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号,王强结婚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再次出手了。
这次王强在铁岭昌图县,路上遇到了一个54岁的老头,觉得对方穿的不错,看着像有钱人,于是临时起意,用一块砖头将对方拍死,抢走了几百块钱。
11月5号,王强在抚顺市一个监狱附近,遇到了两个男的,其中一个人正在用手机打电话。
那个年代用手机的都是有钱人,即使兜里没钱,手机也值不少钱。
虽然对方是两个人,但王强一点都不在乎,当年一对五都杀过人,一对二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打定主意之后,王强右手藏好尖刀,不紧不慢的迎了过去,和对方错身的一瞬间,直接就是一刀,把打电话那个人当场放倒。
接着王强又挥刀捅向另外一个人,但这时候另外一个人已经反应过来了,虽然身上被扎了几刀,但还是拼了命的跑掉了,算是捡了一条命。
王强追了几步之后,就停了下来,接着他返回死者身边,从他身上找到了1500块钱现金,连同那个手机一起拿走了。
王强回家之后告诉老婆:“我之前在市场给人拉脚赚的钱,刚把钱要回来。”
这一次抢劫,够家里的两个月生活费了,到了2001年年初,老婆的肚子大了起来,需要人照顾,王强想起了他的老妈。
10年前在铁岭火车站,王强见到母亲跑掉之后,至今两人没有再见过面。
那个时候王强年纪小,怨恨老妈抛弃自己,现在他也明白了其中的心酸,于是他便去找了老妈。
他老妈离婚之后,又组建了一个新家庭,在开原下边的一个村子里居住,王强带着自己的老婆,找到了这里。
王强把媳妇扔在了老妈家里,后面的日子里,他要么帮老妈家里干点零活,要么就是出去弄钱。
2001年3月7日,王强在昌图县的一条公路上,用同样的方式,杀死了42岁的赵某,抢走了现金700多元。
2001年6月份,王强的儿子出生了,这下把他高兴坏了,这也是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件事,比结婚那天还要开心。
王强不想让儿子再和自己小时候那样,他想给儿子一个好的生活条件,所以必须还得出去,多抢一点钱,但尽量要少杀人。
王强知道自己虽然杀人厉害,但如果光奔着抢钱的话,把握就不太大了,所以必须要找人合作。
后面的日子里,王强不停更换同伙,多次进行抢劫,除了现金之外,还抢了不少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没办法快速出手,所以王强就藏在身上,偷偷带回了家里。
儿子出生两个多月后,王强和老婆离开母亲家里,重新回到开原市,继续租房子住。
他老婆曾经发现过几次他藏在身上的金银首饰,但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东西是他抢来的,还以为王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这件事让她心里非常不舒服,事后她的说法是,那时候她已经有了离婚的打算,但是因为孩子太小,想等儿子长大一点再离婚。
整个2002年,王强只做了一起杀人案,时间是10月7号,地点在沈阳大学植物园内,受害人同样是一男一女,男的被直接捅死,女的先奸后杀。
时间到了2003年1月下旬,临近过年了,这段时间是农民一年中最有钱的时候,王强为了过一个好年,又准备出手了。
1月24号晚上,王强怀揣一把大号杀猪刀,来到了沈阳市于洪区汪家乡,转悠了一会之后,选择了胡同最里面的一户人家。
这家男主人姓李,当年40岁,家里房子是标准的三间大瓦房,东西各一间屋子,中间是客厅和厨房。
其中西屋住的是李某的四弟,东屋分成了两个小间,外面大间住着李某夫妻俩,里面小间是儿子的房间。
当天晚上两人的儿子不在家,李某夫妻俩睡觉之前绊了几句嘴,李某一生气,就跑去儿子的房间睡觉了,他老婆自己在外面的大床上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