实倒还差不多。他之所以会冒出去罗马尼亚研究龙这个念头,一是他目前对龙还是比较有兴趣的,嗯,他虽然不是专门跟魔兽打交道的猎人,但当那些巨大而凶悍的生物向自己表示臣服的时候,是个人都会觉得愉悦,不是吗?二是,就算西索没啥远大理想也没啥政治抱负,自奔散一个,但作为一个男人,还是不喜欢带孩子的保姆生活的。
所以,他打算去罗马尼亚研究龙。可是,怎么无论是谁听到这个消息时的表情都是=口=呢?
西索呵呵呵地笑了会儿:“小V舍不得我去罗马尼亚么~?”
“……”Voldemort笑了起来,不过却有一些扭曲,“啊,舍不得,你留在英国好了,罗马尼亚么,去不去都无所谓。我保证你在英国的生活会很愉快的。”
谁也不指望黑魔王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愉快,是的,就算是那些追随着他的纯血贵族们也不算是很愉快。也许黑魔王的主张有利于他们,但谁也吃不消那些一个接一个的钻心剜骨。或者只有那些身体好抗咒力强的年轻人——例如贝拉特里克斯以及鲁道夫斯夫妇这样的死忠——才能对这种痛苦甘之如饴,唯Voldemort马首是瞻。有人说,黑魔王是疯子,他的手上也有一群疯子,偏偏那群疯子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软弱无能的魔法部当权者奈何不得。
也许现在最快活的,也就是黑魔王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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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的婚礼过后没多久,西索就听弗雷格说,波特家的小子,也就是詹姆斯,也结婚了,对象是一个麻瓜出身的女巫。西索就想着波特家的媳妇不会就是斯内普的百合花,那个莉莉?伊万斯吧。事实证明,人生就是这么的戏剧化,莉莉?伊万斯确实嫁给了詹姆斯?波特,就在他们毕业没多久之后,美丽的格兰芬多之花,成了鸟窝头波特家的黄脸婆。
这时,詹姆斯的母亲多瑞亚?布莱克?波特已经因病去世将近两年了,因为西里斯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布莱克家除名,所以原本身为波特家姻亲的布莱克们并没有出席这场婚礼。相反,韦斯莱家倒收到了邀请。弗雷格本想带西索一起去,不过西索却早早地跑到了蜘蛛尾巷,斯内普的住处,说要抚慰亲亲小西弗那颗受了重伤的脆弱的玻璃心。
“于是,你该死的认为我会花上几个先令,买上几瓶麻瓜的啤酒,醉死在麻瓜的街头?噢,你是否还在怀念斯普劳特教授温室里的曼德拉草以至于脑子里填满了那种东西,和蔼可亲的韦斯莱先生?”斯内普从魔药实验室里出来,身上的黑色长袍还带着药剂的或香或苦交杂在一起的味道,头发由于长时间泡在实验室里而变得油腻腻的,一张脸黑得就像是他身上的袍子。他对着躺在他沙发上的红发年轻人,喷洒着毒液。
只可惜这个红发的漂亮青年脸皮厚到足以抵挡年轻魔药大师喷向他的毒液。他见斯内普已经从实验室里出来,便从沙发上支起上半身,笑眯眯地说:“西弗,咱们去逛逛吧~?”
斯内普横了他一眼:“别表现得想一个迷上了莎士比亚戏剧的赫奇帕奇小女生。”
话是这样说吗,斯内普还是换了一身袍子跟西索上街去了。两个大男人上街跟两个小女生上街是有本质区别的。后者可以光看不买并从街头笑到街尾再转向另一条街;前者则是只买不看,一条街逛下来谈论的话不超过三句,并且很快就会觉得自己跟跑过了一万米一样累。
作为一个性格沉闷古板无趣(卢修斯语)的男性巫师,斯内普对逛麻瓜伦敦是无爱的,所以别指望他会和西索小指勾小指去伦敦市区看大本钟。实际上是,这位年轻的魔药大师带着友人经破釜酒吧,来到了对角巷的某处魔药材料店,填充自己的材料库。西索一看见店里那些风干了的动物肝脏,以及一玻璃皿的活蹦乱跳的巴西牛蛙,和一袋子弗洛伯黏虫,就感叹自己果然不是学魔药的材料。
——因为魔药高手对这些东西都痴迷异常,而他根本就觉得无聊。
跟斯内普说好两个小时之后在“蜥蜴与蛇”冷饮店会和,西索就走出了魔药材料店。斯内普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悦——事实上他从不指望魔药成绩糟糕到一塌糊涂的西索会这些东西感兴趣。所以他应了一声后,又继续埋头挑选材料,也许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男人在失恋之后只有靠工作才能重拾自我。
对角巷西索逛了狠毒哟此,每年开学之前总是要到这里来购买新学期的必需物品,丽痕书店,摩金夫人长袍店,以及“蜥蜴与蛇”冷饮店,他都已经去过很多次了,而对角巷的商店显然并不懂得创新,永远都是那么一成不变。有时他还会想,巫师们都是怎么过完这几十甚至是上百个年头的,日子太过平淡总需要添加一些刺激的东西,从这一点上来说,或许黑魔王的出现并不是坏事,至少他让那些原本安逸地坐在办公室里享福的魔法部官员在焦头烂额担惊受怕之中,有效地减掉了腰上的一圈圈肥肉。
——呃,话题似乎扯远了。
西索在逛了一圈与七年多以前没有任何变化的对角巷之后,突然想起弗雷格说过的,黑巫师们的聚居地,离对角巷并不是很远的翻到巷。当年,西索刚刚在奥利凡德那里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魔杖之后,就在翻到巷口用“烈焰熊熊”烧毁了意见店铺。黑巫师的聚居地,听着就让人胃口大增。
于是,西索果断地放弃了对角巷,跑去了翻到巷——他完全可以判断出翻到巷在哪儿,毕竟人少的地方就有大量黑巫师的出现。翻到巷比之对角巷的人声鼎沸,则要更显阴沉一些,街上的游人大多披了一件厚重的黑斗篷,神情闪烁,鬼鬼祟祟的。西索也碰到几个熟面孔,都是效忠于Voldemort的纯血贵族子弟。
西索穿着黑色的巫师袍,坦然优雅的样子倒是引起了很多人侧目。他走到一个有一面大大的玻璃橱窗的店面前,正准备推开门进去,一只手搭上了他的右肩。而几乎是同时,他猛地转过身,右手已经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对方是一个贵族模样的年轻人,他的手僵硬在半空中,一脸惊愕地望着西索。
塞米厄尔?麦克尼尔,一个食死徒。西索放开手,笑眯眯地问:“你好唷,麦克尼罗先生~?”
“是麦克尼尔!”麦克尼尔刚才被西索吓出了一声冷汗,他干巴巴地回答道,然后又问,“我似乎是第一次在这里看见你,韦斯莱先生,还是在博金?博克商店前。”
“因为我是第一次来,麦克尼奥先生~?”西索耸耸肩。
“是麦克尼尔……”麦克尼尔简直想哭了,他忽然觉得纠正西索对自己姓氏的发音似乎是没用的,这个奇特的,姓韦斯莱的食死徒,根本不在乎他的姓氏究竟怎么拼。
博金?博克商店作为一个黑魔法器物商店,对黑巫师来说是不可或缺,对白巫师来说是臭名昭著,而它的老板,博金?博克,无论是对黑巫师还是白巫师来说,都是做梦都想痛揍的王八蛋。别人来卖东西,他将价格压得很低;别人来买东西,他将价格提得很高。西索和麦克尼尔一进店门,那个正趴在柜台上数金加隆的老板立即十分热情地打着招呼:“麦克尼尔先生,我这里又新到了一些好东西,总会让您和您身边的年轻先生满意的。”
西索则无视了博金?博克老板的套近乎,在店里走来走去。店里有一排很长的玻璃陈列柜,里面摆满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有怀表,有骷髅手,还有一个来自东方的黑色石砚。西索一个个看去,忽然在陈列柜最角落的地方看见一个破破烂烂的卡其色笔记本。
上面是西索最为熟悉的文字:致同样命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