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
门应声而开,钟悦带着洗漱完的清新气息扑进房里,他也看见旁边李知行空掉的床铺:“咦,星星人呢?”
“不知道。”季恕言简意赅地答,“我刚才醒他就不在,可能出去了吧。”
“哦,”钟悦倒在李知行床上,失望地拉长了声音,“本来想叫你们斗地主来着——”
“钟儿,哥问你个事儿。”
季恕忽然打断他,神情是难得一见的局促:“你不是特别喜欢谢今朝吗?你喜欢他哪儿啊?”
“这可多了去了,”钟悦立马来劲,掰着手指头数,“他唱歌好听,人很有才华,长得也好看,看着性格特别好。”
完了,季恕想,原来追星是这样的。
“队长你呢?”钟悦也问,牟足了劲要听见别人也对自己偶像如此肯定,“你不是前段时间说,你也要追星么,那你喜欢他哪儿呢?”
“……”
季恕嗓音干涩发紧,轻声地答:“他看我的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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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悦:这是不是有哪儿奇怪啊?
第49章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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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
钟悦嘟囔着重复了一下这个关键词,觉得有点说不上来的怪异,他回想着季恕和谢今朝的第一次见面,大约是在之前那场晚会人流拥挤的后台,到处都兵荒马乱,实在没有哪里值得纪念;可季恕的神情不似说谎,于是他想了想,也只挠挠头,很善解人意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谁的理由,也很正常。”
不正常,季恕在心里反驳,一点也不正常。
甚至他都不能确定那叫不叫喜欢,季恕长这么大从没想过要喜欢谁,更别说追星,他的感情其实十分吝啬,多给一分都嫌多,可不知怎么的,钟悦再如何形容谢今朝,于他而言,他使劲浑身解数所能想到的,也还是只有对方那轻飘飘的一眼。
或者是两眼,毕竟上天帮他作弊,让他还有个不算见面的见面。
季恕是在后来的很久才想明白,他那时自以为的崇拜和喜欢,其实更像是终于无所遁形的自卑,只不过他是碌碌无为的普通人,那点卑微就像是麦地里不起眼的几根杂草,在许多时刻都只有被人连根拔起的份;在机缘巧合遇见谢今朝之后,这些杂草才开始疯狂蔓延滋长,让他忍不住去和一只猫作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