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几间,老实说确实不怎么样,服务根本跟不上,钱却没少要。”
莫菲菲双眼一亮,一个想法在脑海里慢慢形成。
是啊,怎么从来没想过开客栈呢!吃穿用住行是每个人的必须开支,和这几方面相关的生意基本就没有亏本的。吃——酒楼,穿——丝绸服装店,用——日用品店,住——客栈,行——车站(古代是马车站)。想来想去,还是客栈生意算是最熟悉的,也比较好上手。
说干这干,马上就想去搞个市场调查先,也无心和南宫济他们闲聊了,莫菲菲抱歉地说:“两位大哥,我忽然想起有件重要的事要马上处理,改天我请两位吃饭赔罪,今天先失陪了!”
“你说你怎么屁股还没坐热就想走呢。”男公鸡非常不满,似乎觉得莫菲菲很不给他兄弟面子。倒是冷文星通情达理,让莫菲菲自便,下次找时间再聚好了。
莫菲菲马上冲到街上,打算对几家大客栈进行周密的考察。先买了几件衣服,把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还打了个包裹,假装要去投宿的样子。
先到据说最豪华,也就是被冷文星贬得一文不值的同福客栈。小二一见莫菲菲上门就笑容满面热情万分:“客官是打尖还是吃饭?”因为客栈工作忙,饭店工作者基本就没有能去现场看花魁选秀的,所以最有眼力界的小二不认识这位最近名动京城的小爷。
莫菲菲点点头,服务态度还挺好的呀:“先吃个饭,再给我一间上房——要最好的,她强调。”(画外音:废话,能不对你态度好吗。你看你满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手上戴着两个大戒指,腰里挂的玉佩叮叮当当,连鞋子也是瑞福祥专门定做的,怕人家不知道你家是暴发户啊)
“客官要点什么菜?”
“冷菜给我上凤尾大虾、玫瑰牛肉,热菜要松鼠桂鱼、梅菜扣肉、乌龙肘子,再来个清炒时蔬和茶树菇老鸽汤好了。对了,还有一瓶女儿红。”莫菲菲看了眼菜单。
小二似乎有点诧异莫菲菲一个人能吃下那么多东西,不过生意上门总不会拒绝,马上下去准备了。
莫菲菲东张西望,正是用餐的时间,生意还不错。主要是提供住宿的旅客吃的,专门来吃饭的比较少。
吃完后莫菲菲就被领到了上房。一进门她就把伙计赶出去,到处检查。门很牢固;家具不错,都是红木的(古代红木可比现代便宜多了);往床上一蹦,好硬的床。闻闻被套,有股怪味,让稍微有点洁癖的她不能接受。床的左边是个屏风,走过去一看,后面果然有个马桶。马桶是木质的,看起来使用过一段时间了,内侧有点暧昧不明的黄色,不禁有点想念现代的家里那光洁明亮的科勒马桶了。
要便便的话还得下楼上茅房,麻烦。
转了一圈,莫菲菲决定给这间客栈九十分。看来冷文星有点言过其实,不是他说的那么差嘛。想想应该是他又黑又穿着粗布黑衣给招惹的。自古客栈酒楼妓院都是最势利的地方,里面伙计只认衣服不认人,个个练就了两秒钟内就能从穿着判断你是不是有钱人的本事。当然也有失眼的时候(比如碰到冷黑炭那种有钱不打扮的人)。
够得上四星级了,以莫菲菲的标准来看。
既然看够了,莫菲菲立马借口走人,不过走的时候给了那伙计一点小费,把他的不满全堵在了嘴里。
接着莫菲菲又用同样的手段到城里其他大客栈仙客来、大元客栈、悦来客栈(果然古代都会有悦来客栈)等一一考察。
都没有达到五星级标准!这是莫菲菲的结论。天子脚下,那么富裕,随便在街上撒一把瓜子都能砸到十个八个有钱人的地方,居然没有一间顶级的客栈,京城颜面何在啊!看来古代人的服务意识远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莫菲菲决定了,要在京城开一家最大的、最豪华的、最与众不同、当然也是收费最贵(这才是重点)的客栈!她始终相信世界上从来不缺有钱人,缺少的只是发现有钱人的眼睛。只要商家提供的真是好的东西,再贵都有人来消费,她有这个信心。一颗钻石都有人花几亿美圆买来供着,和身体休戚相关的起居住行肯定更不会吝啬。
目标清晰了,所有的细节和步骤都考虑清楚才行,莫菲菲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第十四章 清除障碍
更新时间2006…7…3 16:33:00 字数:0
想要开一家成功的五星级酒店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硬件要强软件也要跟得上。硬件即是酒店设施,软件就是管理和服务。
考察下来,那几家大客栈基本都是十到十五间上房,四十到五十间标间,十间三人房,也就是说同时最多可以居住一百五十人左右。工作人员是掌柜一人,帐房(兼收银)一人,伙计六名,厨房四人,总共十二人。平均下来基本为一人服务十二人,负担过重,难怪服务质量不高。对房内设施的维护有一定意识,但是没有以人为本,从顾客方便度出发,所以客户满意度不高啊。满意度不高,忠诚度自然不会高。
分析完这些之后,莫菲菲很有信心,一定可以打造出比这些客栈强悍的超级客栈。
回家跟爹说了宏图计划,没想到居然遭到反对。老头子的意思是莫菲菲年纪还小,以前从来没做过生意,虽说这次花魁比赛她弄得有声有色,但不乏幸运的因素,因为以前这种比赛从未出现过,大家才会关注。但是开客栈是实打实,不能投机取巧,别说莫菲菲,就是他都对这行没了解,想帮都帮不上忙。还不如老老实实跟他倒腾红楼,这可是一辈子的铁饭碗啊,男人什么时候都会有生理方面的需要!以后做红楼接班人,多有前途!最近莫老爷老看自己女儿男装打扮,潜意识里似乎忘记了莫菲菲其实是女儿身的事实,或者是他沉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不可自拔,下意识把能干的女儿当成了男子看待,一心一意要把莫菲菲培养成京城最牛的青楼的继承人。
莫菲菲自然听不进去,决定一意孤行:“爹,我都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了,客栈也有了完整的计划,本钱就拿我上次赢的那二十五万,一文钱也不找你要,亏了当女儿倒霉,反正也是不义之财。”
“二十五万不是钱哪!就给你这样瞎玩儿?这钱差不多都可以把我红楼头牌以下的人全买回来了。就是丢在水里,还能砸个大水花呢,可不能由得你这个败家子胡闹。”肥肉爹瞪起那小眼睛,还是有点威严的。
“好!如果我的客栈开得不成功,我就一心一意跟着你干,行了吧!”莫菲菲发了狠话。
“这可是你说的!一言为定,我等着你呢,嘿嘿嘿~~”
鸡皮疙瘩……莫菲菲觉得自己似乎被算计了。不管了,既然过了老爹这关,那自己就可以放手去干了!
找一个好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君不见商品房卖了那么多年,口号还是“地段、地段、地段。”她的客栈,必须靠近京城主干道,要求交通发达,附近商业配套设施齐全,娱乐设施完善。很快,莫菲菲就发现了这样的地方,那地上开着几家店,有饭店和药店、绸缎庄。几种生意没经过规划,开在一起,弄得大家都不红,维持着收支基本平衡的状态。
莫菲菲叫管家打听了,后台都不硬,基本是私人开店的那种,真是天助我也啊!这就好办多了,她只需要直接收购。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是最没难度的问题。莫菲菲亲自出马发挥引以为傲的谈判功力,费了十万两,让药店和绸缎庄连人带货全迁走了。开饭店的马老板却死活不愿意搬走,说这是父亲留下的产业,现在还能维持生计,没有必要转手让人。
头疼,碰到铁板了。但是莫菲菲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原来只值八万两的店铺,莫菲菲出到十万两,马老板居然还不松口。不能再抬价了,否则自己就成了个冤大头,地买下来也没钱开店了。只好想别的办法。
莫菲菲脑海里迅速浮出了无数个阴招:找人绑架他家孩子,逼他搬;去他厨房下点泻药让客人吃了拉肚子然后到官府投诉说他投毒,封他家店;每天雇人去捣乱,丢蟑螂蛇什么的,自动把客人吓走;直接放火;把他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