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料到康斯薇露真的能找到我的丈夫。
她会耍点花招企图诱骗我这一点,我倒是预测到了——原本,即便她没能找到约翰,我最终也还是会指点她,为难她一番自然是免不了的,毕竟我教导给她的事物最终要被用来使我自己的亲孙子吃几个苦头。然而,就像我说的,人死了,总会变得宽容些的。
所以,当她找到我,告诉我她的确找到了约翰,但她希望我能先履行我那一半的诺言——至少直到25号她将与阿尔伯特启程前往伦敦为止。“我会在24号晚上将第七代马尔堡公爵带到您的面前,”她这样对我说着,“即便您现在知道了第七代马尔堡公爵的确还在宫殿之中,没有我的帮助,您也无法与他有任何的接触,哪怕您们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
对于已经知道了后面发生的事情的你,自然知道康斯薇露说的是实话,但我那时只以为这姑娘在虚张声势,甚至还觉得她有点长进了,起码明白了不能把手上的牌一次性全都出出去。
可她紧接着便又接了一句。
“我知道您也许不会相信我,因此我要求第七代马尔堡公爵告诉我一件唯有您与他才知道的事情。于是,他让我问您,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究竟听上去更像一位公爵,还是更像一个丈夫?”
我愣住了。
那是我几十年来第一次在后辈面前表现得如此失态,足足有几分钟,我都说不出话来。倘若一个鬼魂也能有眼泪,恐怕已经流满我透明的脸庞。
约翰死后,我的儿媳,阿伯莎(Albertha),非常好心地仍然让我留在布伦海姆宫中生活,而不是像过往的马尔堡公爵遗孀夫人一般住到格罗夫纳广场去。偶尔,我会前往长书房,像我的丈夫还活着时我们常做的那样坐在角落里的柔软圆凳上,出神地注视着对面那个空空入也的位置,即便是死后,我也时不时会这么做。
——那曾是约翰最喜欢的看书地点,而我喜欢陪在他身旁,做些简单的刺绣,不时抬起头瞥他一眼。约翰渐长的年纪不过是给他几十年如一的英俊染上了些许风霜。即便当我们都五十几岁时,他的侧脸仍然像那个20岁的我在舞会上整夜整夜与之旋转不停,也不管那是否违背了一个贵族小姐该遵守的礼仪规则的青年,让每次投去目光的我都禁不住现出笑容。
每一次,我都能感受到,他的确还坐在我的对面。
而他的确每次都坐在我的对面。
“告诉我,孩子,上一次你与阿尔伯特的谈话内容,”当我终于回过神,找到了我的声音,便如此说道。
她确实完成了她的承诺。
康斯薇露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也学得很快。
“所以,您的意思是,当我做任何事情时,不仅我必须清楚这件事情可能会为我带来的任何影响,我还必须预估到我可能犯下的错误,并提前预防它们。”当听完我解释阿尔伯特为何会那样质问她以后,康斯薇露说道,“然而,您不觉得这样太累了吗?”
“孩子,作为贵族中的一员,生活本身就是不易的。”我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叫苦不迭,也明白这种只有出生在贵族家庭的人才会养成的思维习惯对一个自由奔放的美国女孩来说的确是个难题。但她的对手是被我培养长大的阿尔伯特,哪怕只是想要企及阿尔伯特从出生时就立足的起跑线,她也有很长的路要走,“告诉我,如果下一次,阿尔伯特再指责你的行为耽搁了仆从的工作——然而实际上你并没有——目的在于贬低你的能力,进而使你怀疑自我,最后沦落到一举一动都是为了获得他的认可,使得他能够完全掌控你的一切;你会怎么做?”
“首先告诉汤普森太太我将要在布伦海姆宫做什么,确保的确对仆从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其次,牢记不同的仆从在宫殿里不同的职责范围以及工作时间表,如此就能在他企图利用我的无知来打压我时反驳对方。”康斯薇露扳着手指数着,认真得就像乡下女子学校里的一名女学生,“最后,提醒他这不是一个公爵该在餐桌上与他的妻子讨论的话题。如果他觉得我有任何没有尽到公爵夫人职责的地方,他该在私下告诫我,而不是当着仆从的面。”
这是一个好孩子。
与康斯薇露相处了三天后,我切实地这么觉得。倘若我还活着,或许我会比自己想象中更快地接纳这个女孩,真心地喜爱上她,并容许她喊我一声“祖母”。
珍妮就从未得到过这样的殊荣,直到伦道夫死去,她都没能得以喊我一声“妈妈”。
在这三天里,在我的建议下,她给大部分的仆从都放了假——由于斯宾塞-丘吉尔家族的衰落,仅能雇佣勉强维持宫殿运转数量的仆人,而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得到应得的休假了,这是一个不错的将可能会听见我与康斯薇露谈话的仆从纷纷打发回家的借口。阿尔伯特对此起了疑心,他自然是不相信他的妻子在无人陪伴的前提下独自待在宫殿中,就能无师自通一个公爵夫人该知道的一切。不过,每一次他装作不经意地质问,都能被康斯薇露以我教导她的应答对付过去。我那无可奈何的孙子只得暂时放弃他的日常生活习惯,每天都在最偏远的侧翼房间里完成他的工作。
在这三天里,我领着康斯薇露走遍了布伦海姆宫的主要部分——作为一个保持着年老状态的鬼魂,我行动的速度很慢,但这也给予了我更多的时间,能细细地向眼前这个女孩讲解有关这座宫殿的一切,在它的历史中,就蕴含着康斯薇露所需的在贵族社会活下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