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侦查阶段就介入诉讼活动,其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以侦代审”,某种意义上法院的审判形同过场,罪与非罪已经不是问题,而是怎么判、判多重的问题。
因为公检法联手,案件进展很快,刚一个多月就进了法院——是中级法院!什么意思?这就意味着崔××面临的最好结果也是个无期徒刑。
鲁鸣放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接手了这个案件,而留给他准备的时间仅仅三天!鲁鸣放接过厚厚三大本公安卷、一本检察卷心里直犯嘀咕,这时间哪里够啊?
刑庭的那个负责接待的法官安慰他,随便翻翻就行了,这个案子你还准备较真吗?民愤大得很呐!早点判了早点了事。言下之意,律师也就是个陪衬,走个过场算逑。
第六章 变态的杀妻汉(5)
证据材料是一边倒的。被告人(那时还没有犯罪嫌疑人这个说法)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但鲁鸣放总是从被告人的供述中隐隐感到有点什么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就是感觉被告人不爱说话,问什么答什么、问一句答一句。
“你为什么要用残忍的手段伤害被害人(军军)?”
“我不知道。就事头很疼。”
被告人多次提到过“头疼”,是为自己犯的事头疼还是因为头疼而犯事?鲁鸣放决定会见时再问这个问题。此外,对军军的法医鉴定结论是重伤,鲁鸣放反复对照照片和接诊记录,感觉重伤结论有点牵强,他决定回家后看看《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再说,另外,去向那个关系挺好的法医朋友请教。
鲁鸣放还看到了许多那个具有年代特色的材料——大量的联名信、请愿书,都是要求严惩被告崔××的。信中甚至出现诸如“两条人命”的过激措辞,显然老百姓把军军奶奶的脑溢血也算到了崔××的帐下。
最让鲁鸣放感到沉重的是“省市领导批示”的材料,批示是不允许律师查阅的,那叠子纸对折后用钉书机密封起来,材料纸的背面写着“省市领导批示”的红字,触目惊心。
鲁鸣放这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辗转来到自己手上,并不是自己有什么知名度或让委托人信任的地方,而是知名律师都不愿意接手这个烫山芋!
7
开庭那天,鲁鸣放切身地感受到什么叫人民战争的海洋,能够容纳千人的大礼堂(同时也是最大的审判庭)座无虚席,就连过道和门外、窗台上都是旁听的人海。
鲁鸣放刚刚在辩护人的席位上坐下来,立刻感受到齐刷刷投射过来的目光,这目光是鄙视、是谴责、是抗议,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鲁鸣放早就死无全尸了!开庭前,鲁鸣放清晰地听到旁听席上发出的一个声音:“那个人就是帮坏人说话的人,是坏人!”显然是一个妈妈在回答孩子的询问,鲁鸣放不敢抬头寻找,而是感到很憋屈,我怎么就成坏人了?我怎么就成帮坏人说话的人了??
庭审没有任何悬念,也没有出现鲁鸣放期待的转机。当鲁鸣放阐述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指出被告人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精神障碍并请求法庭委托相关机关对被告人进行鉴定时、当鲁鸣放对重伤结论提出质疑要求法院重新进行鉴定时,旁听人群发出巨大的抗议和喧闹,不少人站了起来,辱骂声、指责声不绝于耳,甚至有物件试图朝辩护席飞来,场面一度失控!鲁鸣放在人民战争的海洋中显得是那样渺小、那样微不足道!
那一刻,鲁鸣放对于事业的信心几乎崩溃。
那时,休庭合议的意思就是休息,以使得审判符合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休庭合议后只有两个结果宣布,要么当庭宣判要么择期宣判。而当庭宣判肯定不是休庭合议的结果而是开庭前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这个案件是当庭宣判的,被告人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完毕群情激昂:为什么不枪毙?!
鲁鸣放长这么大第一次委屈地掉泪,他被保护性地安置在合议室。因为受害者军军的父亲和许多亲友聚集在法庭外,坚持要找这个“颠倒黑白的律师”对质,问一问“他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鲁鸣放陷入深深的委屈和痛苦,他第一次对律师的职业、对工作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这难道仅仅只是老百姓不懂法吗?民心不可违啊!这时,一直陪着他没有离开的审判长——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刑庭法官拍着鲁鸣放的肩膀说:
“小伙子,不要丧气,你要坚持!你做了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事情,这是你的职责,就像审判是我的职责一样。”看看四周没有其他人,老法官压低声音说:“这个,重伤结论是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你也知道,有些话我不该说,也不能说。你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去上诉吧,看看有没有转机。”
鲁鸣放抬起盈满泪光的双眼……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六章 变态的杀妻汉(6)
8
郑斌听得入神,也感慨万千:
“师傅,想不到那个时候你们也是这样艰难啊。”
“其实命运很公平!”鲁鸣放说,“我们那个年代案源不是问题,生存没有压力,但是,执业环境就比如今要艰难得多。那时候中国律师制度恢复时间还不长,不仅仅是普通民众,就连很多领导干部包括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干警都没能竖立依法治国的观念,也就很难摆正律师的地位,设置障碍、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必然要经历漫长曲折的过程,我们这一代律师,虽然不敢说是殉道者,但起码是历史进程的亲历者和见证人。”
郑斌问:“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怎么样了?”
9
时间再次回溯到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