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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1页)

乔·利普霍恩将艾玛那辆旧雪佛兰轿车开进矮山贸易站院子里的停车处时,首先注意到的是麦金尼斯重新漆了他的广告牌。那招牌还在利普霍恩第一次看到它时的地方,这让他想起一些本已忘怀的往事。

那时他还是图巴市派出所一个刚出道的毛头巡警呢。他坐在驾驶座上,手臂上的伤口仍然很痛。他记得,即使在那时,这块招牌就已经饱经风霜了。招牌上的字一直没变,写着:

出售

欢迎前来商洽

矮山一带的人们都说,这家坐落在矮山湾边缘的贸易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就有了,是一个摩门教徒办的。据说那人只注意到这里没什么竞争对手,却没注意到这里也没什么顾客。还说那人深信,远在北边阿尼斯和蒙特祖马克瑞克一带发展的石油工业,会不可阻挡,不可避免地向南边和西边扩展——老天爷就要以某种方式赐福这块土地了。这地方除了稀稀拉拉的草、几棵光秃秃的树和被严重侵蚀的土地外,其他一无所有,因此他推测,在这些光秃秃的岩石下面肯定有着丰富的石油。不久后,他的乐观主义跟着阿尼斯油田一起衰落了下去。紧接着,这里的教堂颁布规定不允许一夫多妻,他只得长途跋涉去了容忍多妻制的墨西哥,还加入了那边的多妻教派。矮山湾周围的人似乎都记得这段传说。倒不是有人确实记得那个人,而是认识麦金尼斯的人都被他的摩门式推销术印象深刻。

麦金尼斯正站在门前和一个正要离开的顾客说话,顾客是位高个子的纳瓦霍妇女,肩上扛着一袋玉米粉。他一边说话一边看着艾玛的雪佛兰。不是本地的车通常意味着驾驶员是个陌生人。陌生人会激起在矮山区旷野上分散居住的人们的强烈的好奇心。这也是利普霍恩来找麦金尼斯老人谈话的原因之一。他和麦金尼斯老人打了二十多年交道,已经是老朋友了。还有一个原因,要比这个复杂一些,这与麦金尼斯本人有关。他独居,没有妻子、朋友和亲戚。他吃苦耐劳,利普霍恩喜欢吃苦耐劳的人。

利普霍恩并不着急。他要让自己的手臂先休息一下以缓解疼痛。

“不要活动手臂,”医生告诫他,“任何活动都会对它造成伤害。”言之有理,因此利普霍恩决定开艾玛的车——自动挡。他从医院回家时艾玛很高兴,手忙脚乱地照顾着他,大声责怪他,仿佛从前的艾玛重现了。但没过一会儿,她的脸又僵住了,再次出现利普霍恩越来越害怕的那种困惑的表情。她说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句与句之间毫无关系,还不时古怪地转动脑袋。比以前的症状更严重了。她一会儿看看下面,一会儿又看看右面。当她的目光转回到他身上时,利普霍恩确定她又不认得他了。剩下的事就和以前一样了,利普霍恩也已经很习惯了。一阵混乱之后,他和艾格尼丝终于把她送进了卧室。艾玛嘴里还嘟嘟囔囔的,努力想说点儿什么。然后,她在床上躺下来,看上去很无助。“我不记得了。”她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说得很清晰,说完马上就睡着了。

利普霍恩摇摇头,现在,他需要想想别的事。想想公务,想想到底是什么导致那些人被害。

他把打着石膏的手臂支在方向盘上,以此来减轻一点疼痛,心里盘算着该问麦金尼斯老人些什么。巫术,他想。尽管他极其不想承认,但这次的事情很可能又和剥皮行者,这种迷信而病态的非现实物体有关。那几块碎骨头似乎与吉姆·契、罗斯福·比斯提,以及杜盖·恩德斯尼都有关系。迪里·斯特伯打来的电话确认了这一点。

“吉姆·契听到的传言确有其事,”斯特伯在电话里说,“他们在其中一个伤口里发现了一枚小珠子。线头、灰尘,还有一粒珠子。我已经拿到它了。我会好好检查一下,看它和那一粒珠子是否一样的。”接下来斯特伯问利普霍恩,这粒珠子除了可能会把恩德斯尼-比斯提被害案和发生在契身上的那起杀人未遂案联系起来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吗?利普霍恩回答说他不知道。

他确实不知道。它可能意味着凶手认为恩德斯尼是个巫师,并且把被诅咒的骨粒吹入了他的身体,让他染上了僵尸症。因此凶手决定亲自出手予以反击,将那粒致命的骨珠返回给巫师。还有一种可能,它意味着杀手精神错乱地认为自己是个巫师,要给恩德斯尼下咒,在用刀刺杀恩德斯尼之时也将骨珠塞进了他的身体。另外,还可能这只是凶手故意安插的一个小把戏,为了搅浑水。如果真的是出于这个原因,那他还真是达到目的了。利普霍恩已经完全被弄糊涂了。要是契能从比斯提那里套出口供就好了;要是比斯提告诉他们为何在钱夹里放一粒骨珠就好了;如果他说明白为什么要去杀恩德斯尼就好了。

手臂上的疼痛减轻了一些,利普霍恩爬出雪佛兰,穿过坚实的街道向那块宣扬麦金尼斯要给矮山湾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广告牌走去。他走进麦金尼斯昏暗凉爽的店里,将烈日的眩光和炎热留在外面。

“原来是你呀,”麦金尼斯的声音从什么地方传来,“我正想着是谁把车停在那儿呢。你从谁手里买的?”

麦金尼斯坐在一把木质餐椅上,椅背斜倚着柜台,旁边是那架黑色合金的老式收银机。他还穿着那套衣服——利普霍恩从未见他穿过别的——蓝白相间的条纹工装套装经过多年的洗涤早已退色,里面套着件类似罪犯穿的蓝色衬衫。

“那是艾玛的车。”利普霍恩说。

“自动挡的,你的手臂受伤了。”麦金尼斯看着利普霍恩打着石膏的手臂说,“刚才老约翰·曼尼姆斯带着孩子来买东西,说查斯卡斯有个警察中枪了,我不知道就是你。”

“真是倒霉。”利普霍恩说。

“曼尼姆斯是这么说的,那边有个老家伙在霍根屋里被杀了,警察过来查案,其中一个被枪打了,正中心窝。”

“只是打中手臂而已。”利普霍恩虽然早就知道麦金尼斯收集信息的能力,但还是有些吃惊。

“你过来有什么事?”麦金尼斯说,“跟你中枪的事有关吧。”

“只是过来看看。”利普霍恩说。

麦金尼斯透过金边眼镜怀疑地看着他,用手摸着下巴上灰白色的胡楂。利普霍恩印象中的他是个小个子,但胸肌发达,很是强健。现在的他似乎更矮了,身子缩在工装套装里,曾经的强壮不见了。面容也是如此,没有了记忆中的饱满。在贸易站幽暗的屋子里,他的蓝眼睛似乎也暗淡了。

“是吗,”麦金尼斯说,“那好啊。我想我应该请你喝上一杯,显得好客一点儿。如果别的顾客没意见的话。”

事实上,屋里根本没有别的顾客。那个高个子女人已经走了,院子里就只停着艾玛的雪佛兰一辆车。麦金尼斯走到门边,略微有些蹒跚,背也比利普霍恩印象中的更驼一些。他关上门,插上门闩。“我得把门锁好,要不然……”他半是自言自语地说,“那些讨厌的纳瓦霍人会把窗户上的玻璃偷走。”他穿过门道走进起居间,示意利普霍恩跟着他,“不过他们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这样。而白人呢,是他妈的为偷而偷。据我所知,他们偷来东西后就一扔了之。你们纳瓦霍人,如果偷了我的食物,那一定是饿得不行了。我记得我刚到此地时,最先给我解释这些的人就是你的祖父。”

“嗯,”利普霍恩说,“你以前告诉过我。”

“这么说是我啰嗦了。”麦金尼斯说,完全听不出有什么愧疚的意思,“霍斯丁·克雷,生前大家都这么叫他,就是你妈的父亲。”麦金尼斯打开一个巨大的老式冰箱的门,“我就不请你喝酒了,因为你不喝威士忌,而我只有威士忌。”他把脑袋探进冰箱,说,“要不来杯水吧。”

“不用了,谢谢。”利普霍恩说。

麦金尼斯拿出一瓶波旁威士忌和一个玻璃杯,走近摇椅,坐了下来,开始往杯子里倒酒。倒完后把杯子举到眼前看了一下,又加了一些,直到杯里的酒与杯子上印的商标图案的底部持平。然后他把酒瓶放在地板上,示意利普霍恩坐下。屋里唯一可坐的只有一个绿色的塑料沙发,利普霍恩坐在那上面,硬邦邦的塑料受到重压噼啪作响,并扬起一阵灰尘。

“是公事。”麦金尼斯肯定地说。

利普霍恩点点头。

麦金尼斯啜了一口酒。“你来这里是因为,你觉得老麦金尼斯知道一些威尔逊·山姆的事,而且会告诉你,然后你就可以将这些和你已经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找出是谁杀了他。”

利普霍恩又点点头。

“但遗憾的是,”麦金尼斯说,“虽然从那个年轻人还是个娃娃时我就认识他了,可我还是不知道有助于你破案的情况。”

“你也一直在想这件事吧?”利普霍恩说。

“那当然,”麦金尼斯说,“你认识的家伙被人杀了,你肯定会想。”他又啜了一口酒,“又少了一个顾客。”

“想出什么来了吗?”利普霍恩说,“我的意思是,不大寻常的事。比如他突然还清了所有欠账,或是买了平常不会买的东西,或是有人来这儿打听能在哪儿找到他之类的。”

“都没有。”麦金尼斯说。

“他出门旅行过吗?去别的什么地方。生过病吗?举办过什么祈福仪式吗?”

“也没有。”麦金尼斯说,“他和往常一样,时不时过来买点东西,取个邮件什么的,就这样。我记得他去年冬天割伤了手,很严重,就去了苏族人在柏德沃特开的诊所。那里的人替他缝了伤口,打了破伤风针。除此以外,就没生过什么病了。没举办过祈福仪式,也没出去旅行过。唯一一次出门就是两个月前,他跟我说他和女儿去了趟法明顿,给自己买了些衣服。”麦金尼斯又喝了一口酒,“真他妈的时髦啊,都不从我这儿买衣服了。连他都要穿带标签的牛仔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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