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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作(第1页)

死的两个人都是六十出头,都是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体重都稍微多了那么几磅。他一头灰发,脸盘扁平,方方正正的,只是鼻子略宽,否则称得上十足地尊贵英俊。她一头金发,一种泛银的金色,你不再会觉得它是人工染色的了—尽管明知并非天然—好多这个年纪的女人都变成了这种发色。在节礼日[1],他们顺路过来与佩格和罗伯特喝过几杯。她穿件浅灰色套裙,上面有亮亮的细条纹,配灰丝袜和灰鞋,喝金汤力水。他穿棕色休闲裤和奶油色毛衣,喝兑水的黑麦威士忌。他俩刚从墨西哥旅行回来。他尝试了降落伞飞行。她不想玩那个。他们参观了尤卡坦半岛的一个景点—看起来像一口井—据说人们曾把处女抛进去,祈祷丰收。

“不过,实际上那只是一种十九世纪的观念,”她说,“那只是十九世纪崇尚处女的老观念罢了。没准他们抛人下去时根本不分辨。女孩啊,男人啊,老人啊,或者随便什么他们能抓到的人。所以不是处子之身也并非安全保障!”

房间那头,佩格的两个儿子—大一点的克莱顿还是处男,小一点的凯文已经不是—板着脸,厌倦地打量着这个谈笑风生的淡金色头发的女人。她说她从前是高中英语教师。克莱顿事后评论道,他知道这种人。

罗伯特和佩格结婚近五年。罗伯特之前没结过婚,佩格十八岁时结过一回。两个儿子都是她和前夫与公婆住在农场时生的。她前夫找到一份开卡车的活计,运家禽到多伦多的加拿大屠宰包装公司。之后别的卡车送货活计接踵而至,走得越来越远。佩格和两个儿子搬到吉尔莫,她在凯珀家的商店“吉尔莫商场”找到份工作。她前夫最后到了北极,穿越冰冻的波弗特海,把卡车开到钻探平台。她离婚了。

罗伯特家拥有吉尔莫商场,不过从未在吉尔莫住过。他母亲和姐妹都不相信人在那种地方能活上超过一个星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罗伯特的父亲买下这家商店和附近镇上的另外两家店,雇用当地人做经理,一年从多伦多开车过来查看几次。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罗伯特对父亲的各种生意都兴味索然。他读了土木工程学位,想去不发达国家工作。他在秘鲁找到一份活儿,游遍南美洲,有段时间又放弃土木工程,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一个农场干活。父亲病倒后,他不得不返回多伦多。他到省高速公路局当了一名工程师。对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这工作不怎么样。他盘算着考个教育学学位,一旦父亲去世,就去北方教印第安人,过上彻头彻尾的新生活。他那会儿年近四十,正经历着有生以来第三段与有夫之妇的风流韵事。

时不时地,他开车去吉尔莫和其他镇视察商店。有一次他带上了李,他的第三个—事实上也是最后一个—有夫之妇。她带了一份野餐午饭,在车里喝“飘仙一号”甜酒,把整趟旅行当成一次欢乐的远足,一场对穷乡僻壤的突袭。她一心指望在露天野地做爱,到头来发现那里到处是牛群或戳人的玉米秆儿,不由勃然大怒。

父亲去世了,罗伯特确实过上了新生活,不过不是变成教师去荒蛮之地教书,而是到吉尔莫过起日子,亲自管理商店。他娶了佩格。

居然是佩格发现了他们,这实属偶然。

星期天晚上,给凯珀家送鸡蛋的农场女人敲响了门。

“别介意啊,我今晚就把鸡蛋送来了,而不是明早。”她说,“我得带儿媳妇到基奇纳去做超声波检查。我把韦伯家的鸡蛋也带来了,可我想他们不在。我把他们那份留在你这里,行不?我一大早就要出发。她说可以自己开车去,不过我想那可不行。她快五个月了,还是吐。告诉他们下次付钱给我就成。”

“没问题。”罗伯特说,“不麻烦。我们早上送过去好了。一点问题都没有!”罗伯特是个矮壮、有着运动员体格的男人,一头鬈发正在变成灰色,棕色眼睛亮闪闪的。他经常格外强调他的友好热情,让人感觉全身上下都被他捶打了个遍似的。这种态度让他在吉尔莫挺吃得开。这里,人们习惯于不断重复信誓旦旦之语。事实上,大部分交谈都是在不断重复,类似一种表达善意的回旋舞,毫无新意可言。只是偶尔,在与人们交谈时,他会有点不是滋味,好像有什么阻碍。他难以确定其性质(是恶意,还是固执?)。不过它就像你游泳时河底的巨石—清澈的河水会托着你浮过去的。

就吉尔莫人而言,佩格是相当安静的。她走到女人身边,接过她拎着的鸡蛋。罗伯特还在继续向她保证毫无问题,关心她家儿媳妇的怀孕状况。佩格像在店里找零钱时那样一笑—一个公事公办、转瞬即逝的微笑,客客气气。她是个娇小苗条的女郎,长着柔软的棕发,看起来能干又青春。她穿百褶裙,清新整洁的衬衫纽扣一直扣到最顶上一粒,外搭浅色毛衣,有时还打一个黑缎领结。她举止优雅,很少发出声音。罗伯特有次告诉她,他从没遇到过任何像她这样自成一体的人。(他的女人们通常都饶舌、精干,尽管在一些细节上毛毛糙糙的,但她们劲头十足,活泼而“有趣”。)

佩格回答说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解释起一个自成一体的人是什么样的。那会儿,他对吉尔莫的词汇表理解得极不准确—现在仍免不了犯错—日常交流中他时常会表现得拘束生硬。

“我知道这词是什么意思。”佩格微笑道,“只是不明白你用它来说我是什么意思。”

她当然知道这词的意思。佩格去上课来着,当地高中可以进修。她每年冬天选一种不同的课上,她上过艺术史、伟大的东方文明史、发现和探索史。她每周去一次夜校,哪怕很累或感冒也不间断。她参加考试,写论文。有时罗伯特会发现冰箱上或他们房间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张写满她整洁的小字的纸。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导航者亨利王子的重要性在于启发、鼓励了葡萄牙的其他探索者,尽管他本人并没有参加航行。

她认真的叙述、拘谨仔细的小字体,以及对于如此用功写出的论文得分从没超过B+而感到的愤怒,都让他感动。

“我不是为了分数。”佩格说。雀斑下面的脸颊发红,好像正在剖白内心似的。“我是为了自己开心罢了。”

星期一,罗伯特天不亮就起床,站在厨房台边喝咖啡,远眺白雪覆盖的田野。气温下降了,天空清澈如洗。一连几个星期刮西风、大雪呼啸之后,典型的一月天来了:明亮,冰冷,到处冻得硬邦邦的。小溪、河流和池塘都结冰了。休伦湖在目力所及范围内也都上了冻。今年没准它整个冻上了。这种情况虽说不常见,但不是没有过。

他得开车去科尼利的凯珀商店。屋顶结冰了,水分回潮,从天花板渗下。他得去砍掉那些冰块,清理屋顶。那至少要花他半天时间。

店里所有修理和维修工作都由罗伯特亲自包揽。他学会了通水管和接电线。他喜欢自己能搞定这些事的感觉。他喜欢这里的艰难,以及这里冬天的麻烦,虽说距离多伦多也就一百英里多一点,但此地完全像另一个国度。所谓的“冰雪带”。说到底,北上来此度日,与一头扎进蛮荒之地可能也差不离。暴风雪仍旧让各个镇子和村庄与世隔绝。冬天严酷地降临,就像数千年前两英里深的冰层在此冻结一样。本地人以一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过冬。他们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疲惫不堪却又兴高采烈。

这幢房子令他喜爱的一点在于后院景色,可以俯瞰乡间旷野。它弥补了门口那条没有出口,没有林荫树,也没有人行道的破败小路。战后这条路就拓宽了,当时人们相信大家都会开车,不再有人步行。事实也确实如此。房子和房子、房子和小路都挨得很近,几幢房子里所有人都在家时,汽车便轻而易举地填满了本该是人行道、林荫道和林荫树的位置。

自然,罗伯特想再买一幢房子。他以为他们迟早会这么做。过去—现在也一样—有不错的老房子在吉尔莫出售,与城市相比,价钱都低得可笑。佩格却说,她没法想象自己住在那些地方。他提议给她在镇另一头的地皮上造一幢新房子。那个她也不要。她就想待在这幢房子里,这是第一幢她和两个儿子独自居住的房子。所以罗伯特买下了它—她之前只是租住—加盖了主卧室和另一间浴室,又在地下室里打造了一间电视房。凯文帮了一点忙,克莱顿基本上是袖手旁观。从路上打量过来,这房子仍旧是他第一次开车送佩格下班回家,在前面停车时的样子。一层半楼高,斜屋顶,起居室的窗子划分成很多正方形格子,就像圣诞卡上的窗子一样。白色铝质护墙,细细的黑色百叶窗,黑色边框。回到多伦多后,他想着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佩格,想着她过的井井有条、循规蹈矩、严肃而令人向往的生活。

他注意到台面上摆着韦伯家的鸡蛋。他想亲自把它们送去,但现在为时过早。门可能锁着。他不想吵醒他们。反正佩格去开商店门时会把蛋带上的。他拿起架子上压在她便条本下的标记笔,在一张餐巾纸上写道:不要忘记给韦伯家的蛋。爱你的罗伯特。这些鸡蛋不比在超市买的便宜。不过罗伯特喜欢从农场买它们。它们是棕色的。佩格说,城里人都很迷恋棕色壳儿的蛋—他们以为棕色蛋更自然,就像红糖一样。

他把汽车倒出去,看到韦伯家的车停在车棚里。这么说他们不管昨晚去了哪里,这会儿都已经在家了。然后他发现,镇上的扫雪车推到韦伯家的车道前方的雪依然如旧。扫雪车想必是夜里来的吧。他自己的车道上却无雪可扫。其实夜里没下雪,扫雪车没来。积雪是昨天的。那么昨晚他们想必没出门了。除非他们是步行。除了大街边和通往学校的路边,其他地方的人行道都没扫。在堆着高高的积雪、变得狭窄的路上步行是很困难的;不过,没准他们初来乍到,搞不清状况,所以还是这么出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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