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思月背起照相机,朝着不远处的公司面包车走去。
“思月!”方小美喊道,“你——是不是忘不了悦悦的父亲?”既然忘不了,又为什么不去找呢?这句话,方小美当然没有说出来。
可怕的寂静,如同预料般的没有任何的回答。
悦悦的父亲,犹如一个禁忌一般,思月从来不会透露一丝一毫。即使那么多年的朋友,她依然不曾对她说过些什么。
还记得年少时候的她们,都是恣意奔放的。
但是,在那一天,似乎所有的不幸都袭来的时候,曾经的潇洒都开始慢慢地改变了。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思月拼命地跑着来找她,苍白的脸颊,被雨水淋透了身子,还有那破碎的声音——
“小美,你有没有事?我……我不要你再发生不幸了,不要!”
“怎么了,思月?发生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逃不开了,逃不开!”
“告诉我,那天,下着大雨,你跑来我家,你说的‘逃不开’的,究竟是什么?”方小美涩涩地开口。
“我有说过这样的话吗?”冷思月垂眼,望着手中的相机,“是什么时候的事?也许时间太久,我忘了。”
“既然忘了,那算了。”方小美看了看好友的表情,随即道:“庄贤下个月就要回国了,到时候大家聚一聚吧,都好多年没见了。”
“嗯,好。”淡淡的声音,慢慢地飘散在了风中。
真的……已经好多年没见了,久得甚至让她觉得——
恍如隔世!
八点的山顶,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郁郁葱葱的山林,那翠绿色的枝叶上还沾着昨晚的露珠,空气中似乎都透着丝丝的甜味,阳光,像一层又一层的金色光环,落在了那苍翠之上。
冷思月架好了三角架,几个助手拿着反光板调试位置。
今天的模特儿是周纯一,一个很MAN的男人,浑身上下充满着阳刚气息。古铜色的肌肤,黑硬的短发,还有那贲张的肌肉,在在可以和狂野划上等号。
化妆师在给周纯一上妆,因为是给某男装品牌拍摄宣传广告照片,所以各种步骤更是详细。
冷思月估算了一下时间,约莫还要半个小时,周纯一这边才可以弄好,于是和方小美打了个招呼:“小美,我先四处转悠一下,看看还有什么好的点可以取景。”
“注意时间,别晃悠到太远的地方。”方小美提醒道。
“OK!”她摆摆手,脖子上挂着照相机,开始四处溜达。
拍照对于冷思月来说,几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龙生龙,凤生凤,这种自古以来的观念,总是让一些大人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给子女安排好人生。所以有鉴于她家一门摄影师的传统,她成为一个摄影师,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幼小的时候,第一次拿起相机,是因为乐趣,但是拿得多了,兴趣也会变成无趣。然而,当她准备要放下相机,改玩别的东西时,她家那个无耻的老爸买了一辆崭新的儿童脚踏车对她说:“月月,如果你保证,长大了一定当一名合格的摄影师,爹地就把这辆脚踏车送给你当礼物。”
“好啊。”当时的她答应得爽快之极。毕竟她早就已经对这种款型的脚踏车“哈”得很了。
“那签字画押吧。”一旁的老妈更无耻,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一份合同。
此时此刻,她的眼中只有那辆脚踏车的存在,别的一切,对她来说等于狗屁。
无知且年幼的她,就这样歪歪扭扭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顺便噼里啪啦,潇洒致极地盖上了一连串的掌印+指印。
如此人生,真是说出去都丢人。
换言之,就是为了一辆脚踏车,把自个儿的人生彻底卖了。
也许在摄影方面,她真的是有一些天赋吧,所以在生下悦悦之后,她突然无比感激老爸老妈所教给她的各种摄影技巧。
因为那竟然成为了她谋生的手段,成为了她养活自己和女儿的依凭。
一想到女儿,冷思月不觉又是一笑,举起相机,
远景是山峦起伏,近景是绿枝清露,芬芳宜人。
冷思月不觉有些沉醉,照相机拿多了,似乎人也变得更加感性。按下快门,她边走边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