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所嗟服,还,具言之于高祖。高祖大钦重之。
及高祖入邺,安生遽令扫门。家人怪而问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将见我矣。”俄而高祖幸其弟,诏不听拜,亲执其手,引与同坐。谓之曰:“朕未能去兵,以此为愧。”安生曰:“黄帝尚有阪泉之战,况陛下龚行天罚乎。”
高祖又曰:“齐民赋役繁兴,竭民财力。朕救焚拯溺,思革其弊。欲以府库及三台杂物散之百姓,公以为如何?”安生曰:“昔武王克商,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陛下此诏,异代同美。”高祖又曰:“朕何如武王?”安生曰:“武王伐纣,县首白旗;陛下平齐,兵不血刃。愚谓圣略为优。”高祖大悦,赐帛三百匹、米三百石、宅一区,并赐象笏及九环金带,自余什物称是。又诏所司给安车驷马,随驾入朝,并敕所在供给。至京,敕令于大乘佛寺参议五礼。宣政元年,拜露门学博士、下大夫,其时年已八十余。寻致仕,卒于家。
安生既学为儒宗,当时受其业擅名于后者,有马荣伯、张黑奴、窦士荣、孔笼、刘焯、刘炫等,皆其门人焉。所撰《周礼义疏》二十卷、《礼记义疏》四十卷、《孝经义疏》一卷,并行于世。
乐逊,字遵贤,河东猗氏人也。年在幼童,便有成人之操。弱冠,为郡主簿。
魏正光中,闻硕儒徐遵明领徒赵、魏,乃就学《孝经》、《丧服》、《论语》、《诗》、《书》、《礼》、《易》、《左氏春秋》大义。寻而山东寇乱,学者散逸,逊于扰攘之中,犹志道不倦。
永安中,释褐安西府长流参军。大统七年,除子都督。九年,太尉李弼请逊教授诸子。既而太祖盛选贤良,授以守令。相府户曹柳敏、行台郎中卢光、河东郡丞辛粲相继举逊,称有牧民之才。弼请留不遣。十六年,加授建忠将军、左中郎将,迁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都督,历弼府西阁祭酒、功曹谘议参军。
魏废帝二年,太祖召逊教授诸子。在馆六年,与诸儒分授经业。逊讲《孝经》、《论语》、《毛诗》及服虔所注《春秋左氏传》。魏恭帝二年,授太学助教。孝闵帝践阼,以逊有理务材,除秋官府上士。其年,治太学博士,转治小师氏下大夫。自谯王俭以下,并束修行弟子之礼。逊以经术教授,甚有训导之方。及卫公直镇蒲州,以逊为直府主簿,加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
武成元年六月,以霖雨经时,诏百官上封事。逊陈时宜一十四条,其五条切于政要。其一,崇治方,曰:窃惟今之在官者,多求清身克济,不至惠民爱物。何者?比来守令年期既促,岁责有成。盖谓猛济为贤,未甚优养。此政既代,后者复然。夫政之于民,过急则刻薄,伤缓则弛慢。是以周失舒缓,秦败急酷。民非赤子,当以赤子遇之。宜在舒疾得衷,不使劳扰。顷承魏之衰政,人习逋违。先王朝宪备行,民咸识法。
但可宣风正俗,纳民轨训而已。自非军旅之中,何用过为迫切。至于兴邦致治,事由德教,渐以成之,非在仓卒。窃谓姬周盛德,治兴文、武,政穆成、康。自斯厥后,不能无事。昔申侯将奔,楚子诲之曰“无适小国”。言以政狭法峻,将不汝容。敬仲入齐,称曰“幸若获宥,及于宽政”。然关东诸州,沦陷日久,人在涂炭,当慕息肩。若不布政优优,闻诸境外,将何以使彼劳民,归就乐土。
其二,省造作,曰:顷者魏都洛阳,一时殷盛,贵势之家,各营第宅,车服器玩,皆尚奢靡。世逐浮竞,人习浇薄,终使祸乱交兴,天下丧败。比来朝贵,器服稍华,百工造作,务尽奇巧。臣诚恐物逐好移,有损政俗。如此等事,颇宜禁省。《记》言“无作淫巧,以荡上心”。《传》称“宫室崇侈,民力雕弊”。汉景有云:“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功者也。”
以二者为饥寒之本源矣。然国家非为军戎器用、时事要须而造者,皆徒费功力,损国害民。未如广劝农桑,以衣食为务,使国储丰积,大功易举。
其三,明选举,曰:选曹赏录勋贤,补拟官爵,必宜与众共之,有明扬之授。使人得尽心,如睹白日。其材有升降,其功有厚薄,禄秩所加,无容不审。即如州郡选置,犹集乡闾,况天下选曹,不取物望。若方州列郡,自可内除。此外付曹铨叙者,既非机事,何足可密。人生处世,以荣禄为重,修身履行,以纂身为名。然逢时既难,失时为易。其选置之日,宜令众心明白,然后呈奏。使功勤见知,品物称悦。
其四,重战伐,曰:魏祚告终,天眷在德。而高洋称僣,先迷未败,拥逼山东,事切肘腋。譬犹棋劫相持,争行先后。若一行非当,或成彼利。诚应舍小营大,先保封域,不宜贪利在边,轻为兴动。捷则劳兵分守,败则所损已多。国家虽强,洋不受弱。
《诗》云:“德则不竞,何惮于病!”唯德可以庇民,非恃强也。夫力均势敌,则进德者胜。君子道长,则小人道消。故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彼行暴戾,我则宽仁。彼为刻薄,我必惠化。使德泽旁流,人思有道。然后观衅而作,可以集事。
其五,禁奢侈,曰:按礼,人有贵贱,物有等差,使用之有节,品类之有度。马后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所以率下也。季孙相三君矣,家无衣帛之妾,所以励俗也。比来富贵之家,为意稍广,无不资装婢隶,作车后容仪,服饰华美,眩曜街衢。仍使行者辍足,路人倾盖。论其输力公家,未若介胄之士;然其坐受优赏,自逾攻战之人。
纵令不惜功费,岂不有亏厥德。必有储蓄之余,孰与务恤军士。鲁庄公有云:“衣食所安,不敢爱也,必以分人。”《诗》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皆所以取人力也。
又陈事上议之徒,亦应不少,当有上彻天听者。未闻是非。陛下虽念存物议,欲尽天下之情,而天下之情犹为未尽。何者?取人受言,贵在显用。若纳而不显,是而不用,则言之者或寡矣。
保定二年,以训导有方,频加赏赐。迁遂伯中大夫,授骠骑将军、大都督。
四年,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五年,诏鲁公赟、毕公贤等,俱以束修之礼,同受业焉。天和元年,岐州刺史、陈公纯举逊为贤良。五年,逊以年在悬车,上表致仕,优诏不许。于是赐以粟帛及钱等,授湖州刺史,封安邑县子,邑四百户。
民多蛮左,未习儒风。逊劝励生徒,加以课试,数年之间,化洽州境。蛮俗生子,长大多与父母别居。逊每加劝导,多革前弊。在任数载,频被褒锡。秩满还朝,拜皇太子谏议,复在露门教授皇子,增邑一百户。宣政元年,进位上仪同大将军。
大象初,进爵崇业郡公,增邑通前二千户,又为露门博士。二年,进位开府仪同大将军,出为汾阴郡守。逊以老病固辞,诏许之。乃改授东扬州刺史,仍赐安车、衣服及奴婢等。又于本郡赐田十顷。儒者以为荣。隋开皇元年,卒于家,年八十二。赠本官,加蒲、陕二州刺史。
逊性柔谨,寡于交游。立身以忠信为本,不自矜尚。每在众中,言论未尝为人之先。学者以此称之。所著《孝经》、《论语》、《毛诗》、《左氏春秋序论》十余篇。又著《春秋序义》,通贾、服说,发杜氏违,辞理并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