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秦芙蓉已经觉得自己过的日子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
家族联姻,也是自己份内应当之事。
想必玄蓁这孩子也是如此想的。
但现在看看沈清楠,秦芙蓉这些年所尊崇的理念有了些许动摇。
虽然称呼沈清楠为妹妹,但沈清楠虽然与秦玄蓁年纪相仿,
但与沈清楠比起来,她们更像是莬丝花,只能依附着别人,
以前是父母,现在是夫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清楠却是一棵正在茁壮成长的白桦树,
虽然现在看上去还不是那么高大,
但秦芙蓉看得出来,沈清楠的成就不止于此。
她看得出来,沈清楠自信,自立,有自己的事业,
缺了谁在她生活里,她也可以自己一个人活得好好的,
还能让她周围的人也活得很幸福。
如果真是跟她回刘家住一晚上,这姑娘,怕是真的会无聊吧。
“随你吧,不过今晚不过去,明日可得早些,
我叫车夫来接你,把阿栖记得带上。”
“他啊?可能不会去,他就是个医痴,
听说这几天,书局那边又从别的地方搜罗了不少医学,
其中有些还是残本,他可兴奋得很,从昨儿个开始,连家都不回了。
我估计啊,他连我给他说过要去荷花宴的事儿怕都忘了。”
秦芙蓉也是才知道沈清栖在墨香书局帮忙,
她没见过沈清栖,毕竟自己是个病人,
经常听沈清楠说起,这孩子是个喜欢医学的,
后来才知道他就在墨香书局帮忙。
居然还认识周湘,据秦芙蓉所知,
那周湘已经很多年不收学生了,也不怎么在书院待着。
一般人也是见不着的,这沈清栖也是好运气,
居然能在墨香书局和周湘交好。
如果能得周湘看重,那可真是前途无量。
秦芙蓉本是起了些小心思,可听说沈清栖专注医书整理,
与周湘也没什么来往,秦芙蓉不过想想,也就作罢了。
她可不知道这里面的关系,否则,
定要想法让自己儿子得见一下周老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