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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守夜人(第1页)

我是在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在临湘市和楚雪寂重逢的,那一晚,我差点死了。

与此同时,也就在那一晚,我从他的口中听说了一个我从未了解过的职业——守夜人。

那一年,笔者还在帝都摸爬滚打,来临湘市,只是因为要陪同领导出差谈设计项目。

来临湘之前,我自认为做好了自己的心理建设,我觉得我能静悄悄地来,也能静悄悄地走。

之所以如此说,主要还是因为,与我相恋五年的初恋,就曾在这座城市中的一所有名的大学就读。

故地重游,物是人非,即便故人不在,心中也依然生出涟漪。

即便如今我足够客观足够冷静,也依然不会驳斥或者是嘲笑四年前的自己——毕竟,一座城市,真的会因为一个人而被贴上某些标签,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避之不及。

领导很喜欢我,他虽然知道我是技术岗,不擅长应酬,那一晚的酒局他依然带我去参加。

我的领导是川渝人,他并非是那种需要下属为其挡酒的人,被人劝着喝酒,他若是见我喝得多了,还会帮着阻拦。

只是,那一晚,他没拦住。

那一晚参加酒局的人,除了我领导以及他的妻子之外,我如今实在是记不清了。我只记得,那一张大圆桌围坐了十个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局的氛围也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人们边喝酒边聊着一些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涉足的圈子的奇闻异事,极尽宴酣之乐。我虽然插不上话,但也听得津津有味。

当然,那时候也正常,我也都是跟着大家一起喝酒而已,只不过,每一口下去,可能都比旁人多一些。期间不时有人说“小李真实在”之类的话。

后来有人给我敬酒,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自然要回敬,于是,恶性循环开始了。

这些年来,我从未觉得酒这个玩意儿有多好喝,至今我依然认可某小品演员在其作品中所做出的“跟马尿一个味儿”的评价。但不得不说,喝尽兴的感觉,倒是令人心驰神往。

那一晚,我是真喝尽兴了。

我不管坐在我面前的是什么博士或者什么院长,总之逮着就是一句“我敬您一杯”,随即一饮而尽,换下一位。

如今看来,这种行为愚蠢至极,但当时的我,只觉得自己好像在战场上杀红了眼的战士,简直比开了大的蛮王还要上头。

最终,酒局在融洽的氛围中画上了句号,人们各自散去,然而,我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索性走出了餐厅,让自己彻底融入这一座留下太多记忆的城市的夜色之中。

微冷的夜风迎面扑来,我顿时觉得头重脚轻天旋地转,感觉自己就像酒桌上被某个喝得醉眼迷离的客人不小心碰到的装了多半瓶酒的玻璃瓶子。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摸到一处绿化带,将今晚吃过的饭菜以及一肚子苦水都吐了出来。

如今的我可以想象到,当时躬着身子手扶着绿化带中立着的铁栏杆的我的样子,看上去一定很狼狈,甚至显得愚蠢可笑。

我也记不清自己到底在那里吐了多久,可能当时就差将自己的魂儿都吐出来了吧。

总之,那时候的我,大脑已然一片空白,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之下,这座进入夜生活的城市的喧嚣在我听来也显得遥远且不真切。

然而,就在这种状态之下,我的耳畔却传来一个清晰的声音。即便我醉成了那么一个死样子,我也仍然可以用人格担保,那就是她的声音。

说实在的,这太讽刺了,真的。处于那种混沌状态的我用那仅剩下一丁点理智的思维确认了声音的主人之后,觉得尴尬至极,确切地说,应该是丢人现眼。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

是否还能红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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