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怕啊。”我道。
“怕什么?”他问。
“怕老爷你当真骨子里就是只喜欢男人的,若我是个女人,你说不定就不要我了呢。”我坏笑。
“好小子——”楚龙吟一个翻身把我压在身下,“今儿你是成心想让老爷我治摆你呢!”说着便大手一张欲有所动作,慌得我连忙抓住他的手,顿了一顿,方轻声说道:“老爷,我……其实就是个女人。”
“好啊!那正好老爷我也不必辛苦忍着了,咱们现在就洞房好了——”楚龙吟顺口道,伸手便要去解我的腰带,压根儿就是把我这话当成了仍在同他开玩笑。
老天……这家伙不信!这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家伙——居、然、不、信!
我扯住他故意要吓唬我的手,睁大眼睛盯住他:“老爷,你不信我是个女人?”
楚龙吟停下手来看着我,哼笑着道:“你这话若放在以前我还信——你倒是说说看,这世上有哪个女人面对其惨无比的尸首仍能面不改色?哪个女人通晓验尸之法、有侦破之智?哪个女人能无师自通懂得经营赚钱?哪个女人敢像你这般连男人都敢打?哪个女人成天不思安逸只想着去遨游四海?哪个女人能在各形各色的男人面前毫不羞涩、坦荡从容?——你须知道,名门秀户家的女人们纵然有机会读书识字,却因家教礼数的束缚而不能深入市井或经手买卖,因此在见识方面必定有所局限,更莫说通晓经营之道甚至亲身去与人谈生意了;”
“而若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儿,财力有限又不可能花钱请个先生专门教她读书识字或是买了大量的书来供她阅读,注定了不会有广博的见识、深厚的学识,以及……一手非十几年功夫练不出来的俊逸书法。而无论是富家女子也好,平民女子也罢,她们绝无可能在面对各类惨死尸体时泰然自若毫不色变!遑论还懂得检验尸首和侦破技巧了。”
“所以,”末了,楚龙吟笑眯眯地在耳边道,“投了男胎就投了男胎罢,老爷我出过家禁过欲,一辈子也不是那么难熬。”
我的脸刷地一下子烫了起来:原来他以为我怕他对男男恋啥的有心理阴影就用自个儿是女儿身的话来试探他,因而索性说了上面那番话来证明他确确实实是把我当成个男人来对待的、确确实实是不在意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甚至,他以为我怕他对我那样那样,竟愿意……愿意一辈子禁欲。
看来是我错怪他了,以为这个家伙是不肯委屈自己违背自己的本能欲望的——他向来就是个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的主儿,然而今日才算看出来,他对我的动心,是当真只建立在心灵的交流上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些亲密接触,他把我是当成一个知音、知己来看待的。而至于他为什么会把这样的一种友情发展成恋情……也许就是因他刚才所说的我的外形和某些行为有些像女人的缘故。
做为一个古人,他再怎么聪明认知也是有限,他不可能想像得到几千年后的女人从小接触的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所以尽管他再觉得我像个女人,只就以上他列举的那些例子就都会把他自己的怀疑给推翻了——像我这样具备多种“特质”和“技能”的女人在现代世界满大大街都是,可在这个古代世界那却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楚大狐狸其实并没有被我哄骗过去,而是被他自己的认知和经验骗过去了。
知音听弦
没想到第一次表明身份这家伙居然还不信,也罢,等我想好怎么把庄氏母子这边的事处理妥当再恢复真身,那时也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
于是翻身想要下得榻去,却又被楚龙吟一伸胳膊箍在腰里拦了回来,从身后将我拥住,轻笑道:“老实会儿,昨夜没怎么睡罢?就在这榻上补一觉罢,我也困了呢。”
被他这么暖暖的拥着,身体渐渐放松,眼皮子也打起架来,没一刻的功夫竟然就放心大胆地睡了过去。
沉沉的一觉睡得既踏实又舒服,醒来的时候见楚龙吟已经不在房内,身上盖了条薄薄的被子,推被起身,对着镜子梳了头,又到院外井边洗了把脸,见天色竟已发暗,这一觉居然睡了整整一个下午,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
接下来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有的轨道,白天的事务不似节前那么忙了,于是晚上吃过晚饭依旧还去庄秋水那里“切磋”。由于我所能讲给他的现代法医知识十分有限,到后来就变成了我问他讲,都是些仵作验尸的相关东西,倒也并不枯燥乏味,而且相处的时间久了,庄秋水对我也不像以前那般生硬木讷——起码一天平均能和我说上十句话以上了,还真是个奇迹。
八月十九,我同楚龙吟打了招呼,前往曾府同曾可忆商量生意上的事。去的时候顺便在街上买了些水果和点心——她家那么富,这些粗食当然不会放在眼里,不过买不买在我,吃不吃在她,心意尽到就行,其他的我就管不着了。
曾可忆早便派了身边的丫鬟等在府外,一路将我迎进门去,径直来至曾府的后花园内,见曾可忆脚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正坐在凉亭里背对着我来的方向弹琴,身旁还放着一副拐。
看她一曲尚未弹完,我便摆手阻住正要上前通报的丫鬟,只悄悄在她身后立住倾听,琴声清悦美妙,端的是一种高雅享受。待此曲终了,听得曾可忆轻轻叹了一声,自语着道:“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旁边丫鬟见了连忙忍着笑上前禀道:“小姐,听琴之人可不就在您身后呢!”
曾可忆猛地扭头,一眼瞅见我,脸上噌地就红了,嗔道:“这人!做什么一声不吭地在人身后偷听?!”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我笑着将手中点心水果递给丫鬟,“曾小姐脚上的伤可好些了?”
“好多了呢!”曾可忆伸手请我坐到亭内石桌旁,“庄先生的医术果然高明!那天回来家父便着人去请城内名医前来帮我看脚,那名医只看了看我的伤处,便赞说替我处理伤处之人手法高明,若不是经他先期处理过,只怕我这脚伤还要拖上十来天才能好。”说着双手捧过丫鬟才刚斟上的茶递向我,“这也多亏咱们钟公子安排得当,请来庄先生替小女子疗伤,这杯茶就算做小女子的谢意罢!”
见她开玩笑,我便也笑着接过抿了一口,还未说话,她又叫那丫鬟把我带来的水果拿去洗了,另拿几个碟子来将点心摆上,并且自己先伸手拿了一块吃,冲我笑道:“我最爱吃桂花糕,正想着让丫头去买些回来呢,不成想钟公子便可心可意儿地带来了,如此我就不客气了!公子也来一块儿尝尝?”
我不由笑起来:这个女孩子实在是性格不错,她知道我会想她家中富有不稀罕这大街上买来的粗贱点心,便刻意抢着拿来吃,还说了那样的话以让我安心,于是心里仅存着的那点对她的疏远防备便都荡然无存了,伸手也拿了一块儿桂花糕,笑道:“你有伤在身无法走动,倒要少吃些甜食才是,免得伤好后变成了小胖妞,再出去没人认得你了。”
曾可忆嗔了我一眼:“讨厌,点心是你带来的,带来了又说这话吓唬人,到底是想不想让人吃了?!”
说笑了几句,一时丫鬟将洗净的水果用大盘子盛了端上石桌,我便向曾可忆道:“想吃什么?我给你削皮。”
曾可忆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望在我的脸上,半晌才道:“梨……不,苹果!不要梨!”
“嗯,不要‘离’。”我伸手拿了个苹果,接过丫鬟递过来的小刀低头削起皮来,余光里看到曾可忆一直望着我看,不由抬头问她:“怎么了?”
“没……”曾可忆脸又是一红,端过茶水抿了一口才又笑道,“钟公子既细心又体贴,不知哪个姑娘有那般好命能嫁与公子为妻呢。”
我边低着头削皮边笑道:“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多想无用,顺其自然就是。”
“那么,公子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呢?可忆有不少闺中姐妹都是待嫁之身,看看有没有适合公子的,可忆也做一回月老,替你搓和搓和?”曾可忆笑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