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感谢甄珠,但是他并不会为了甄珠……牺牲自己的身子。
霍淮轻抿着浅色的唇瓣,狭长的眼眸快速闪过一抹情绪,意味不明:“真是一只可怜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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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从别墅内走出,闲庭若步的来到保镖面前,一板一眼:“霍先生说放了他。”
他往地上看了一眼,青年的模样有点惨,白色的短袖沾满了泥泞,隐约有血痕透了出来,左脸红肿的厉害,就算是再好看的皮囊,眼下也不好看。
保镖站起身,拍了拍袖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极为不屑的看了看地上的甄珠,语气极为不屑,“好了,你可以走了。”
唐祎在这个小说设定里是面容漂亮的万人迷,喜欢他的自然不只有甄珠与霍淮,还有数不清的炮灰。
保镖今日只是见了唐祎一面,就对唐祎心生好感,并且极其嫉妒陪在唐祎身边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甄珠。
甄珠抬起头,手指现在土里,头昏昏沉沉,声音沙哑的就像是一天一夜没有喝水,“少爷呢?”
管家闻声看了过去,在甄珠有些混沌的目光中,轻声道了一句“无可奉告”,转身和保镖离开了花园。
甄珠花了很长时间才从地上站起身来,他腰侧疼的离开,即便不去看,他也知道哪里必定青紫了,而且积了淤血。
每往前走一步,他呼吸就沉重一点。
甄珠原本想要打车回到他现在所住着的出租屋,可是司机见他这幅模样,根本不敢载他,其次也怕他身上的泥泞弄脏车。
他不得不忍受从他身边经过的人的好奇的打量的目光,不过,他的注意力都被身上的疼痛所吸引了,也就毕竟容易忽略其他人的目光。
凡是看到他鼻青脸肿的人都会躲他远远的。
甄珠走回自己出租屋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道都要耗尽了,他脱下身上的脏衣服,常年不见光而有点病态白的肌肤上有不少已经愈合了的伤疤。
这是他当初被训练成为保镖留下的,伤口虽然愈合了,但是疤痕不会消失。
他年少的时,见唐祎第一眼,就深深的被那个漂亮的少年所吸引,所以为了可以留在唐祎的身边,他拼命的学习格斗技巧,希望自己可以成为最优秀的那个,这样就能够永久的陪在唐祎的身边了。
甄珠知道伤口不能沾水,但是他忍受不了自己身上的土腥味和血腥味,还是忍着痛冲了一个澡。
来不及处理伤口,就躺在床上睡了回去。
一觉醒来后,甄珠才给自己抹了一点药。
无论是从前学习格斗技巧,还是后来成为了唐祎的保镖,因为总是受伤,所以他会在身边备着外伤药。
甄珠的室友在外面疯了一夜,回来又一觉睡到了傍晚,他醒来后发现甄珠居然还在家中,十分好奇的敲了敲甄珠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