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爱沈让,也许会爱上,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爱上,可是她会去爱,努力去爱……
她守在他的床边一整夜,看着他吐,为他按摩胃部,看着他说梦话,她抓牢他的手,看着他痛苦,她抱紧他,为他驱赶寂寞。他的头躺在她的怀中,就像是躺在母亲怀抱中的孩子,她抚摸着他的发丝。
顾援北也好,许圆圆也好,茅侃侃也好,他们每个人说的她都非常清楚。
她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无论她如何蜕变,她的骨子里刻上了离婚两个字,这两个字将带着她全部的人生,沈让她从不奢求,也明白自己的地位,她陪着他,一直陪着,陪到他结婚,陪到他厌倦她,然后她离开。
下半夜他睡的开始不安稳,她用棉签一点一点蘸着水湿润他的唇。
她多希望命运可以给她一次机会,哪怕只有短短的几分钟,让她守在爸爸的床头,让她抱着爸爸,安慰爸爸,哪怕抓着他的手,说女儿没有那样,没有背叛任何人。
可是她的父亲就是到死,死不瞑目,他亲爱的女儿都做了些什么?
她的眼眶有丝丝的湿润,取过随手放在一旁的英文课本。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没有,她的这条命是爸爸的,是妈妈的,是沈让的,唯独不是她自己的。
墙壁上的挂钟快速转动,到了下半夜三点,她调低声音,咬着木塞看着晨间新文。
如果别人用一分钟记牢一个单词,那么她就用一小时,用一天,总有一天,她会骄傲的告诉爸爸,爸爸,女儿会是你的骄傲!
沈让终于是睡熟了,简思将被子为他盖好,轻声走下床,开始准备一天的早餐。
将早餐准备好了,用托盘装着,用保温桶装起来,然后将字条贴在冰箱上。
饭菜在保温桶里,衣服已经烫好了!
她将头编成一个辫子,穿着一件半白色的牛仔裤,棕色的雪地棉短靴,蓝色的羽绒服大衣,将门悄悄带上。
出了门一股冷空气吹来,她哈了一口哈气,笑着走出大夏。
每天四点钟的时候她都要准备去奶站,去哪里领牛奶和报纸。
不要小看送牛奶的活儿,也是有技巧的,第一天她骑着车在冰上一滑,全部的牛奶报纸撒在一起,狼狈之极。
到了奶站,已经有很多的叔叔阿姨到了,冬天的四点天还没有亮,乌沉沉的。
“简思来啦。”一个阿姨拍拍简思的肩。
漂亮的孩子她见过不少,这么漂亮懂事的,倒是少见,不用想就是家中条件不是很好。
送牛奶和报纸是个没有什么技术的活儿,每个叔叔阿姨对简思都很好,有的时候还会悄悄在她的兜里塞一个面包。
贫穷的人们是比那些穿着LV人群中的某一些人,拥有更高尚的灵魂。
他们出卖体力换来一顿温饱,不偷不抢,即使是这个城市中最最下层的存活者,你在他们的脸上看不见灭亡,能看见的只是每天迎着希望缓缓而上升的朝阳之光。
简思将牛奶和报纸分别装在车子的两边固定好。
挥手和那些乐观的叔叔阿姨拜拜。
和沈让的生活恨容易让她忘却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这些人在一起她才会牢记有些东西是自己不能去贪的。
不付出自然不会受伤。送完报纸和牛奶到送牛奶的地方送还自行车,然后签单。
老板笑眯眯地将钱交给她,并夸赞着:“小姑娘真是能干啊。”
老板的脸被冻得红红的,象是抹了腮红,笑起来的时候那两颗门牙也是那么的可爱。
上午有两节课,简思马不停蹄的赶到学校。
在课堂上她全神贯注,双眼盯着老师的板书,耳朵过滤着老师所说过的每一句话。
这样的生活让她觉得踏实。
一连两节课,肚子早就闹起了空城计,她笑眯眯地拉着王叔走向一间小吃部。
“王叔,大饭店我请不起,只能请你这个了,王叔不能嫌弃我哦。”
老王拍拍简思的肩。
他要是有这样的女儿该多好?想起自己的女儿,王叔重重叹口气,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成天的出去鬼混,明知道家里的条件,竟然还把他准备给妻子配药的钱给偷走了。
看着简思在想起自己的女儿,眼眶中满是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