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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1页)

纺工也是一样的,都是带有某些特别程度的机密,也只有她沈冰宁这里有,所以她自然要的多想想, 多保密一些,虽然说,这盗版是无处不在的,不过,她总要抓住没有出现盗版时,就要大赚一笔才行。

“所以……”她坐下,拿出了一页纸在众人的面前晃了一下,“这有一页协议,上面盖有我们北平王府的大印,你们进来之前,必须要签定这个协议,当然,这并不是卖身契,只是说,你们在我里工作,在合约没有解之前,不能离开,如果离开了,不但要陪我的银子,同样的还要在官府里走一趟。”

这话说完,有不少人都是愣住了,这好像有些为难了,不但要赔银子,还要吃官司。

“所以,我说了,”沈冰宁撑起一只手正好扶住自己的下颌,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可是处处却都是透着精明,这有一个商人的精明,同样也有一个一,现代人别样的聪明。

在商言商 ,她现在只是商人而已。

“我们以一年为期限,我们会教你们我们的技术,每月500文的固定收入,还有奖金,年终奖,加斑费等额外的报酬,还有每月几次的假期 ,你们可以打听一下我开的锦色,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向别人去问。”

“我一个人嘴里说,不管什么用,你们可能也不会信,可是别人的,你们问问就明,我们锦色,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的。”

“所以,现在我给你两种选择,一是留在我这里,拿500文,二是,现在就可以离开,”她比了一下门口的方向,“不然,也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个铜板,现在不行,以后也不行。”

她这人可是宁缺勿烂的,当然这挑工人也是,现在不严厉一些,怎么能在这里形成她的王国,怎么能让这些人死心塌地的为她工作,想要将一个这么穷的地方变成德州那般,不对,比德州还要好的,还要富的地方,还真的不是太容易的事。

所以, 不要怪她有心机,苛刻,她自有她的道理,她这话一出来,已经有很多人都是有了退意,可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咬了一下牙,还是决定了签了这协议,卖了就卖了吧,只要可以换的起家人的一家温饱,可以救的自己的家人,不要说卖一年了,卖十年都是大有人愿意的晚上,沈冰宁数了数手中的协议,已经这么多张了,那个染丝的黄大珠也在,而初一听这名子,还真是将沈冰宁给雷了一下。

天啊,这是什么怪名子?

☆、第二十二章  爆卖

黄大珠,黄大猪的,黄大猪她爹还真会起名子。还听说,黄大珠有个妹妹,叫黄美珠的。真是一个比一个雷。

不过,她来了,到是让沈冰宁感觉很放心,最起码颜色这方面她不用担心了,而且目前和她签定了协议的织工和纺工也都是够用了,至于一些身强力壮的男人,则是当起了搬运工边关的羊毛又是向这里送了一大批,足可以织上上面件的毛衣了。

沈冰宁也没有停的就开始和沈双教着这些人织毛衣了,纺线那里基本不用她教的,沈双示犯一次,他们就已经会了,就是将细线多拧几股,拧成了一根粗一点的线,这些女人在家里都是做习惯了这些针线活了,一点就通,一通就懂。

就是这个织毛衣,有些难学,先不是说起头和收尾,就是织法也是有万百种变化,当然他们最用的正平针的织法,这种最简单,也是适合初学者,她已经教了一天了,有的人笨一些,有的人聪明一些,有的人可塑性好一些,有的人就相对的差了一些,不过这都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她自己就不是什么聪明人,她是笨鸟先飞来的,而且这织毛衣是件熟能生巧的事,所以,这一点她没有对织女做多大的要求,只要认真的做,细心,仔细,也有耐性,就可以了。

而这些古代人要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适勤快一些,可能是因为心无杂念的关系 ,不像是现代人,还要想着杂七杂八的锁事,什么电视要开始了,要去买菜之类的,可是这古人就不一样,只要来了,就会专心的在这里,可能也是因为要赚那养家胡口的银子,所以,他们学的要比沈冰宁想象中的快,也要稳的很多。

渐渐的,这些人的速度已经快了起来,而且织的也很好,反道是她自己就有些普通了,就连沈双现在也比她织的好,织的快,她也就再不动手了,只是教一些花样的织法。

有人纺毛线,黄大珠就负责染色,当然她的工钱可是很高的,沈冰宁不会亏待这些人,只要好好工作的,她绝对只给多不给少。

一月过去了,他们这里已经有了近乎是百件的毛衣,而这些毛衣也都是陆续的向京城那里走了,不例外的,这容肖许的皇宫是第一件,他一见这稀罕的玩意儿,当即就已经换了,少了那些厚重的棉衣,感觉整个人都是精神了很多,当然,他也是这些人的活广告,而宫里的那些妃子也是有了一件,这是沈冰宁提前同意的, 她们可是主要的广告,而且不要小看宫里的这些女人,她们的购买欲也可是外面人的几倍,为了可以在冬天不是那么臃肿,也可以显现出自己的了婀娜的身材,有的人在冬天硬被冻着,也要美丽的,而现在有了毛衣这种轻便的衣服,他们自然的喜欢。不但有了温度,也是有了漂亮,而且听说这件衣还有其它的颜色和花样的,当然的这些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疯狂,可以不择手段的女人,怎么可能不想方设法的,给自己多弄几件,最起码也要两件吧,还能换着穿,不过,这宫里的女人,哪一个会是省油的灯,谁也不愿意落了人后,尤其是那些有了品阶的妃子,当然要有样学样,有样比样的。

听说皇后已经买了很多那种毛衣了,这不知道是从谁那里传出去的,这不,还没过几天,宫里又是有了传言,是是玉妃也是买了好几件,难怪这几天穿的这么少的在花园里面晃着,真是人比花娇,因为现在的花早就败了,还没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所以,她就是这花园里面最美的那一朵,还真的艳冠群芳了。

宫里的两个重量级的女人都是买了,其它的女人自然是不甘落后,而且这衣服穿起来确实是轻薄好看,就连皇上都是好几件,这为了讨皇上的欢心,也为了自己可以更漂亮。

这就是算是使劲了身上的银子,也要多买几身不可,这样就可以在大冬天了,也能穿的漂漂亮亮的出门了,而不是像以前的一样,要么冻死,要么丑死。

这宫里已经流行了起来,自然的,这些官外的有钱人家也几乎都是人手一件,锦色那里的显然都是不够人买了,这还不要说是各地看中了这块肥肉的商人,也都是到了锦州这里来,沈冰宁已经将这两边的铺子,变成了一排又一排的商铺,还有毛衣专卖店,一连都是好几家子,而她也是有了自己的商业一条街,那些当初对锦色不离不弃的人,现在都是当了掌柜,沈双就是这么出来的,虽然说这些人不如沈双,可是也是跟了她这么长的时间了, 所以负责一个铺子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路平,又宽,而且路段也好,本来到锦州需要五六天的路程,现在只要赶路,最多两天就要到了, 沈冰宁的毛衣,一件卖二十五两银子,除去人工费,羊毛的费用,她基本是不出什么银子的,所以可以说是一件她可以净赚二十两还多。

而他们现在的织工也是越来越多了,一个人一天紧赶慢赶,可以赶出半件,基本都是两天一件,而他们有织工,有上百名了,一天五十件绝对的没有问题的。

但是就是这些,单给京城供货就已经有些紧张了,就不用说这些想要在各地拿这个做买卖的人了。

有的人干脆直接就从远地而来,专门就是为了买一两件毛衣,因为这东西只有锦州有,这样一来二往之间,锦州也是渐渐的繁华了起来,他们这里的大路两边的铺子,有锦色轩,锦色织,锦色宛,锦色楼。

叫的都是锦色的名子,而沈冰宁也算是真正的垄断了这里的大部分商业。

当然她也不可能将自己给吃成胖子,这生意大家来做才好。

这人一多,很多富户也是搬了回来,虽然这里的农田不行,可是做起生意来,却是挺赚银子的。

尤其是客栈,酒楼,茶馆。

☆、第二十三章 卖成衣

沈冰宁手里拿着一块银子玩了起来,最近这数银子数的她的手都要软了,这最后她看银子,就像是看石头一样,真是想不到,她沈冰宁也有这一份商业头脑,竟然可以打造出这样一个商业王国来。

可惜啊,她停下脚步,心里有些小小的失望 ,她怎么就不会做肥皂洗衣服,玻璃的,要是真的会了,她还用着这么辛苦吗,怕盗版,怕原料不足,怕织工流失,怕这个怕那个的,而那些配方在她的心里,就算是别人想盗也是盗不出来。

所以,她一定要再想办法才行,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让锦州商业更发达一些,现在只靠一个毛衣并不是长远的事,虽然也很赚银子,必竟只能卖一季的,这要是到了夏初,谁还会来买毛衣,到时锦州不是就又要回成以前的样子了。

用上半年赚的钱去养下半年的, 这不是她沈冰宁要做的事情。

她所性坐在一块石头上, 无聊的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在玩,她的手在动,脑子同样也是在动,可是却仍然是不知道要做什么。

做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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