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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月后(第1页)

迈可

薛·布尔能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我本预想自己会面对一位生性残暴,有着一对火腿般的拳头、粗短的脖子和眯眯眼的莽夫。毕竟这是桩世纪罪行,一件引来纳舒厄至迪克斯维尔山口所有居民关注的双尸案。由于受害人的身份,这桩罪行更显得万恶不赦——一位小女孩和身为她继父的警察。这会让人怀疑待在家中是否安全,平常信任的人会不会哪天反咬自己一口。而且新罕布什尔州的检察官或许会因为这桩案件,于五十八年后的今天再度请求判处罪犯死刑。

媒体将此案炒得沸沸扬扬,并热烈讨论迄今尚未组成的十二人陪审团是否能顺利出庭。这十二个人最终成功找齐了。他们来到新罕布什尔州大学的单人阅览座找上我,当时我正奋笔疾书着毕业论文。一个月来,我没吃一顿像样的饭,更别提看报纸,因此我正是薛·布尔能谋杀案陪审团的最佳人选之一。

第一次被鱼贯式地带入陪审席——高等法院内的一间小房间——后没多久,我便产生一种身处自家公寓的熟悉感,怀疑是不是法警带错法庭了。被告体型虽小,比例却很均衡,这种人通常是在被视作全校笑柄的环境中长大的。他穿着一件大到几乎将整个人吞没的尼龙夹克,打得挺括的领带结从侧面突出,仿佛是受到了磁场的牵引。他戴着手铐的双手犹如小动物般蜷曲在大腿上,头发剃得几近光秃。他盯着大腿,法官提及他的名字时,那声音仿佛取暖器上的蒸汽,嘶嘶地飘过房内。

当苍蝇飞进来时,法官和律师们正在商讨家事管理的细节。我之所以会注意到这只苍蝇,起因有二:通常,新罕布什尔州的三月不会有多少苍蝇;而且我很好奇,当一个人双手被铐住、腰部被铁链捆绑时,该如何驱赶它。当昆虫停在身前的笔记本上时,薛·布尔能死命盯着它,捆绑着的双手高高举起。随着一阵刺耳的金属声,他双手用力往桌上一压,想拍死那只苍蝇。

正如我所预料,当他将拳心向上,手指一只只如同花瓣似的扳开时,苍蝇嗡嗡离去,再度去打扰其他人。

就在这一瞬间,他瞥见了我,而我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他吓坏了;第二,他跟我差不多年纪。

制造双尸案的这个畜生,看起来就像上学期经济课时坐在我旁边的那位水球队队长,也很像那家卖我爱吃的薄脆底比萨的比萨店外送员,甚至让我想起自己前往法院时看见的在雪中行走的男孩,我当时差点摇下车窗,问他需不需要我载他一程。换言之,假如我曾经与一位凶手擦身而过,他看起来也许并不像我认为的凶手该有的模样,而是和其他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甚至很可能就是我。

他现在就在十步之外,手脚都被铐上铁链。而我的工作,是决定他到底值不值得活下去。

可以告诉你,身为陪审团的一员,我跟你一个月后在电视里看到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在往返于法庭和陪审团室的过程中,的确有不少可以向人夸耀的事。中午叫的外卖难以下咽;只喜欢听自己高谈阔论的律师们;还有,相信我,地方法院的检察官绝对不可能像电视剧《法网游龙》里的女孩一样性感。即使已经过了四个星期,来到这间法庭的我仍仿佛身处国外,身上又没有任何一本可以导览的书。而我却不能因为自己只是“观光客”,便宣称无知或装傻。人们期待我对这个世界了如指掌。

审判的第一部分已经结束,我们已经证实布尔能有罪。原告琼·尼尔森呈交了一叠如山高的证据,证明案发当时,寇克·尼尔森发现伊丽莎白和薛·布尔能在一起,看到她的内衣就在被告口袋里后,试图逮捕被告而遭枪杀。定期产检结束后返回家中的琼·尼尔森,则发现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都倒在了血泊之中。被告方声称,寇克因为薛的表达障碍而产生误解,最终导致两人死于枪支意外走火。相较于原告呈交的压倒性证据,这番抗辩显得无足轻重。更糟的是,薛从没为自身的权益而出庭作证。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贫乏的表达能力……或者,因为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再加上那变幻莫测的人格,让他的辩护律师都不信任他。

现在,我们即将结束审判的第二部分——判决。这部分主要是将新罕布什尔州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所有谋杀案与本案加以区分。我们知道布尔能确实犯下了罪行,那他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呢?

这个部分有点像《读者文摘》的浓缩版。原告方再次重点申诉罪行审判时提交的证据,之后,被告会有一个机会去搏取人们的同情。我们得知,布尔能在被多个寄养家庭遣返的过程中成长。十六岁时,他在当时的寄养家庭里放了把火,在少年教养所待了两年。他的躁郁症从未接受过治疗,还伴有中枢听觉系统失调,没有能力处理过多的感官知觉,而且阅读、书写和语言表达都有障碍。

当然,我们是从证人的口中得知这些的,薛·布尔能本人并未出庭恳求我们的怜悯。

如今到了结辩阶段,我看向原告,他稍稍整理下自己的条纹领带后才往前走。普通的审判和重大罪行的审判,两者过程最大的不同,在于谁能够在最后关头陈词。这是莫琳告诉我的。这位年长陪审员的魅力,会让我希望她成为自己的祖母。她从不错过任何一集《法网游龙》,并因此轻松获得法学文凭。大部分审判的结辩都由原告最后发言,因此陪审员回到陪审团室进行商议时,原告口中的字字句句依然会在脑海中嗡嗡作响。然而,在重大罪行的审判过程中,首先发言的是原告,随后被告会得到最后一次机会来改变陪审员的主意。

毕竟,这是一件攸关生死的大事。

原告在陪审团前方停下脚步:“在新罕布什尔州历史上,上一次由我的一位同僚请求陪审团做出这个严肃的决定,已经是五十八年前的事了。如今你们十二位也即将做出这个决定。这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出的决定,却是本案应得的、毋庸置疑的决定,为了伸张正义,纪念寇克·尼尔森和伊丽莎白·尼尔森的生命以如此悲剧而可鄙的手段被生生剥夺。”

他拿出一张十一乘十四英寸大小的伊丽莎白·尼尔森的照片,举到我的正前方。小女孩看上去比实际体重更轻盈,拥有孩童健康的双腿和一头月光色泽的头发。如果没有穿沉重的胶底运动鞋,她看上去甚至可以飘浮在游乐园的攀爬架之间。可这张照片是在她被枪杀之后拍摄的,她的脸庞鲜血飞溅,头发纠结成一团,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的洋装在倒下时往上翻飞起来,下半身很明显地赤裸着。“伊丽莎白·尼尔森永远都不可能学会长式除法、骑马和翻筋斗,也永远无法参加夏令营、初中毕业舞会或高中毕业典礼,更无法试穿第一双高跟鞋或去体验她的初吻。她永远都不可能带男孩回家,介绍给自己的母亲认识,也不可能在继父的带领下走过婚礼的长廊,更无法认识她的妹妹克莱尔。她将错失这些机会,且并非因为车祸或是白血病等意外悲剧,而只是因为薛·布尔能。他直接决定了这个女孩无法获得以上的人生经历。”

他从伊丽莎白的照片后抽出另一张照片,高高举起。寇克·尼尔森胃部中弹,蓝衬衫制服被他自己和伊丽莎白的血染成了紫色。审判时曾听闻,当护理人员靠近他时,已严重失血的他怎么也不肯放开伊丽莎白。“薛·布尔能终结伊丽莎白的性命后,并未就此罢手,又杀死了寇克·尼尔森。他不仅夺走了克莱尔的父亲的生命,更夺走了莱林警局的寇克·尼尔森警员的生命。他还夺走了葛莱弗登郡锦标赛小联盟队的教练,夺走了莱林小学自行车安全日的创立人。薛·布尔能夺走了一位公仆。在临死前,寇克·尼尔森不仅保护了他的女儿,更保护了一位市民和一个小区,一个属于在场每一位的小区。”

原告把照片正面朝下摆在桌上:“各位先生女士们,新罕布什尔州五十八年来未曾判决死刑,的确有其原因。在众多进出这道门的案件中,我们尚未听闻任何一桩真正值得如此判决。不过基于同样的理由,不同于其他数州早已废除这条极刑法令,本州的好人们选择保留死刑。个中原因,今天就活生生地存在于法庭内。”

我的目光随着原告的眼神,落在薛·布尔能的身上。“假如过去这五十八年来,有一件案子会被大声疾呼处以极刑,”辩护律师说,“那就是本案。”

大学生活宛如泡沫。在这四年内,除了浑然忘我地投入于报告提交期限、期中考、啤酒和乒乓锦标赛以外,还有另一个真实世界存在。即使不看报纸只读教科书,不关心新闻只看体育节目,真实世界的某些片段依旧渗入我的生活。一位母亲将孩子锁在车内,让车子坠落湖中淹死他们;一个夫妻分居的家庭,父亲当着孩子的面射杀妻子;一位连环强奸犯将一名未成年人监禁在地下室,一个月后再将其割喉。寇克和伊丽莎白·尼尔森的谋杀案的确触目惊心,可相比之下,其他案件就不够恐怖吗?

薛·布尔能的辩护律师站起来:“你们判决我的委托人犯下了两桩谋杀案,而他也不会提出辩驳。我们接受你们的判决,尊重你们的判决。然而此时此刻,你们在要求以取走第三人的性命——那位涉入两人死亡案的人——来掩饰本案。”

我感到一粒汗珠流过肩胛骨之间的凹槽。

“你们无法借助处死薛·布尔能来让任何人变得更安全。就算你们不处死他,他也无处可逃,他将毫无怨言地接受自己夺走两条生命带来的惩处。”他把手放在薛的肩头,“你们已经听闻薛·布尔能的童年。当你们有幸从家庭中学习时,他该去哪里学习?谁能教他从错误中学习正确,隐恶扬善?他该从哪儿学习色彩和数字,谁又会像伊丽莎白·尼尔森的父母一样念床边故事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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